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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堂
作者:雷蒙德·卡佛
内容简介
几乎所有评论家都从这本《大教堂》中嗅出卡佛的变化来。在这本创作于1982年到1983年间的小说集中,如果说人物和情节仍延续了卡佛早期作品的灰暗和无法自拔的话,在几篇篇幅较长的作品的结尾,我们可以看到卡佛把自己那扇一直尘封的天窗推开一条缝隙,洒下了一点点光亮。我们仍然可以读到一系列小人物在生活的泥潭里摸爬滚打:重逢恋人被轰出了刚刚借来的房间(《瑟夫的房间》);生活就像坏掉的冰箱里的食物一样腐臭变质(《保鲜》);奔波的人失望地离开,扔下了曾经挚爱的东西(《马笼头》);父亲在痛苦的回忆中,拒绝下火车去见来接站的儿子(《软座包厢》);甚至因耳屎堵住了耳朵而带来的不便和恐惧(《小心》)。交流的匮乏和艰难,成了整部小说集凸显的主题,不管是在父子间、情人间、夫妇间,还是朋友间,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之间,语言和身体的交流成了所有灰暗中最苍白的角落。但在《好事一小件》、《电话来自何方》以及《大教堂》中,卡佛正在步履维艰地一点点远离那威胁性的模糊,朝着希望而不是恐怖迈进 ,不管这种希望是多么的微弱和渺茫。我们读到了一对刚刚失去儿子的夫妇和一个一直打来骚扰电话的面包师之间的和解;一个酒鬼鼓起勇气,准备拨通妻子的电话;一个男人放下了心理的抵触,在一个盲人的指触下,闭上眼感觉着大教堂。在访谈中,卡佛解释了自己的改变:我想,现在的感觉更加乐观了一点。当然在大部分小说中,人物的麻烦得不到解决。人们的目标和希望枯萎了。但有时,而且恐怕是经常,人们自己不会枯萎,他们把塌下去的袜子拉起来,继续走。
[前言]
最早翻译雷蒙德·卡佛的作品要从1983年说起了。那是篇题为《脚下流淌的深河》(So Much Water so Close to Home,又译《水泊离家那么近》)的短篇小说。我偶然从一本选集里读到,便认定为杰作,深受感动,不能自已,一口气将它译了出来。
第二年我去华盛顿州奥林匹亚半岛,登门拜访卡佛,和他面对面地交流。那时候我根本没想到过,自己会亲手把他的作品无一遗漏地全都翻译出来。
美国文学的新经典
说起来,那之后的一段日子里,雷蒙德·卡佛的形象发生过彻底的变化。20世纪80年代初,一般的美国人几乎都没听说过他的名字。但随着他晚年文学声名渐高,且罹患肺癌,五十岁便英年早逝,卡佛这个名字竟有了些许神话般的色彩。
不过数年之后在一些人当中(也是大致能预料到的),对于卡佛的评价出现过反复。但平心而论,在美国短篇小说的创作史中,雷蒙德·卡佛乃是能够牢固占有一席之地的优秀作家,这一点恐怕是难以否定的事实。
他的名字会在美国文学史中留下应有的位置,他留下的六十五篇短篇小说中,最少也会有六篇被当做经典长久地阅读下去。
我内心认为,卡佛的文学地位大概是介于考德威尔和斯坦贝克之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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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感与驱动力
卡佛无疑是一位天才的作家,但他身上丝毫没有天才的做派。他没有只为知音者率性而作的那种居高俯视的姿态。卡佛只用浅显简洁的日常语言来创作小说和诗歌,说给尽可能多的人听,或是面对自己的内心做更深层次的述说。这是他作为作家一以贯之的态度。
当然并不止于此。他的作品之中,处处隐藏着超越日常生活的奇妙意外,有着一种让人忍俊不禁的痛快幽默和刺痛人心的现实感。一旦捧上手,会有一种强大的驱动力,让你不由分说一口气读到最后。这就是卡佛作品的独特魅力,大概也只能用与生俱来的“才能”来形容了。
苦难与失望的前半生
卡佛出生于俄勒冈州乡间贫穷的锯木工人家庭,成长环境根本无缘文化的熏陶。他不到二十岁就和高中的恋人结婚,要负担幼小的孩子,为日常生活所累,对人生略感幻灭的同时,逐渐对文学产生了觉悟。
他人生的前一半充满了苦难与失望。失业,酗酒,破产,妻离子散,友人背弃,坠入人生之谷底。即便如此,他也未曾放弃对文学的追求。“自己归根到底,不过是美国的一名普通百姓。正是作为美国的平民,自己才有着那些非吐不快的东西。”这样的自豪感充溢在他的文学创作中。在美国文学的发展中,这种平民的自豪感曾被长期漠视,所以卡佛的作品为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文学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作品推敲细密
把程式化的语言和不必要的修饰全部去除,在这个基础上尽可能以“故事”的形式,坦诚而温和地吐露自己的心声,是卡佛追求的文学境界。为此他不知多少次反复推敲改写自己的作品,让人不禁要感叹“是否凡事都需要这样较真到底呢”。
就算是已经出版了的作品,一旦有不满意,他还会修订再版。作为译者,数个版本之间的差别当然会让我挠头,但每当见证这些他一路走来的足迹时,都为他写小说时这种实实在在的认真而深深打动,重又端正了态度。
就像见过卡佛的人众口一词的说法:他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写不张扬的小说,作不张扬的诗,自是不张扬的人。他晚年邂逅诗人苔丝·加拉赫,共同生活在一起。戒除酒瘾,重塑生活,这种被他自己称为“第二次生命”的平静氛围,孕育出了大量优秀的作品。苔丝现在还把他的书房保持成原来的样子。他的打字机里还夹着雪白的纸页。仿佛一直在等待谁来敲打出那最初的一行。
(张远帆译)
羽毛
我还记得那天巴德带了一盒雪茄到班上,吃午饭的时候,在午餐室里分给大家抽。是那种杂货店里卖的雪茄,“荷兰大师”牌的。每一根雪茄上面都有一条红色标签,包装纸上写着“是个男孩!”几个字,挺显眼的。我不抽雪茄,但还是拿了一根。“再拿两根。”巴德晃了晃烟盒对我说,“我也不喜欢雪茄,是她的主意。”我知道他说的是他老婆,奥拉。
我从没见过巴德的老婆,只有一次在电话里听过她的声音。是个周六下午,无聊得很,便给巴德打了个电话,看他有什么玩儿的计划。是她接的电话,话筒里传来她的声音:“喂——”我一下子有些发懵,一时想不起她的名字来了。巴德倒是跟我提起过几回,但我总是一耳朵进一耳朵出。她又说了一遍“喂——”我能听见那边电视正开着。然后她问:“谁呀?”我听见小孩开始闹了。“巴德!”那个女人喊。“怎么了?”我听见巴德的声音。我还是想不起她的名字,就把电话挂了。后来在班上见到巴德,我没提打过电话的事,不过,还是兜着圈子让他提起了他老婆的名字。“奥拉。”他说。奥拉,我对自己说。奥拉。
那天,我们在午餐室里喝咖啡的时候,巴德跟我说:“没什么事,就我们四个。你和你媳妇儿,我和奥拉。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起聚聚。晚上七点左右来吧。她六点喂小孩,之后弄孩子睡觉,咱们就吃饭。我们的地方不难找,这是地图。”他递给我一张纸,画满了线条,标示着大街小巷路口之类的,还有箭头指示着东西南北的方向。一个大“X”指的就是他家了。我说:“太好了,很期待的聚会啊。”不过,我发现巴德好像并不太兴奋。
那天晚上看电视时,我问弗兰去巴德那儿要不要带点东西。
弗兰反问我:“比如说带什么?他说要我们带什么了吗?我怎么知道带什么东西?我不知道。”她耸着肩,瞥了我一眼。我跟她谈过巴德的事,但她不认识他,也不大想认识他。“我们可以带瓶葡萄酒去。”她说,“不过我无所谓。要不你就拿瓶酒吧。”她甩了甩头,长发在肩头摇摆。她似乎是在说,别人家的事,咱操什么心呀?你惦记点儿我、我想着点儿你就行啦。“过来。”我向她摆摆手。她朝我这边靠了一点儿,让我能够一把抱住她。弗兰的金发散在背后,清新得像夏季里的一杯饮料。我捻起她的头发,用力地闻,手缠绕在发丝里面。她让我抱她,我把脸埋在她的头发里,双手搂住她。
头发挡住她的眼睛时,她会很生气,一边把头发拨到肩后一边抱怨:“这头发真是一堆麻烦。”弗兰在一家奶品厂工作,上班时要把头发盘起来。每晚回家都得洗一次头,然后边看电视边不停地梳理。偶尔她也会威胁说一定要把它剪了,但我想她不会的。她知道我有多喜欢她的头发,她知道我对她的头发喜欢得都有点儿疯狂了。我对她说过我就是因为她的头发才爱上她的。我告诉她,如果她剪了头发,说不定我就不爱她了。有时我会叫她“瑞典人”,因为瑞典人都有一头金发。“瑞典人”这个外号,她还能凑合着接受。那些我们在一起的晚上,她会一边梳着她的长发,一边和我一道大声地说出我们希望拥有的东西,那些我们现在还没有的东西。比如一辆新车,那曾是我们的愿望之一。我们也曾盼望过能一起到加拿大玩两个礼拜。但从来没有盼过的,就是孩子。我们还没有孩子的原因,是我们不想要孩子。可能以后会想要吧,我们对彼此这样说过。反正我们现在不想要,等以后再说吧,以后什么时候呢?我们想我们可能就这样一直等下去了,一直等到以后。有时晚上我们会去看电影,要不就待在家里看电视。有时弗兰会为我烤些吃的东西,不管烤什么,烤得怎么样,我们都会一口气吃完。
“他们可能不喝葡萄酒。”我说。
“就带葡萄酒吧。”弗兰说,“要是他们不喝,咱们就自己喝。”
“白的还是红的?”
“再带点儿甜品。”她没搭理我,“不过,带什么都行,我真的无所谓。巴德是你的朋友,这是你的聚会。咱们可别太当回事,小题大做的,要不我可真不想去了。我做个覆盆子咖啡蛋糕吧,或者什么别的点心。”
“他们会准备点心的。”我说,“你不会请人到家里吃饭而不做个饭后甜点的。”
“他们可能做个大米布丁,哦,甚至果子冻之类的我们不爱吃的东西。”她说,“我都没见过那个女的,怎么知道她会做什么?如果她给我们吃果子冻怎么办?”
弗兰摇着她的头。我耸了耸肩。不过她说得有道理。
“那些巴德给你的老雪茄……”她接着说,“带上点儿。那样你们就可以饭后到客厅去抽点雪茄喝点葡萄酒,就像电影里那些人那样。”
我说:“行,那就带上咱们自己的点心。”
弗兰说:“咱们就拿一条我做的面包吧。”
巴德和奥拉住在离城差不多二十英里的地方。我和弗兰在这儿已经住了三年了,唉,却还没怎么在这边的乡间兜过风。车子开在这些蜿蜒小路上的感觉真好。刚刚傍晚,天气又好又暖和,我们看见了牧场,栅栏,还有正向着老畜棚踱步的奶牛。我们看见栅栏上长着红色翅膀的乌鸫,鸽子绕着干草棚兜圈子。还有花园之类的,野花盛开,一幢幢小房子躲开大路远远地待着。
我对弗兰说:“咱们要是能在这儿有座房子就好了。”只不过是随便想想,只不过是又一个不会实现的愿望吧。弗兰没有答话,她正忙着看巴德给的那张地图。我们开到了一个他标示该出去的路口,然后按照地图说的那样右拐,又开了正好3.3英里。路左边,我看见了一片玉米地,一个邮箱,还有一条长长的砂石铺的车道。车道的那一头,几棵树后面是一所带门廊的房子,房顶上有根烟囱,因为是夏天,当然没有烟袅袅升起。不过我还是觉得这是一片不错的景象,就对弗兰说了我的感觉。
她却对我说:“那只不过是偏远的镇子。”
我把车拐了进来,车道两旁都是玉米,长得比车还高。我能听见下面砂石嘎吱嘎吱地咬嚼轮胎的声响。把车开到房子跟前后,我们看见了一个花园,里面的藤蔓上挂着些绿色的东西,篮球般大小。
“那是什么玩意?”我问。
“我怎么知道!”弗兰说,“可能是南瓜。不知道!”
“哎,弗兰,”我说,“放松点儿。”
她什么话都没说,咬了咬自己的下嘴唇,又松开了。车开到房子面前时,她关上了车上的收音机。
前院里立着一个婴儿摇篮,几件玩具散放在门廊下。停车的时候,我们忽然听到了可怕的号叫声。对,没错,屋子里面有个会啼哭的婴儿,不过那声响可真够冲的,对于一个婴儿来说,音量未免过于高了。
“什么声音?”弗兰问。
谁想这时一只像秃鹰一样大小的东西从树上重重地拍打着翅膀飞下来,直冲冲地落在车前面。它浑身颤抖,伸着长长的脖颈扭向车这边,抬起头,打量着我们。
“该死的!”我说着,呆坐在车里,双手放在方向盘上,凝视着那个家伙。
“你能相信吗?”弗兰对我说,“我以前还从没见过一只真的呢。”
我们当然都知道那是只孔雀,但我们谁都没说出声。我们只是看着它,看着它昂头伸向空中,又粗哑地大叫了一声。它的羽毛支楞起来,弄得整个身子比刚才落下的时候大了一倍。
“该死的!”我又说了一次。我们坐在车的前座上一动没动。
孔雀又向前移动了一点,头侧向旁边,绷着劲儿,明亮而充满野性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们。它的尾巴翘起来,像一把巨大的扇子伸展开,闪烁着彩虹上有的每一种颜色。
“天哪!”弗兰小声地说,手放到我的膝头。
“该死的!”真没什么别的可说的了,我只能又骂了一句。
孔雀又发出了那哀号的声音:“喵嗷,喵嗷!”要是在深夜里又是第一次听见这动静,我真会以为是什么人要死了,或是什么疯狂而危险的东西走过来。
前门开了,巴德一边系着衬衣扣子,一边走到门廊上。他头发湿着,像是刚冲完淋浴。
“闭嘴,乔伊!”他对那只孔雀说,又冲着它拍了拍手。那家伙向后蹭了蹭。“够了。这样就对了,闭上嘴。你这个老坏蛋,闭嘴!”巴德走下楼梯,边朝车这边走过来,边把衬衣塞到裤子里面。他穿着他上班时总穿着的衣服——蓝牛仔裤和粗斜纹的棉布衬衣。我穿着便裤和短袖运动衫,还有一双不错的平底鞋。看了巴德的穿着,我有些不高兴,自己出门前过于当回事地打扮了一番。
“很高兴你们能来,”巴德走到车旁说,“来,进来吧。”
“哎,巴德。”我冲他打着招呼。
弗兰和我下了车。那只孔雀向一旁挪了一点,脑袋犹豫不决地躲闪着,一副坏相。我们小心翼翼地和它保持着距离。
“还好找吗?”巴德问我。他没有看弗兰,等着我来介绍。
“你给的方向很好找。”我说,“哎,巴德,这是弗兰。弗兰,这是巴德。你的事她可都知道呢,巴德。”
他笑了,和弗兰握了手。弗兰比巴德高,巴德看她需要抬点儿头。
“他经常提起你。”弗兰边说边把手撤了回来,“巴德这个,巴德那个的。好像在这里,你就是他唯一的朋友,成天价说,说得我感觉像早就认识你一样了。”她一边说着,一边留神看着那只孔雀。孔雀正向着门廊这边靠近。
“这就是咱哥们儿!他就应该念叨我!”巴德说完,朝我咧嘴笑了笑,又轻轻打了我胳膊一拳。
弗兰一直拿着她的那条面包,局促得有些手足无措。她把面包递给巴德说:“我们给你们带了点儿东西来。”
巴德接过面包,翻过来看了看,就像那是他见过的第一条面包似的。“你们太客气了。”巴德把面包举到脸旁,使劲地闻。
我告诉巴德:“是弗兰烤的面包。”
巴德点了点头,说:“走,我们进去吧,见见我老婆,孩子他妈。”
他当然是在说奥拉。这儿只有奥拉是个母亲。巴德告诉过我他自己的母亲已经去世了,爸爸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也离开了他。
巴德开门的时候,孔雀噌的一下蹿到我们前面,跳上门廊,它也想进屋里去。
“啊!”孔雀挤到弗兰腿上时,弗兰叫了一声。
“乔伊,该死的!”巴德说着,重重地打了孔雀的前额一下。孔雀在门廊里后退了几步,摇摆着身躯,尾翎发出咔啦咔啦的声音。巴德装出要踢它的样子,孔雀又向后退了退。巴德帮我们开门时说:“奥拉总把这个该死的东西放进屋。过不了多久,它就要到他妈的桌子上吃饭,到他妈的床上睡觉了。”
一进屋,弗兰就站住了,回过身看着门外的玉米地。“你这地方真好!”她说。巴德还扶着门,说道:“是啊,是挺好的,你觉得呢,杰克?”
“当然啦。”我没想到弗兰会突然这样说。
“这种地方也不都像你们夸的那样好。”巴德说着,仍旧扶着门,向孔雀做出一个威胁性的动作,招呼我们说,“快走快走,慢一下都不行。快请进,伙计们。”
我指着窗外问:“哎,巴德,那里种的是什么呀?”
“西红柿。”巴德回答。
“咱们的农民很有一套啊!”弗兰摇晃着脑袋说。
巴德笑了。我们进了屋,客厅里一个小个子的丰满女人正等着我们,头发盘成了一个圆髻,手揣在围裙兜里。她满脸通红,让我以为她可能是喘不过气,或是在生谁的气什么的。她扫了我一眼,目光就移到弗兰身上。不是那种冷淡的眼神,只是一个劲地盯着弗兰看,脸继续泛着红。
“奥拉,这是弗兰。这是我朋友杰克,我总和你说起的那个家伙。伙计们,这是奥拉。”巴德边说边把面包递给奥拉。
“这是什么?”她说,“啊,自家做的面包,太好了,谢谢。随便坐吧。别客气。巴德,你还不问问人家想喝点儿什么。我炉子上正做着东西呢。”奥拉说着,拿着面包走回了厨房。
“请坐。”巴德说。弗兰和我扑通扑通地坐在沙发上。我找着我的香烟。“这有烟灰缸,”巴德说着从电视机的顶上拿下个很沉的东西。“用这个。”他边说边把那东西放到我面前的咖啡桌上,是那种做成天鹅模样的玻璃烟灰缸。我点了烟,把火柴扔到天鹅背上开的口子里,看着一缕细烟从天鹅身子里飘出来。
彩色电视正开着,我们就看了一会儿。屏幕上,几辆赛车撕裂在赛道周围,播音员的语调既沉重,又像正隐瞒着什么令人兴奋刺激的消息。“我们还要等正式的官方确认……”播音员说。
“你们想看这个吗?”巴德问。他还站在那儿。
我说我无所谓。我是真的无所谓。弗兰耸了耸肩,像在说,看这个还是别的,对于她都没区别。反正今天就这样交待了。
“就差最后的二十多圈了。”巴德说,“现在赛道已经封了。刚才的撞车事故可真严重,半打车撞到了一起。几个司机受了伤,还没说伤得有多重。”
“别换了,”我说,“咱们就看这个吧。”
“说不定真有辆车会他妈的在我们眼前爆炸呢。”弗兰说,“要是冲到看台上才来劲呢,撞翻那个卖油晃晃的热狗的家伙!”她的手指间夹着一缕头发,眼睛盯住电视。
巴德看了看弗兰,看她是否在开玩笑。“那个撞车可真是够厉害的。一个接一个的。车,车的零件,还有人,飞得到处都是。好啦,你们想喝点儿什么?我们这儿有麦芽酒,还有瓶‘老乌鸦’。”
“你喝什么?”我问巴德。
“麦芽酒。又凉又好喝。”
“那我也喝麦芽酒。”
“我来点儿‘老乌鸦’,再来点儿水吧,”弗兰说,“放在一个高杯里,行吗?来点冰。谢谢啊,巴德。”
“行。”巴德说。他又瞥了眼电视,就进厨房了。
弗兰用胳膊肘捅了我一下,冲着电视的方向努了努嘴。“看那上面。”她低声说,“看见了吗?”我看了过去,电视机上边,放着一个细长的红色花瓶,瓶子里插着几枝雏菊。花瓶旁边的桌布上,坐着一个熟石膏塑的牙齿模型,那该是世界上最参差不齐的牙齿模型了。这个恶心的家伙上面,既没有嘴唇,也没有下巴,就那几颗老石膏牙,塞在一块厚厚的像黄色口香糖的东西上。
就在这时,奥拉拿着一罐果仁和一瓶啤露走出来,围裙已经脱掉了。她把那罐果仁放在咖啡桌上的天鹅旁边,冲我们说:“自己拿啊。巴德正给你们拿饮料呢。”说这话时,奥拉的脸又红了。然后,她坐到一张老藤条摇椅上,晃悠起来。她边喝着啤露,边看电视。巴德拿着个小木质托盘走出来,上面放着弗兰要的威士忌和水,还有我和他的两瓶麦芽酒。
“要玻璃杯吗?”他问我。
我摇了摇头。他轻拍一下我的膝头,转向了弗兰。
弗兰接过玻璃杯,说了声:“多谢。”又开始盯着那些牙齿看。巴德也顺着她看的方向看过去。电视里,赛道四周,车在号叫。我拿起麦芽酒,注意力集中在屏幕上,牙齿可不关我的事。
“那是奥拉整牙前牙齿的模样。”巴德对弗兰说,“我已经习惯它们了,不过我猜,它们摆在那上面,看起来挺可笑的吧。天知道她为什么还要留着这玩意儿!”他看了看奥拉,又看着我,冲我眨了眨眼。他坐在“懒虫”躺椅上,跷起二郎腿,边喝着麦芽酒,边盯着奥拉。
奥拉的脸又红了。她握着酒瓶,喝了一口,然后说:“留着它们,是为了提醒我自己欠了巴德什么。”
“什么?”弗兰问。她本来正翻弄着那罐果仁,想找点儿腰果吃。弗兰停了下来,看着奥拉。
“不好意思,我没听清。”弗兰看着那个女人,等着她说话。
奥拉的脸又一次红起来。“我有很多事都该感谢他。”她说,“这牙齿就是我要感谢的事情之一。留着它们是要提醒我自己欠了巴德多少。”
她喝了一口啤露,放下瓶子对弗兰说:“你的牙很漂亮,弗兰。你一进门我就注意到了。但我的牙,我小时候,它们全是坏的,歪七扭八的。”她用指甲敲了敲前面的两颗门牙,接着说:“那时我爸我妈没钱给我整牙。我的牙只能生下来什么样就什么样。我的前夫也不关心我的样子。对,他不管。他唯一关心的是他的下一瓶酒从哪里来。他在世界上只有一个朋友,就是他的酒瓶子。”她摇着头。“后来巴德出现了,把我从那个乱摊子里救了出来。我们在一起后,巴德说的第一件事就是‘我们得把这些牙修理修理’。那个牙模是在碰到巴德后不久,我第二次去见整牙医生时做的,就在装上整牙支架之前。”
奥拉的脸一直红着。她看着电视,喝着啤露,似乎再没什么要说的了。
“那个整牙医生肯定是个天才!”弗兰边说,边看着电视机上面那排像是恐怖表演一样的牙齿。
“那医生确实好极了!”奥拉说着转过身来,“看见了吗?”她张开嘴,又给我们展示了一遍她的牙齿,这次她一点儿也不害羞了。
巴德早已走到电视机前面,拿下了牙模,走到奥拉身边,把它们放到奥拉的脸颊旁。“看,整形之前和整形之后。”巴德说。
奥拉起身从巴德手里拿下那排牙齿。“你知道吗?那个整牙医生本来想自己留下这个的。”她说话时,把那排牙齿放在了腿上。“我说不行,我提醒他,它们可是我的牙。所以他只能给这个牙模照张照片。他告诉我他要把照片发在杂志上。”
巴德说:“想想那会是本什么样的杂志吧。我琢磨着没什么人要看那种东西。”
我们都笑了。
“等摘下了整牙支架,我笑的时候总还忍不住用手捂住嘴。就像这样……”奥拉说,“现在我有时还这样做。习惯嘛。有一天,巴德说:‘你不用那样捂嘴了,奥拉。像这样漂亮的牙齿,你可不用把它们藏起来。你现在的牙齿很好了。’”奥拉看着巴德时,巴德冲她挤了挤眼。她微微一笑,低下了头。
弗兰喝着她的威士忌,我也喝了点儿麦芽酒。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弗兰也一样。但我知道过一会儿弗兰可会有很多要说的。
我说:“奥拉,我有次打电话过来,你接的电话,但我给挂了。我也不知道我当时为什么就给挂了。”我说完,吸了口麦芽酒。我也不知道这时候我为什么要提起这件事来。
“我不记得了。”奥拉说,“那是什么时候?”
“有一阵子了。”
“我不记得。”她摇着头说,用手指摆弄着腿上的牙齿模型,看着赛车比赛,又把椅子摇动起来。
弗兰看着我,咬了咬下嘴唇,但没有说话。
巴德说:“怎么样,还有什么别的新鲜事说说?”
“再吃点儿果仁呀,”奥拉说,“晚饭马上就好了。”
里屋传来了哭声。
“可别是他!”奥拉对巴德说,做了个鬼脸。
“那个小家伙。”巴德说着向后靠在椅背上。我们看完了剩下的比赛,三四圈的样子,没有声音。
我们又听见一两次婴儿的哭声,令人焦躁地从屋子里面传出来。
“怎么搞的?”奥拉说着站了起来,“什么都准备好了,就等着大家入座,我只要再把肉汁调好就行了。这家伙又闹起来了,我还是先进去看看孩子吧。你们大家干吗不过去入席呢?我马上就来。”
“我想看看孩子。”弗兰说。
奥拉手里还拿着她的牙。她走过去把它们重新放回到电视机上,然后说:“这小家伙刚才可能是着急了,他还不太习惯见陌生人。等等看我能不能哄他睡着,他睡着的时候,你们就能去看了。”说完,她走向门厅边的房间,打开门,轻轻地走进去,带上门。婴儿不哭了。
巴德关上电视,我们走进餐厅,坐在餐桌旁边。巴德和我谈论起工作上的事,弗兰听着,不时会问个问题。但我能看出她已经腻烦了,也可能是因为奥拉没让她看婴儿,生了气。她随便浏览着奥拉的厨房,翻翻奥拉的东西,手指缠绕起发梢。
奥拉回到厨房里时说:“我给小家伙换了块尿布,还给他一个橡皮鸭子玩。他可能能让咱们安心吃饭了,不过也说不准。”她说着,打开烤箱门,从里面拿出个平底锅,然后往碗里倒了一些红色的肉汁,把碗放在桌子上,接着又打开几个盆盆碗碗的盖子,看起来是一切就绪了。桌子上有烤火腿,甜土豆,土豆泥,青豆,玉米棒子和蔬菜色拉。弗兰的面包摆在了很重要的位置上,就在火腿旁边。
“我忘了拿餐巾纸。”奥拉说,“你们先吃。想喝点儿什么?巴德吃饭时总喝牛奶。”
“牛奶好啊。”我说。
“我来点儿水吧。”弗兰说,“我自己拿吧,你已经够忙的,就别再费心来照顾我了。”她欠了欠身,想要站起来。
奥拉说:“没事,你们是客人嘛。坐着吧。我去拿。”说这话时她的脸又红了。
我们只好坐下来,手放在膝盖上等着。我的脑子里想着那些石膏铸的牙齿。奥拉带回了餐巾纸,还有给我和巴德的各一大杯牛奶,给弗兰的一杯冰水。弗兰说了声:“谢谢。”
“别客气。”奥拉说着也坐下了。巴德清了清嗓子,低头做饭前的祷告。他的声音很低,我几乎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但大概意思我还是明白的——他是在感谢上苍赐给我们正要消灭掉的食物。
“阿门!”巴德祷告完时,奥拉也这样说了一句。
巴德递给我盛火腿的盘子,自己来了点儿土豆泥。我们埋头吃起来,除了偶尔我或是巴德会说句“这火腿真不错”、“这甜玉米是我吃过的最好的甜玉米”以外,大家几乎没说话。
“面包做得很特别。”奥拉说。
“请再给我来点儿色拉吧,奥拉。”弗兰说,声音好像变得柔和了一点。
“再吃点儿这个。”每次巴德递给我火腿或是红肉汁时都会这样说。
不时,我们还会听见婴儿哭闹的声音。奥拉会侧过头去听,确定没什么大事后,满意地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在食物上。
“小孩今晚有点儿不高兴了。”奥拉对巴德说。
“我还是想看看他。”弗兰又提出来,“我姐姐也有个小孩,不过他们住在丹佛,离着太远。我什么时候才能够去一趟丹佛呀?这个外甥,我到现在还一直没见过呢。”弗兰停下来想了想,然后继续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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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拉用叉子叉了点儿火腿,对弗兰说:“等会儿吧,等他赶快睡着吧。”
巴德说:“这菜还都剩着好多呢。来,大伙再吃点儿火腿和甜土豆。”
“我是一口也吃不下了,”弗兰说着把叉子搁在盘子上,“菜做得真好,可我真的是不能再吃了。”
“留着点儿肚子,”巴德说,“奥拉还做了大黄派呢。”
弗兰说:“你们大家先吃吧,我吃一小块就足够了。”
我说:“我也吃一小块。”其实,说这话只是客气客气。十三岁那年,我曾就着草莓冰激凌吃大黄派吃得生了病,从那以后,我就开始讨厌大黄派了。
我们吃光了自己盘子上的东西后,又听见那只该死的孔雀的动静。这次,那个家伙跑上了房顶。听得出来,它就在我们的头顶上,在木瓦上走来走去,弄出滴答滴答的声响。
巴德摇着头说:“乔伊马上就会停下来的,它一会儿蹦累了就要去睡觉,就睡在那些树上。”
孔雀又发出了那种号叫:“喵嗷……”谁都没说话。有什么可说的呢?
奥拉冲着巴德说:“它是想进来,巴德。”
“哼,它不能进来!”巴德说,“如果你没注意到的话,我提醒你一下:我们今天有客人!人家不想和只该死的鸟坐在一起。那只脏鸟,还有你的那排旧牙!人家会怎么想?”他摇着脑袋,笑了。我们都笑了。弗兰也和我们一起笑。
“它不脏,巴德。”奥拉说,“你是怎么了?你不是挺喜欢乔伊的嘛。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它脏了?”
“就从那次它在咱们的毯子上拉屎开始。”“请原谅我这不雅的语言。”他对弗兰说,“我得跟你说,有时我真想掐死这个老家伙。不过它都不值得一杀,是不是,奥拉?有时,大半夜的,它的叫声能把我从床上拎起来。它现在连个屁都不值,是不是,奥拉?”
奥拉对巴德的废话摇摇头,又盛了点儿青豆放到自己的盘子上。
“你最开始是从哪儿弄来这孔雀的?”弗兰想知道。
奥拉抬起头说:“我一直想养只孔雀。小时候在杂志上看到过一张孔雀的照片,我就觉得那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东西。我把那张照片剪了下来,贴在我的床头,保留了很长时间。后来等我和巴德有了这个地方后,我觉得有机会了。我说:‘巴德,我想要一只孔雀。’那时巴德还嘲笑我呢。”
“不过我还是到处帮她打听来着,”巴德说,“我听说邻村里的一个老家伙养这东西。他管它们叫天堂鸟。为了这只天堂鸟,我们花了一百块。”他边说边打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上帝,我可给自己找了个品味昂贵的女人啊。”他冲奥拉咧着嘴笑。
“巴德,”奥拉说,“你自己都知道这是瞎说。不说别的,乔伊至少是个好的看门的。”她对弗兰说,“有了乔伊,我们就不用养狗了。它什么都能听得见。”
“要是等我们过不下去了,这可说不准啊,我就把乔伊给炖了,”巴德说,“连着毛一锅烩。”
“巴德!这可不是好开玩笑的。”奥拉说,但她自己也咧嘴笑了,让我们又一次好好欣赏了她的牙齿。
小孩又开始折腾了,这次听起来哭得很凶。奥拉放下餐巾纸,从桌子边站了起来。
巴德说:“他真是没完没了。把他抱出来吧,奥拉。”
“我也正想这么着呢。”奥拉说着去抱孩子了。
孔雀又悲叹了一次,我脖子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我看了弗兰一眼,她把餐巾纸拿起来,又放了下去。我朝厨房窗户那边看了看,外面已经黑下来。窗户敞着,窗框上还有一层纱窗。我觉得鸟的声音是从前门廊那边传来的。
弗兰扭过头看着门厅,等着奥拉和那个婴儿。
过了一会儿,奥拉抱着孩子走出来。我看了一眼,深吸了口气。奥拉坐在桌旁,撑着孩子的胳膊,好让他站在自己的腿上,面冲着我们。她看了看弗兰,又看了看我。这次她没有脸红。她在等着我们的评论。
“啊!”弗兰叫出了声。
“怎么了?”奥拉立刻问。
“没事!”弗兰说,“我觉得我看见窗户上有什么东西,像是蝙蝠。”
“我们这儿没有蝙蝠。”奥拉说。
“也可能是只蛾子。”弗兰说,“总之是有个什么东西,算了,不说那个了。嗯,这小孩儿多好啊!”
巴德看着孩子,又看了看弗兰。他向后翘起椅子,不住点头,说:“没事,不用担心。我们知道他现在还赢不了什么选美比赛。他不是克拉克·盖博。不过给他点儿时间。要是他有运气,说不定能长得像他老爸一样。”
婴儿站在奥拉的腿上,看着坐在桌子旁边的我们。奥拉把手向下挪点儿,抱住他的腰,好让他肉乎乎的腿前后颤悠着。毫无疑问,这是我看过的最难看的婴儿。他长得是那样丑陋,让我无言以对,嘴里一个字也挤不出来。我不是说他病了或是外貌上有什么残缺。不是那回事。就是纯粹的难看。大红脸,鼓眼泡,大脑门,还有那又大又厚的嘴唇。可以说根本没脖子,长了三四个肥下巴,从耳朵下面就开始滚下来,更别提那对从光秃秃的脑袋上龇出来的耳朵了。手腕上的肥肉耷拉着,胳膊和手指上也都是肉。说他难看都是说轻了。
这个难看的婴儿发出奇怪的声音,在他妈妈的腿上又蹦又跳。后来他不跳了,向前斜着身子,肥嘟嘟的小手想去够桌子上的碟子。
我见过不少婴儿,我长大的时候,我两个姐姐的小孩加一块儿有六个,所以我小的时候老有婴儿在我的周围转。在商店之类的地方,我也见过不少婴儿。不过我以前见过的所有小孩里面,还都没有能赶得上这孩子的,实在是太丑了。弗兰也凝视着他。我猜她这时候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的个头够大的,是不是?”我说。
巴德说:“过不了多久他就壮得能踢橄榄球了。在这个房子里,可绝少不了他吃的。”
好像为了证明巴德说的话,奥拉用叉子叉了些甜土豆,递到婴儿的嘴边。“他是我的小宝贝,是不是?”她对这个肥肥胖胖的家伙说,好像忘了我们的存在。
婴儿向前倾着身子,冲着甜土豆张开了嘴。奥拉把叉子送进孩子嘴里的时候,孩子一口咬住了叉子,嘴里嚼着,在奥拉腿上不停地摇晃起来。他的眼睛是那样凸起,像插头塞在什么东西里一样。
弗兰对奥拉说:“这孩子真不错。”
婴儿的脸皱成一团,又折腾起来。
“让乔伊进来吧。”奥拉对巴德说。
巴德让椅子翘起的腿重新着了地,说道:“我想咱们至少应该先问问人家是否介意。”
奥拉看了看弗兰,又看着我。她的脸又变红了。婴儿还在她腿上兴奋地腾挪跳跃,使着劲想要下来。
“我们都是朋友,”我说,“你们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巴德对奥拉说:“说不定人家不想让屋子里面有只像乔伊那样的老鸟,这点你想到过吗?”
“你们介意吗?”奥拉问我们,“如果让乔伊进来。那只鸟今天晚上真是有点儿反常。孩子也一样。不过这孩子可能是习惯睡前让乔伊进来,和他闹腾闹腾。今晚他们两个看来都不会消停了。”
“别问我们了,”弗兰说,“让它进来我没意见。我还从没和孔雀离得那么近过呢。不过,我不介意。”她看了看我,我想她是要我也表示表示。
“当然没事!”我说,“让它进来。”我拿起杯子,一口喝光了牛奶。
巴德站起来,走过去,打开了前门,又把门廊里的灯打开了。
“你孩子叫什么名字?”弗兰想知道。
“海拉德。”奥拉回答。她又从自己盘子里拿了些甜土豆给海拉德吃。“他很聪明,小猴子似的机敏。你说什么他都明白。是不是,海拉德?等你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弗兰,你就知道了。”
弗兰只是看着她,没说话。我听见前门开了又关了。
“他是挺聪明的,那倒不假。”巴德又回到厨房说,“随奥拉她爸。”
在巴德身后,我能够看见那只孔雀正在客厅里转悠,来回扭着头,就像你转动手里的镜子,它要左右摇头才能看清楚自己。它不停地抖动着自己的羽毛,声音让人觉得就像是在别的屋里有人洗牌。
它向前迈了一步,然后,又一步。
“我能抱抱他吗?”弗兰对坐在桌子对面的奥拉说,说话的样子仿佛是如果奥拉允许她抱的话,就是帮了她一个忙似的。
奥拉把小孩递给弗兰。
弗兰试着让小孩老老实实地待在她的腿上,但孩子老是扭动着身子,发出各种声音。
“海拉德!”弗兰叫着。
奥拉看着弗兰和小孩,说道:“海拉德的外公十六岁的时候,开始读百科全书,从A到Z。他还真读完了。就在他二十岁的时候,他碰上我妈妈前不久。”
“老爷子他现在在哪儿?”我问,“他是做什么的?”我想知道,一个曾经定下那样目标的人现在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死了。”奥拉回答我说,目光仍停在弗兰身上。弗兰已经让小孩仰面躺在自己的膝盖上了。她轻轻逗弄着小孩的下巴,并开始模仿儿语和他说话。
“他以前是伐木的,”巴德说,“别人砍的树砸在了他身上。”
“保险公司赔了妈妈些钱。”奥拉说,“但她都花光了。现在是巴德每个月给她寄些钱。”
“也不多。”巴德说,“我们自己也没什么钱。谁让她是奥拉她妈呢?”
到这个时候,孔雀已经攒够了勇气,开始在一种摇摆颠簸的运动中,从客厅向餐厅这边慢慢靠过来。它把头挺到一定的角度,用红眼睛盯着我们。头顶上的枝状羽冠有几英寸高,尾巴上的大羽叶伸展开了。这家伙在离桌子几英尺的地方停了下来,审视着我们。
“他们叫它天堂鸟也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的。”巴德说。
弗兰没有抬头看,她全部注意力都在孩子身上。她开始和小孩玩拍手游戏,婴儿好像挺喜欢。这家伙不再闹腾了。她把他抱起来,轻轻地和他耳语。
“好,”她说,“不许告诉任何人我刚才说的话啊。”
小孩用自己的凸眼泡注视着她,然后伸手抓住了一把弗兰的金发。孔雀又向着桌子靠近了一点。大家谁都没说话。我们只是平静地坐着。婴儿海拉德看见鸟,松开了弗兰的头发,在她大腿上站了起来,跳上跳下,用自己的胖手指指着鸟,嘴里发出各种声音。
孔雀快速地绕着桌子跑向小孩,它的长脖子伸到小孩的腿之间,嘴巴钻进小孩的睡衣里,僵硬的脑袋前后颤动。小孩笑着用小脚乱踹,靠背部的移动,费力但迅速地从弗兰的膝盖滑到了地上。孔雀推搡着孩子,好像在和孩子玩什么游戏。弗兰把小孩拉回到自己腿边,孩子却使劲地挣脱,还想向孔雀爬去。
“我简直不能相信。”弗兰说。
“这只孔雀疯了,就是这么回事!”巴德说,“该死的鸟不知道自己只是一只鸟,这就是它主要的毛病。”
奥拉咧着嘴笑,又展示了一次自己的牙齿。她看着巴德。巴德冲她点点头,把自己的椅子从桌子边拉开。
这真的是个难看的小孩。但,就我所知,这对巴德和奥拉来说无关紧要。即使和他们有关系,他们可能也只是想,好,孩子是难看点儿,怎么了?他还是我们的宝贝。当然,现在孩子还小,这只是一个阶段。不久,就会有另一个阶段。有这个阶段,还会有下一个阶段。等所有的阶段都经历过后,最后就会没问题了。他们说不定就是这样想的。
巴德接过孩子,把他荡过自己的头顶,直到小孩尖叫起来。孔雀竖起羽毛,注视着一切。
弗兰又摇了摇头,衣服上有婴儿刚才弄皱的地方,她把它重新展平。奥拉拿起叉子,吃着盘子里的青豆。
巴德把小孩转移到自己的胯部,冲我们说:“还有馅饼和咖啡呢。”
在巴德和奥拉家的那晚很特别,我知道那是特殊的一晚。那天晚上,我几乎为自己生命里拥有的一切而感到高兴。我真的等不及想和弗兰单独待在一起,好早告诉她我的感受。那晚,我又许了个愿。坐在桌子旁,我闭上眼,使劲地想。我许的愿是我能永远不忘记那个晚上。在我的愿望里,这一点是实现了的。对我来说,这个愿望的实现是我的不幸。不过那时我当然不会明白这一点。
“你在想什么呢,杰克?”巴德问我。
“随便乱想。”我说着,冲巴德笑了笑。
“发呆呢?”奥拉说。
我只是又笑了笑,摇了摇头。
那晚,从巴德和奥拉那儿回到家,躺在被窝里,弗兰说:“亲爱的,用你的种子填满我吧!”她说这话时,我全身都听到了,从头到脚,我大叫着释放出来。
后来,当我们的情况变了,有了孩子,等等等等,弗兰总会想起在巴德家的那个晚上,觉得那是一切改变的开始。但她错了。改变是在那之后来的——而当改变真正出现的时候,却好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而不是什么可能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的事似的。
“操,那些人,还有那个难看的小孩!”有时我们深夜看电视的时候,无缘无故地,弗兰就会突然这样说。“还有那只臭烘烘的孔雀,基督耶稣啊,要它做什么啊?”虽然自那次以后她再也没见过巴德和奥拉,她还是经常说一堆这样的话。
弗兰现在已经不在奶品厂工作了,而且很久前就剪了头发。她长胖了。不过我们不谈这个问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倒是还会在厂里看见巴德。我们一起工作,一起打开我们午饭的饭盒。如果我问起,他会和我聊奥拉和海拉德。乔伊的情况就不清楚了。有一晚,它飞进了巴德院里的那些树里,就不见了,再没有下来。老死了吧,巴德说。后来那些树被猫头鹰接管了。巴德耸了耸肩。他边吃三明治边对我说,将来有一天海拉德会成为一名橄榄球后卫。“你真应该去看看那孩子。”巴德说。我点点头。我们还是朋友,这一点一直都没变。不过我和他说话时变得小心了起来。我知道他感觉得出来,他希望不是这样。其实,我也希望不是这样。
只有很偶然的时候,他才会问起我的家庭。当他问起的时候,我会告诉他大家都挺好。“大家都好!”我说。我会合上饭盒,掏出香烟。巴德会点点头,抿几口咖啡。
事实上,我的孩子身上有种喜欢拐弯抹角欺骗的天性。但我不说这个。甚至和孩子他妈我都不谈论这些,连提都不能提。我们之间的谈话越来越少了。谈的话也几乎都是关于电视。但我还记得那晚。我回想起那只孔雀迈开灰色的爪子,绕着桌子缓慢移动的样子。还有我朋友和他老婆站在门廊上和我们说再见的情景。奥拉送给弗兰几根孔雀的羽毛带回家。我记得我们都握着手,拥抱着对方,说这说那。在车里,回家的路上,弗兰紧贴着我坐,手一直放在我的腿上。我们就这样一路从我朋友巴德那儿开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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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Dutch Masters,一种因烟盒上印有伦勃朗油画而得名的廉价卷烟,在美国的销售始于1911年,1980年代末由于烟民盛行用包在这类卷烟外面的烟叶重新卷上大麻抽,来提高大麻的烈度,“荷兰大师”因而十分流行。??????原文Old Crow,一种肯塔基出产的廉价波旁威士忌,“老乌鸦”的名字本来是为了纪念苏格兰化学家詹姆士·克罗博士(Dr. James C. Crow),他发明了现在广泛使用的波旁提炼法。??????原文Root beer,草根啤酒,一种非酒精的发酵饮料,北美特有,因含有甘草根和撒尔沙根而得名,颜色和啤酒差不多,有泡沫。??????原文La-Z-Boy,美国的家具品牌,创始于1927年,主要生产家用家具,以躺椅最为出名。??????原文rhubarb pie,一种在美国中西部较为流行的饭后甜点,虽叫“大黄派”,但其实草莓的成分更多一些。??????Clark Gable,1901-1960,早期有声电影时代最有名的美国演员之一。???
瑟夫的房子
魏斯已经离开了他的那个女友,还是她离开他的?——我不知道,也不关心。决定了要去找魏斯,我只能和我现在的男友说再见了。我的男友说:你正在犯一个错误。他又说:别这样对我,我们的事怎么办?我说:为了魏斯,我只能去,他正试着戒酒,保持清醒,你还记得那是什么样子吗?我记得,但我不想你走,我男友说。我说:我就去一个夏天,然后……看看吧,我会回来的。那我呢?我怎么办?你最好还是甭回来了,他最后这样冲我说道。
那个夏天,我们喝咖啡,汽水,还有各种各样的果汁。整个夏天,我们只喝这些。我发现自己希望这个夏天永不结束。我知道我可能不该重新戴上我的结婚戒指,但在瑟夫的房子里,和魏斯住了一个月后,我还是又把它戴上了。自从那个晚上,魏斯醉酒后把他的戒指扔进一个桃园,我已经有两年没戴过那只戒指了。
魏斯有一点积蓄,所以我不用打工,而且,瑟夫几乎是让我们白住他的房子。我们没有电话,只需要付煤气费和电费,再有什么特殊的东西就去赛福威超市买。一个星期日的下午,魏斯出去买洒水壶,给我带回一束很好看的雏菊和一顶草帽。周二晚上,我们会去看电影。其他晚上,魏斯会去参加那些他叫做“不喝酒”的聚会。瑟夫开自己的车接他,再送他回来。有时我们会去附近的一个淡水礁湖钓鳟鱼。静静地待在湖边,花一整天的时间,钓上来的只是几条很小的鳟鱼。其实几条小的刚刚好,晚上,我就炸鱼做晚餐。有时,我会摘下帽子,躺在鱼竿旁的毯子上睡觉,睡着前朦胧中最后记得的,是头顶上飘过的云朵正向着山谷那边滑动。晚上,魏斯会搂着我,问我还是不是他的女人?
我们的孩子都离我们很远。谢丽尔和别人住在俄勒冈的一家农场里,看管一群山羊,卖羊奶。她也养蜜蜂,把蜂蜜装进广口瓶里。她有她自己的生活,我不怪她。只要我们不把她牵扯进来,她是不会在意她爸她妈要做什么的。博比在华盛顿割干草。干草季节过后,他打算种苹果。他有一个女儿,而且正在攒钱。我写信给他们,最后总会写上“永远爱你们”。
有天下午,魏斯在院子里拔杂草的时候,瑟夫开车来到房子门前。我正在水池旁忙活,看着瑟夫的大车靠边停下来。我能看见他的车、公路、高速路,还有高速路后面的沙丘和海,云盘桓在海水上面。瑟夫从车里出来,狠狠地拉了拉他的牛仔裤。我知道是出事了。魏斯停下手里的活儿,站起来。他摘下头上那顶帆布帽子,用戴着手套的手背擦着脸。瑟夫走过来,一把搂住了魏斯的肩膀。魏斯脱下一只手套,不知该做些什么,或说些什么。我走到门口,听见瑟夫说,上帝知道他有多么抱歉,但他还是不得不请我们在这个月底之前搬走。魏斯脱下了另一只手套,问道:为什么要这样,瑟夫?瑟夫说他女儿,琳达,就是以前魏斯在喝酒时期常常叫她胖琳达的女人,需要一个住的地方,只好住这房子了。瑟夫告诉魏斯,几星期前,琳达的丈夫开渔船出海后,就再没了消息。她是我的亲骨肉啊,瑟夫对魏斯说。她的丈夫没了,她孩子的爸爸没了。我能帮帮忙,我很高兴我有能力帮帮忙,瑟夫说。真对不起,魏斯,但你们得另找一处房子了。然后瑟夫又抱了抱魏斯,拉了拉自己的牛仔裤,上车走了。
魏斯走进屋,把帽子和手套扔在地毯上,然后一屁股坐在一把大椅子上。瑟夫的椅子,我突然想到。而且也是瑟夫的地毯。魏斯脸色苍白。我倒了两杯咖啡,一杯递给他。
没关系,我说,魏斯,不用担心。我端着我的咖啡坐在他旁边。
现在胖琳达要住在这儿,而不是我们。魏斯说着,举起他的杯子,但没有喝。
魏斯,别太激动。我说。
她男人到时候会出现在凯基肯的,魏斯说,胖琳达的老公只不过是想离开她们罢了。不过,这也不能怪他。魏斯说,要是他到了那个地步,他也宁愿和他的船一起开走,而不愿和胖琳达还有她的孩子就这么一起过一辈子。魏斯把杯子放在手套旁边说了句:到现在为止,这是我们幸福的房子。
我说,我们会找到另一所房子的。
但不会像这房子一样好了,魏斯说,再怎么说,也不会一样了。这房子对我们来说已经很好了。我们会有美好的回忆的。现在胖琳达和她的孩子要住进来了。魏斯端起杯子,尝了口咖啡。
这是瑟夫的房子,我说,他也是没办法。
我知道,但这不表示我就得高兴地接受,魏斯说。
魏斯带着那种眼神,那种我熟悉的眼神。他一直用舌头舔嘴唇,不停地用手指拨弄腰带下面的衬衣。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窗口,看着外面的海和不断堆积着的云。他用手指敲打自己的下巴,好像正在琢磨什么事情。他真的是在想事儿。
放松点儿,魏斯,我劝他。
你还想叫我放松点儿!魏斯几乎喊道,还是站在窗前那边没动。
不过,马上,他就走到椅子这边,坐在我旁边,一条腿架在另一条上面,拨弄衬衣扣子。我握住他的手,开始说话,谈论着这个夏天。我发现自己好像在说着什么发生在过去的事,很多年前的事,至少是什么早已经结束了的事。然后,我开始聊孩子。魏斯说他希望他能重新做一次父亲,而且这次能做得好一些。
我说,他们爱你。
不,他们不爱。魏斯说。
总有一天,他们会明白的,我说。
可能吧,魏斯说,但那时已经没意义了。
你不知道,我说。
我还是知道一点事情的,魏斯看着我说,我知道我有多高兴你能过来,我不会忘了的。
我也高兴啊,我高兴你找到了这所房子,我说。
魏斯打了个喷嚏,然后笑了,我们都笑了。那个瑟夫,魏斯边说边摇头,他给咱们冷不丁地来了这么一下子,那个狗崽子。但我真高兴你会戴上你的戒指,我真高兴我们能一起拥有这段时光。
然后我说,假设,仅仅是假设,什么都没有发生。假设原本就是这样。仅仅是假设。光假设一下是没关系的。比如说所有别的事都从没发生过。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那会怎样呢?我问他。
魏斯盯着我说,如果那样的话,我们恐怕要假设我们是什么别的人,不是我们自己的那种人。而我现在心里已经没有那种假设了。我们只是我们自己啊。难道你不明白我的话吗?
我说,我可不是抛下我自己的好事,跑了六百英里过来听你说这些不着调的话的。
他说,对不起,但我真的不能像一个根本不是我自己的人那样说话。我不是别人。如果我是,我就绝对不会站在这儿了。如果我是别人,我就不是我自己了。我只是我,你明白吗?
魏斯,没关系的,我说着,把他的手放在我的脸颊上。不知怎么的,我想起他十九岁时的样子,想起他跑过田野,向他爸爸跑去时的目光,那时,他爸爸正坐在拖拉机上,手遮着眼,望着魏斯向自己跑来。那时,我们刚刚从加利福尼亚开车过来。我抱着谢丽尔和博比下了车,指着拖拉机对他们说,那上面坐着的就是你们的祖父。那时,他们都还只是婴儿。
魏斯坐在我旁边,轻轻敲着自己的下巴,好像正要计划出下一步的事。魏斯的父亲已经死了,我们的孩子也都大了。我看着魏斯,又看了看瑟夫的客厅和客厅里瑟夫的东西。我想,我们现在必须做点儿什么,而且要快。
亲爱的,我说,魏斯,听我说。
你到底想要怎么样?他说。但他只说了这句话。他似乎已经决定好了,胸有成竹一般不慌不忙。他向后靠在沙发上,手拢住膝盖,闭上了眼睛。他什么也没说。他用不着说什么了。
我心里默念着他的名字。那是个很容易发音的名字,很长时间,我已经习惯说出这个名字了。然后我又说了一遍这个名字,不过这次我是大声地说出来的:魏斯!
他睁开眼,但没有看着我。他只是坐在那里,看着窗口。胖琳达!他说了声。但我知道这不是因为她。她什么都不是,那只不过是个名字。魏斯站起来,拉下了窗帘,就这样,一下子,海就没了。我进屋去做晚饭。冰柜里还有些鱼。别的就没什么了。我想,那就是结束了吧。
今晚我们会把房子打扫干净。
????Ketchikan,美国阿拉斯加州第五大城市,以旅游业和捕鱼业著名,号称世界“国王金枪鱼”之都。???
保鲜
珊蒂和丈夫坐在桌旁,喝威士忌,吃巧克力,谈论着除了给新房加盖房顶外他还能做些什么。但他们一样儿都想不出来。“总会有办法的。”珊蒂说。她想表现得积极点儿,但其实自己也很害怕。最后,他说,他要睡了,所有问题都拖着以后再说吧。他的确这样做了。那晚他睡在了沙发上,之后每一晚,他都睡在那里。
解聘后的第二天,他去城里的政府办公室查有关失业福利的事,填填表格,也试着找找工作。不过,不管是他干的那行,还是别的行业,都没工作可干。当他试着向珊蒂形容找工作的人那人山人海的架势时,他的脸变得大汗淋漓。那晚他又回到沙发上。珊蒂发觉,他开始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耗在那上面,好像是既然没了工作,他就有理由倚在沙发上了。偶尔他得出去和什么人谈谈工作机会的事,每两周他都要去签字领他的失业抚恤金。但除了这些事,其他时间里,他都待在沙发上,好像他就住在那里似的,珊蒂想,他就住在客厅里。有时他会浏览一下珊蒂从食品店里拿回家的杂志;更多的时候她发现他在看一本厚书,那本她参加读书俱乐部得到的奖励,叫什么《历史谜团》的东西。他双手把书撑在面前,头向前倾着,好像真的被里面的内容吸引着。但后来她发现,他的阅读似乎根本没有任何进展,总停在那几页上面,她猜就在第二章前后吧。有一次,珊蒂也拿起了书,打开到他正看着的地方。在那里,她读到:荷兰发现一具埋在泥沼里两千多年的男尸。有一页上还配着照片,男人的额头皱着,脸上却有一种安详的表情。他带着一顶皮帽子,侧躺着,除了干枯的手脚外,他的样子并不可怕。她又读了几页,然后翻回到她打开时的地方。她丈夫总把它放在沙发前面的咖啡桌上,一伸手就能够着。那该死的沙发!对她来说,那个沙发,她连坐都不想坐,更无法想象他们以前还曾躺在那上面做过爱。
报纸还是每天都来,他会从第一版看到最后一版。她发现他什么都读,讣告,各个主要城市的天气报告,甚至连经济新闻里有关企业吞并和银行利率的消息也不放过。早晨,他起得比她还早,抢占卫生间,然后打开电视,做好咖啡,让珊蒂觉得他每天这时候精力充沛又乐观兴奋。不过还没等到她出门上班,他又已经在沙发上蜷成一团,盯着电视看了。下午,她回到家,电视经常还在开着,他还在沙发上,不是坐着就是躺着,穿着他过去上班时通常穿的那条牛仔裤和那件法兰绒衬衣。也有时电视关着,他坐在沙发那儿,抱着他的那本书看。
“怎么样,还好吗?”她看他的时候,他会问。
“还行。”她会说,“你呢?”
“还行。”
他总会在炉子上给她热着一壶咖啡。他们在客厅里谈论珊蒂一天的工作,她坐在一把大椅子上,他仍坐沙发。他们会举起各自的杯子,喝着各自的咖啡,就像正常人一样,珊蒂这样想。
虽然珊蒂知道情况正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但她还爱着他。她为自己还有活儿干而心存感激,不过,她不知道将会有什么样的事发生在他们身上,或是发生在世界别的地方、别的人身上。有一次,她跟班上的一个女伴聊了点心里话,聊起她老公成天待在沙发上的事。不知怎么的,她朋友似乎并不觉得那有什么奇怪的,这既让珊蒂吃惊,也让她很沮丧。她朋友给她讲自己一个住在田纳西州的叔叔,在四十岁那年,躺上床就再也不肯下床了。而且,他经常哭,每天至少哭一次。她猜是她叔叔害怕变老的缘故吧,或者可能他是害怕什么心脏病之类的。现在,她叔叔六十三岁了,还活着呢。听了这些,珊蒂都快给吓晕了。她想,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么,那个男人就在床上躺了整整二十三年呀。珊蒂的丈夫现在只有三十一岁。三十一加上二十三是五十四。到那时,她也得是“五张”的人了。天哪,一个人可不能把自己的后半辈子都耗在床上,或是沙发上呀。如果她丈夫真是得了伤病,哪怕是出了车祸,那是另外一回事。这她明白。要是那样的话,她知道自己还能忍受。要是那样的话,他没有办法,只能活在沙发上,她得给他送吃的,可能还要拿着勺子喂到他的嘴边——这甚至会包含某种浪漫呢。但现在她的老公,一个年轻而且本来很健康的男人,就这么赖在沙发上,除了起来上厕所或是早上开电视晚上关电视得起来以外,哪儿都不想动,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让她觉得很羞耻,除了那次和朋友聊天以外,她再也没和任何人提起过这事。对她的朋友,那位有个二十三年前就躺上了床到现在还没下来的叔叔的朋友,她也再没多说。
一天傍晚,她下班回来,停好车,走进屋,一开厨房门就能听见客厅里电视的声音。咖啡壶坐在炉子上,火调到了低挡。她拿着钱包站在厨房里,能看见客厅里沙发的背影,还有那台电视,屏幕上人头攒动。她老公光着脚,脚丫子从沙发一头伸出来。沙发另一头扶手上面的枕头上,她能看见他的头发,一动不动的。他可能是睡着了,或是没听见她进来,当然也可能没睡着,而且听见她进了屋。不过,她觉得这都无所谓了。她把钱包放到桌上,走到冰箱跟前,想拿瓶酸奶喝。开冰箱门的时候,一团闷得温吞吞的热气扑向了她。她简直不能相信那里面的一塌糊涂。显然是冷冻室里的冰激凌化了,向下流得到处都是,吃剩下的鱼肉棒和卷心菜沙拉里有,连装西班牙炒饭的碗里也流进了冰激凌汤儿,冰箱的底盘上甚至都积了一摊。再打开冷冻室门,喷出来的臭气几乎让她恶心得呕吐。融化的冰激凌覆盖住了整个底部,和一包三磅重的牛肉饼搅拌在了一起。她按了按裹着牛肉的玻璃纸,手指竟陷了进去。猪肉也化了,那包切好的牛排,两个“赛米厨师”牌的中式晚餐,还有一些鱼肉棒,都化了。热狗和自己做的意大利面条酱,也都化了。所有的东西都化了!她关上冷冻室门,从下面的冷藏箱里拿出一盒酸奶,打开盖子,使劲地闻了闻。直到这时,她才冲着丈夫大嚷起来。
“怎么回事?”他说着坐起来,“咳,出什么事了?”他一边回过头看,一边挠着头发。珊蒂看不出来他刚才是不是一直在睡。
“该死的冰箱坏掉了!”珊蒂说,“就是这个。”
丈夫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调小了电视的音量,后来干脆关了,走到厨房里。“让我看看,”他说,“亲爱的,这不可能啊。”
“你自己看吧,”她说,“所有东西都要坏掉了。”
丈夫先看了冰箱里面,表情凝重。然后又在冷冻室里到处戳了戳,看看那里情况到底怎么样。
“你说说,我还能再怎么倒霉吧!”他发起火来。
她脑子里突然涌出一大堆想说的话,但她什么都没说。
“妈的!”他说,“这不是雪上加霜吗!这个冰箱用了还不到十年呢!我们买的时候,它几乎还是新的。我爸我妈他们那个冰箱用了二十五年,我兄弟结婚时送给了他,现在还好好的呢。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头歪到边上,好瞥到冰箱和墙之间那块狭窄的空间。“我不明白,”他边说边摇头,“插头都插着呢。”他抱住冰箱,前后摇晃,又用肩膀顶住冰箱,连推带拽地往厨房里挪了几英寸。能听见冰箱里面什么东西从架子上掉下来,摔碎了。“真他妈的见鬼了!”他骂道。
珊蒂这才发现自己还拿着酸奶,就走到垃圾筒旁边,打开盖子,把盒子扔了进去。“我今晚就得把所有东西都做了。”她说着,开始在炉子上煎肉做菜,在烤箱里烤东西。
“我们得有台新冰箱。”她说。
他没说话,只是又看了看冷冻室,头前后探着。
她横插到他身前,把冰箱里面架子上的东西腾到桌子上。他帮忙把肉从冷冻室里拿出来,连带着别的东西,都搁在桌子上,把桌子弄得满满当当的。他把整个冰箱都腾空了,找来纸巾和抹布,开始擦冰箱的内壁。
“氟利昂没了,”他停下来说,“我能闻出来。氟利昂漏光了。可能是哪儿坏了,氟利昂就漏了。哎,我见过别人家的冰箱也这么着过一回。”他平静了下来,接着擦。“就是氟利昂的事。”
珊蒂停下了手里的活儿,看着他说:“咱们需要台新冰箱。”
“你说过了,我也听见了。但,咳,我们从哪儿弄一台呢?树上可不长冰箱。”
“咱们必须得有一台,”她说,“难道我们不需要吗?对,可能我们不需要,我们可以像那些住在简易房里的人那样,把不经放的东西都放在窗台上。我们也可以买那种小泡沫聚苯乙烯做的保温箱,每天往里面放点冰块就行了。”她把一棵卷心菜和几个西红柿放在桌上一包包挤在一起的肉旁边,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双手捂住了脸。
“我们会再买台冰箱的,”她丈夫说,“绝对会的!没错,我们需要一台,行了吧?没有冰箱是不行,但问题是,我们到哪去弄,我们能花多少钱?对了,广告栏里肯定有好多卖旧冰箱的,等着,咱们看看报。咳,我现在可是广告栏的专家。”
她把手从脸上放了下来,看着他。
“珊蒂,我们会在报纸上找到个好的旧冰箱的,”他接着说,“大多数冰箱都应该能用一辈子。天知道咱们这台是怎么了。我以前只听说过一次电冰箱就这么一下子坏掉的事。”他又瞥了一眼冰箱说:“真他妈倒霉透了。”
“把报纸拿过来,”她说,“咱们一块儿看。”
“不用担心。”他说着,走到咖啡桌那儿,在一大堆报纸里翻腾,拿过来分类广告版,坐了下来。她把桌上那一堆吃的东西推到一边,好让他能把报纸平铺开来。
她匆匆扫了一眼报纸,又看了看正在解冻的食品,说:“我今晚真得把这些猪排都炸了,还得把那些猪肉饼,牛排,鱼肉棒,都做出来。那些电视晚饭也不能忘了。”
“都是那些该死的氟利昂,”他说,“其实都能闻出味儿来。”
他们开始仔细看分类广告版。丈夫的手指从一个栏目滑到另一个栏目,迅速地跳过了“招工”的部分。她看见一些条目旁画着对钩,但没看清他标记的都是些什么招工单位。那不重要。在一个名叫“室外野营用品”的栏目里,他们终于找到了——新旧用具。
“在这儿。”她说着用手指按住了报纸。
他挪开她的手指:“让我看看。”
她边把手指挪开,边读着那个栏目下一个用黑边圈起来的广告。“冰箱,煤气炉,洗衣机,烘干机,等等。‘拍卖大会’。这是什么?拍卖大会……”她继续读,“新旧用具及其他,每周四晚上,拍卖七点开始。就是今天,今天就是星期四,今晚就有拍卖。这地方离得不算太远,就在松树路上,那地方我开车都经过几百回了。你也知道在哪儿,就离巴斯金·罗宾斯冰激凌店很近。”
丈夫什么都没说,只是凝视着广告,然后抬起手,两只手指扯自己的下嘴唇。“拍卖会。”他嘟囔了句。
她盯着他说:“咱们去吧。你说呢?你也应该出去转转,说不定就有电冰箱呢。一举两得呀!”
“我这辈子还从没去过拍卖会,”他说,“现在,我可不想去看那玩意儿!”
“去嘛!”珊蒂说,“你怎么了?会好玩的。我也很久很久没去过了,以前都是小时候和爸爸一起去的。”她突然特别想去今晚的拍卖会。
“你爸……”
“对呀,我爸。”她看着丈夫,等着他把句子说完。说什么都行。但他没有。
“拍卖会挺有趣的。”她说。
“可能吧,但我不想去。”
“我还需要一盏床头灯,那儿肯定也有。”她接着说。
“喂,咱们缺很多东西。我还缺个工作呢,那儿也有吗?”
“反正我要去!”她说,“你爱去不去。你要去就跟我一起走,不去拉倒,我无所谓。跟你直说了吧,你去不去对我不重要。反正我得去。”
“我跟你去。谁说我不去了?”他看了看她,目光躲闪到一旁,拿起报纸,把广告又看了一遍。“拍卖我可是一丁点儿都不懂。不过,当然了,什么事都得试一试。刚才谁说咱们要在拍卖会上买个冰柜来着?”
“谁都没说,”她说,“不过咱们照样可以买。”
“行啊。”他说。
“那咱们就去吧,”她说,“不过除非是你真的乐意。”
他点了点头。
“那我得赶快做饭了。我现在就把这该死的猪排做了,咱们赶紧吃饭。剩下的东西等回来再收拾,等咱们从拍卖会那儿回来以后,我再把别的东西做出来。不过,咱们还真得快点儿了,报纸上说拍卖会是七点开始。”
“没错,是七点。”他说着站起来,走到客厅里,透过飘窗向外看。外面街上正有车经过。他又用手指摆弄起嘴唇。珊蒂看着他又坐在沙发上,拿起他的书,翻到他刚才正看的地方。不过,他马上就把书放下了,重新躺了下去。她看见他的头向下靠在沙发扶手上面的枕头上。他调整了一下枕头,双手枕在脖子后面,不动了。不一会儿,她就瞧见他的胳膊耷拉了下来。
她合上报纸,站起身,安静地走进客厅,跨过沙发靠背看过去:他闭着眼,胸部微微地起伏着。她回到厨房,把煎锅放在火上,开了火,倒上油,开始炸猪排。她曾和爸爸一起去过很多次拍卖会,大多是拍卖农畜牲口的。她好像总是记得,她爸爸不是要卖一头小牛,就是买一头小牛。有时拍卖会上也会有农具和家庭用品,但主要是农畜。后来,等她爸她妈离了婚,她跟妈妈一起生活以后,她爸爸还曾写信给她,说很怀念那些和她一起去拍卖会的日子。最后一封信是在她已经长大了和她丈夫生活在一起后收到的,他说在这次的拍卖会上,他花两百块钱买到一辆很漂亮的汽车。要是她在那儿,他说,他也会给她买一辆的。三周以后,一个半夜里打来的电话告诉她:她爸爸死了。一氧化碳从那辆刚买的车的底座上漏进来,让他在方向盘上睡着了。他生活在乡村,发动机一直转着,直到油箱里没了油才停下。他一直待在车里,趴在方向盘上,几天以后才被人发现。
锅上冒起烟,她又倒了些油,打开了抽油烟机。她已经有二十年没去过拍卖会了,现在,她正准备去今晚的这场。不过,她得先把这些猪排炸了。冰箱坏了是够倒霉的,但她发现,对今晚的拍卖会,自己却是充满了兴奋的期待。她开始想她爸爸,甚至连她妈妈都开始想了,虽然在她碰上她丈夫,搬出来一起住以前,她们母女俩一直吵个不停。她站在炉子旁边,翻着肉,想念着她爸她妈,两个人都想。
想着他们,她戴上隔热手套,把锅从炉子上拿下来。烟正上升着,被炉子上方的通风孔吸走。她拿着锅站在门口,朝客厅里看。锅还冒着烟,正有油点子从锅边跳出来。从那灯光昏暗的房间里,她只能看出她丈夫的头和光着的脚。
“快起来吧,”她说,“饭好了!”
“好。”他回答。
她看见他的脑袋从沙发一头探出来。她重新把锅坐在火上,从壁橱里拿下来两个碟子放在灶台上。她用刮刀铲起猪排,放到碟子上。肉看起来都不像肉了,倒像是块老肩胛骨的一部分,或是什么挖东西的铲子。但她知道那是块猪排,她把另一块也盛出锅,夹到碟子上。
很快,她丈夫走进厨房,又看了一眼那台冰箱,冰箱门大敞四开地站在那里。他看见了猪排,嘴张得大大的,却什么都没说。她等着他说点什么,什么都行,但他没说话。她把盐和胡椒放上桌,叫他坐下。
“坐啊!”她说着,递给他一个盛着猪排的碟子,“快吃吧!”他接过碟子,还是站在那儿,盯着碟子里的东西看。她转过身,去拿自己的碟子。
珊蒂把报纸清走,把那堆吃的东西推到桌子的一头。“坐下吧!”她又对丈夫说了一次。他把盘子从一只手换到了另一只手,仍旧站着。就在这时,她发现了桌子上面的一汪水。她能听见水滴滴答答地从桌子上流下来,滴到地上的油毡子上。
她低头看见她丈夫的光脚,就在一汪水的旁边。她盯着看了好半天,知道自己这辈子再也不会看到这么不寻常的事儿了,她不明白是出了什么事。她忽然觉得她应该涂上口红,拿上外衣,去那个拍卖会。但她就是无法把视线从丈夫的脚上挪开。她把盘子放在桌上,注视着那对脚,直到它们离开了厨房,重新回到客厅里,回到沙发旁。
?原文TV Dinner,本是Gerry Thomas在1954年为C. A. Swanson & Sons公司开发出的一种速冻食品品牌,后来逐渐成了所有速冻快餐的代称。原文Baskin-Robbins,即“三十一种风味”冰激凌店,1945年创建于美国加州。
软座包厢
迈尔斯最后那次见到儿子,是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当中,男孩猛地向他扑过来。他老婆一直站在餐具柜旁边,把瓷碟子一个接一个地摔在餐厅地板上。当她把手伸向杯子的时候,迈尔斯说:“够了!”就在那时,男孩向他冲了过来。迈尔斯横迈一步躲开了他,把他的头夹在了胳膊底下。男孩边哭边用拳头不停地打在迈尔斯的后背和后腰上。迈尔斯制服了他,之后仍然不依不饶。他把男孩推到墙上,威胁要杀了他。当时他迈尔斯是说真格的。他还记得自己的喊叫:“我给了你这条命,也能再把它给收回来!”
现在想起那可怕的一幕,迈尔斯摇摇头,好像一切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一样。不过,说实在的,他的确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人了。现在他自己一个人过,除了工作上的人,他几乎谁都不接触。晚上,他听古典音乐,读关于怎样诱擒水鸟的书。
他点上香烟,继续盯着车窗外面,没注意坐在门边上的男人还在睡着,帽子拉下来盖住了眼睛。清晨,车窗掠过的绿色田野上飘着晨雾。迈尔斯不时会看见农舍和谷仓,所有的东西都被墙围起来。他突然想,就这样生活在一所老房子里,被围墙包裹起来,也许是种不错的生活方式。
刚过六点。自从昨晚七点在米兰上车以后,他一直没有睡着。火车离开米兰的时候,他因包厢里就他一个人而感到很幸运。他一直开着灯,看旅游指南之类的书,他希望自己是在去这个地方之前,而不是在去了以后才看到这些介绍。他发现了许多本来应该去看去体验的东西。这是他第一次,而且肯定也是最后一次来意大利观光了。坐在离开意大利的火车上,才不断发现有关这个国家星星点点的信息,他不能不觉得稍稍遗憾。
他把旅游指南放进手提箱,又把手提箱放到头上的行李架上,脱了大衣,将它像毯子一样盖在身上。他关了灯,坐在昏暗的包厢里,闭上眼,盼望着睡意的降临。
好像过了很久,就在他觉得自己就要睡着的时候,火车减速驶进了巴塞尔郊外的一个小站。就在这儿,一个穿黑色西装戴帽子的中年男人走进了包厢,用一种迈尔斯不懂的语言和他说了点什么,把自己的皮包放到了行李架上。他在迈尔斯的对面坐下,舒展自己的肩膀,然后把帽子向下拉,盖住了眼睛。火车重新动起来的时候,这个男人已经睡着了,平和的鼾声让迈尔斯羡慕。几分钟后,一位瑞士官员推开包厢门,开了灯,用英语和什么别的语言——迈尔斯猜是德语——问他们要护照看。那个和迈尔斯分享包厢的人把帽子推上头顶,眨着眼掏自己的外衣口袋。官员研究了他的护照,仔细端详他,然后把护照还给了他。迈尔斯也把自己的护照交上去。官员读了上面的信息,边检查照片边看迈尔斯,然后点点头,还给他,并在出门时关上了包厢的灯。坐在迈尔斯对面的男人重新把帽子拉下来盖住眼睛,腿外伸出来。迈尔斯估计这个男人马上就会回到睡眠当中,他又一次很是欣羡。
那之后,他怎么也睡不着了,开始琢磨几个小时之后和儿子的会面。在车站上见到儿子的时候,他应该怎么做呢?该不该拥抱一下?不过,这样想想都让他有些不舒服。或许他该只是轻描淡写地伸出手,拍拍孩子的肩膀,笑一笑,就好像这八年根本不存在一样?可能男孩会说几句话——很高兴看见您,旅程还好吗?——然后迈尔斯会说……他真不知道自己会说些什么。
一个法国乘务员从包厢旁边经过,瞅了一眼迈尔斯和睡在他对面的男人。迈尔斯知道这个法国人已经给他们的车票打过孔了,便没理他,扭过头,重新望着窗外。住宅多起来,但围墙消失了。房子都很小,挤在一起。迈尔斯马上明白过来,那肯定是一个法国的村庄。薄雾正在消散。火车鸣着汽笛飞驰过一个道口。拦路杆已经放了下来,他看见一个穿着毛衣的年轻女人,挽着头发,推着自行车,看着火车一闪而过。
你妈妈还好吗?他们从车站走出一段后,他可能会这样问男孩。有什么你妈妈的消息吗?某一个瞬间,他甚至想到,她可能已经死了。不过他马上明白那是不可能的,如果真是那样,他会听到些什么——不管怎么样,他都会知道的。迈尔斯知道,如果自己继续想这些事情的话,他的心就会碎了。他系上衬衣领口的扣子,整理好领带,把外衣搁在旁边的座位上。他系好鞋带,站起来,迈过那个还在睡着的男人的腿,走出了包厢。
在走向车尾的过程中,迈尔斯不得不扶着走廊两旁的窗户,好让自己站稳。他关上狭窄的厕所门,上了锁,然后打开水龙头,洗了一把脸。火车忽然拐了一个弯,抛出一条弧线,车速却还是那么快,迈尔斯得拽住水池才能保持平衡。
几个月前,他收到了男孩的信。信写得很简短,只是说他去年一直住在法国,在斯特拉斯堡的一所大学上学。他为什么去了法国,以及去法国之前的那几年他都在做些什么,信上一点都没写。信上没提到男孩的妈妈,迈尔斯想这也很正常,只是她现在的状况和行踪便不得而知了。不过,令他费解的是,孩子是用“爱”这个词结束了那封信。这让迈尔斯思考了很久。最后他还是回了信。深思熟虑以后,迈尔斯在信里谈到自己一直想去欧洲做一次小小的旅行。男孩想不想在斯特拉斯堡的车站见他一面呢?他在信的结尾写上了“爱你的爸爸”。他收到了孩子的回信,便开始准备和安排。他很吃惊地发现,除了自己的秘书和几个商业伙伴以外,他真的再不需要通知任何人自己即将离开的事了。在那家他工作的工程公司里,他已经攒有六个星期的假期,他决定趁这次旅行把所有假期都用了。虽然现在不打算把这些时间都在欧洲花光,他还是很高兴自己当初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他先去了罗马。几个小时独自一人走街串巷以后,他后悔自己没有参加旅游团。他感到了孤独。他也去了威尼斯,一个他和妻子曾经无休止地说过想去参观的城市。但威尼斯令他失望。他看到一个独臂的男人吃炸鱿鱼,污秽的沾满水渍的建筑,触目可及。他坐火车去了米兰,住在一家四星级旅店,整晚都就着索尼彩色电视看足球比赛,直到节目结束。第二天早上,起床后就在城市里闲逛,一直逛到又要去火车站。他计划,在斯特拉斯堡的短暂停留将是这次旅行的高潮,待上一两天,甚至三天——就看到那里的情况来定了。然后,去巴黎,然后,坐飞机回家。他已经厌烦了在旅途中想方设法让陌生人明白自己的意思。
有人敲厕所门。迈尔斯把衬衣塞进裤子里,系好皮带,打开门,伴随着车厢的颠簸,摇摇晃晃地走回包厢。开门的时候,他立刻注意到他的大衣被人动过了,不在他离开时放的椅子上。他感到像是有人在跟他开玩笑,但也有可能比他想象的要严重。他赶紧拿起大衣,心跳明显加快。他把手伸进里面的内兜,护照还在。钱包是放在裤子的屁股兜里的。也就是说,他还有他的护照和钱包。丢了的是他给男孩买的礼物——在罗马一家商店买的一块昂贵的日本手表。为了保险,他一直把手表放在大衣的内兜里。现在表没了。
“对不起,”他对那个身子陷在座位里、腿伸出来、帽子盖住眼睛的男人说,“对不起,打扰一下。”那个人把帽子向后推了推,睁开眼,让自己从座位上立起来,看着迈尔斯。他的眼睛很大。他可能一直在做着梦,但也可能根本没有睡着。
迈尔斯说:“您看见有什么人进来过吗?”
但很明显,那个男人听不懂迈尔斯的话。他继续盯着迈尔斯看,目光里流露出一种迈尔斯认为是莫名其妙的表情。不过迈尔斯想,那也可能有别的暗示。说不定那目光后掩藏着某种狡黠和欺骗。迈尔斯摇晃自己的大衣,把手伸进口袋翻腾起来,好引起男人的注意。他又把自己的袖子向上撸了撸,将手表露出来给对方看。那个人看看迈尔斯,又看看迈尔斯的手表,脸上浮现出一种迷惑的神情。迈尔斯敲了敲自己手表的表盘,另一只手伸进大衣兜里,做出一种摸鱼般找寻什么东西的样子。然后,他又指了指手表,手指摇摆着,希望能表示出那块腕表从门口飞了出去。
男人耸耸肩,摇了摇头。
“妈的!”迈尔斯沮丧地骂了声。他披上大衣,走到走廊里。他已经一分钟也不能待在包厢了。他怕自己会忍不住打那个男人。他在走廊里到处打量着,好像希望自己能碰到那个小偷,并一眼认出来。但周围空无一人。可能那个和他分享包厢的人并没有拿他的手表。也许是别人,也许就是那个敲厕所门的人,经过这个包厢的时候,看见了大衣和熟睡中的人,就开了门,翻了一遍口袋,顺手牵羊之后带上门,溜之大吉。
迈尔斯缓慢地走向车厢尾部,看了看其他包厢。这节头等车厢虽然不挤,但每个包厢都有一两个人,大多在睡觉,或至少是看起来像在睡觉。他们眼睛闭着,头向后靠在椅背上。有个包厢里,一个和迈尔斯年岁差不多大的男人也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田野。迈尔斯停下来向里面看他的时候,那个人扭过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迈尔斯走进二等车厢,这节的包厢拥挤得多了——有时一个里面要有五六个人,随便一看就能看出来,这里的人都更加绝望。很多人都醒着——睡也睡不舒服吧;他经过的时候,他们都转眼看着他。外国人,迈尔斯想。显然,如果他包厢里的那人没有偷手表,那么小偷只能是来自这些包厢了。但他又能怎么样呢?没希望了。表已经丢了,现在正待在别人的口袋里。他也不指望能让那个法国乘务员明白都发生了什么。即使他能,又怎么样呢?他回到自己的包厢,看见那个人又舒展了双腿,帽子盖住了眼睛。
他从男人腿上迈过来,坐在自己靠窗的位子上。他愤怒得晕眩。已经到了城市的郊区,农场和牧场让位给了工业车间,建筑物的正面写着他无法发音的名字。火车减速了。迈尔斯能看见城市街道上跑着汽车,还有一些车辆在路口排成长队,等着火车经过。他站起来,拿下手提箱,放在大腿上,透过车窗,看着外面这个可恶的地方。
他突然觉得自己其实并不想见男孩。这个发现让他吃了一惊,冒出这种想法真有些低劣,让他很是羞耻了一阵子。他摇了摇头。在这一生可笑愚蠢的行为里,这次旅行说不定就是他干过的最愚蠢的事。事实上,他根本没有一点想见男孩的渴望,很久以前,男孩的行为就已经让自己从迈尔斯的情感中疏离了。他突然十分清晰地回想起了那次男孩扑向自己时的表情,苦楚向迈尔斯袭来。就是这个男孩,吞噬了迈尔斯的青春,把那个他追求过并娶过来的少女,变成了一个神经质的酗酒狂,变成了一个男孩既可怜但又不断施以威胁恐吓的女人。到底为了什么,迈尔斯问自己,他要大老远地一路跑来看望这个自己讨厌的人?他不愿去握男孩的手,他敌人的手,也不想去拍他的肩膀,或是闲聊。自己还得向他询问他妈妈的情况,他不愿意。
火车进站的时候,他身子向前坐了坐。法语报站的通知从火车内部的喇叭里传出来。迈尔斯对面的男人开始蠕动,又有别的法语通知从扬声器中传出的时候,他整了整帽子,坐了起来。那些通知,迈尔斯一句也听不懂,随着火车的减速一直到最终停下,他变得越发焦躁。他决定不离开这个包厢,打算就这么坐着不动,直到火车再次启动。那么当火车再次开起来的时候,他就在去巴黎的路上了,一切就这么着算了。
他小心翼翼地看着窗外,害怕会看见男孩的脸出现在窗口前。如果真的那样,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办。他害怕自己会晃动起拳头。他看见站台上几个人,穿着大衣,戴着围巾,站在行李箱旁等着上车。也有几个人,没有行李,手插在兜里,显然是在等着接人。他儿子并不在其中,当然,这不表示男孩不会在别的什么地方等着他。迈尔斯把手提箱从腿上拿下来,放在地板上,一点点地推到了座位底下。
对面的男人打着哈欠,看着窗外。现在他扭过头,盯着迈尔斯。他摘下帽子,手挠着头发,然后又戴上帽子,站起身,从架子上拉下自己的包。他打开包厢的门,在走出去之前,回过身,指了指车站。
“斯特拉斯堡。”那个男人说。
迈尔斯转过脸,没去理他。
男人又等了一会儿,然后走进走廊,拿着包,肯定也拿着手表,迈尔斯想。不过,那块表是他现在最不关心的东西了。他又看了看窗外。他看见一个戴着围裙的男人站在车站门口,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两个列车员正向一个女人解释着什么。那个女人穿长裙,手里抱着小孩。他们一直在说,她就听着。一个人还轻轻逗弄着小孩的脸蛋。女人低头看着,笑着,挪动了一下小孩,继续听着。在离自己车厢很近的站台上,迈尔斯看见一对年轻人拥抱着。然后,年轻的男子松开了女孩,说了些什么,提起小提箱,上了车。女孩看着他离开,手捂住了脸,不住地揉着眼睛。一会儿,迈尔斯看见她走下了站台,却仍一直盯着他的车厢,就像在紧紧地跟踪着什么人。他匆匆扫了一眼那个女孩,看了看车站候车室上面挂着的大钟。他打量着站台,男孩没有出现在他的视线中。可能他是睡过了头,或者,也可能像自己一样改变了主意。不管是怎样,迈尔斯感到了解脱。他又看了看大钟,然后看见那女孩快步跑向他面前的窗口。他身子向后倾斜,好像是女孩要敲破他的玻璃一样。
包厢的门开了,那个他刚刚在外面看见过的青年男子走进来,带上门说:“您好”。没等迈尔斯答话,他就把小提箱扔上了头顶的架子,一步跨到窗前,边说着“打扰了”,边拉下了窗玻璃。“玛丽。”他喊着。那个年轻女孩边哭边笑起来。男子往上拉女孩的手,开始亲吻她的手指。
迈尔斯扭过头,紧紧咬住自己的牙齿。他听见列车员最后的呼喊,汽笛响了。火车立刻行驶起来,开离了站台。青年男子已经松开女孩的手,但仍在火车摇摆向前的颠簸中,不停地向她挥着手。
没过一会儿,火车刚刚开到站台外面的露天空地上,迈尔斯发觉它猛地一下停了下来。年轻男子关上窗户,坐到靠门的位子上。他从大衣里拿出报纸,读了起来。迈尔斯站起身,打开门,走过走廊,一直走到车厢连接处。他不知道火车为什么停下来,可能是什么故障吧。他走到窗边,看见的只是一条条错综复杂的轨道,轨道上面,火车的车厢正被重新装配,从一列火车上拆卸下来,再挂钩到另一列火车上。他向后退一步,离开了窗口。下一节车厢门上的牌子写着“推”,他就用拳头打了一下,门滑动着开了。他又一次来到二等车厢。他走过一排塞满了人的包厢,人们都忙着赶紧安顿下来,像是在为各自的长途跋涉做好准备。迈尔斯想找个人问问现在这列火车要开向哪里。买票的时候,是说先去斯特拉斯堡,然后再到巴黎的呀。不过,假如就这样把头探进人家的包厢,用法语说句“对不起,打扰一下”,或是模仿什么别的本地人说话的方式,会让人家觉得他要问是不是到站了似的,这会让他觉得很丢人。这时,他听见很大一声哐当声,火车向后倒了一点。他又能看见站台了,也便又想起了他的儿子。可能他现在正站在那里,正因为刚才冲向站台的一路奔跑而气喘吁吁呢,说不定他正想着他爸爸哪儿去了,会不会出了什么事?迈尔斯晃了晃头。
车厢在他脚下吱扭地呻吟,有什么东西叼住了什么别的东西,重重地咬噬在了一起。迈尔斯向外看了看,轨道交错的曲径迷宫中,火车已经再次驶动。他扭转身,疾步穿过这节车厢,回到他自己的车厢,沿着走廊,走回了包厢。但那个拿着报纸的年轻男子已经不见了,迈尔斯的行李箱也没了。这根本就不是他原来那间包厢。他大吃一惊地明白过来,就在刚才,他那节车厢肯定已经从火车上卸了下去,然后又接上了眼前这一节二等车厢。他面前的包厢几乎塞满了矮小的深色皮肤的人,快速地说着他从没听过的语言。其中一个人向他招手,示意他进来。迈尔斯走进包厢,人们为他腾出了一点地方。包厢里似乎充斥着一种欢愉的气氛。刚才那个向他示意的男人笑着,轻拍着他旁边的空位。迈尔斯坐了下来。车头在他的背后,窗外的田野越来越快地从眼前闪过,被远远甩去。一瞬间,迈尔斯觉得那些风景好像正飞逝着远离自己。他知道自己正赶向什么地方,但至于方向是否正确,那要等上一会儿才能知道了。
他向后倚在靠背上,闭上了眼。人们还在说着笑着,声音像从远方传过来。很快,他们的声音和火车车轮撞击铁轨的节奏融合在一起。渐渐地,迈尔斯感到自己被声音裹挟着,跌进梦乡。
????原文法文。??????原文为法文。???
好事一小件
粗脖子的面包师比她年长,一言不发地听着她告诉自己,小孩下周一就八岁了。面包师穿着一件工作服一样的白色围裙,带子从胳膊底下绕到身后,再绕回前面,牢牢地系在他沉甸甸的腰身下面。他一边听她说,一边在围裙上擦手,低头看着照片,任由她说。他让她别着急,慢慢说。他刚到班上,要在这儿待上一整晚,烤面包,所以他是真的不急。
她告诉了面包师自己的名字,安·维斯,还有她的电话号码。蛋糕周一早上出炉,孩子的生日聚会在下午,时间会很充足的。面包师谈不上快乐。他们两人间没有任何欢愉的气氛,只有最基本的语汇交流和必需的信息交换。他让她觉得不舒服,她不喜欢他这样。当他手里拿着笔,在柜台里面弯下腰的时候,她琢磨着他粗鄙的品行,好奇他这辈子除了烤面包,还干过什么别的没有。她自己是一个母亲,三十三岁,在她看来,所有人,特别是像面包师这样年龄的人——这个人老得足以当她的父亲了——肯定都有孩子,而且都经历过一段被蛋糕和生日聚会占据的特殊时光。她觉得,他们之间肯定有这个相通之处。但他却对她很生硬,不是粗鲁,只是很生硬。她放弃了和他交朋友的愿望,往面包房里面看,她能看见一张又长又笨重的木桌,一头堆满了装馅饼用的铝盘。桌子旁边是一个金属盆,装满了空架子。还有一只巨大的烤炉。收音机里正放着西部乡村音乐。
面包师在一张特殊预订卡上写完信息,合上了活页夹。他看着她说:“周一早上。”她谢过他,开车回了家。
周一早上,这个生日男孩和另一个男孩一起走着上学。他们来回传递着一包薯片,这个就要过生日的男孩正试着打探出他的朋友今天下午会送给他什么礼物。因为没注意看路,生日男孩在一个十字路口刚走下便道,就被车撞倒了。他侧身摔下来,头磕在排水沟里,腿伸到路上。他闭着眼,腿却前后移动,就像是要爬到什么东西上去。他的朋友扔下薯片,哭了起来。那辆车开出一百多英尺的样子,停在了路中间。开车的男人回过头看,等着,直到男孩晃晃悠悠地站起来。男孩有点站不稳,看起来被撞晕了,但没什么大事。司机挂上挡,开走了。
生日男孩没哭,也没什么话要说。他朋友问他被车撞了是什么感觉,他也没有回答。他走回家,他的朋友接着上学去了。生日男孩走进屋里,跟他母亲讲了被车撞了的事儿。她挨着他坐在沙发上,握着他的手,放在膝头,说:“斯科蒂,亲爱的,你真觉得没事儿吗,宝贝?”突然,他仰面躺倒在沙发上,闭上眼,一下子软了。妈妈发现叫不醒他后,急忙打电话,找到正在上班的丈夫。霍华德要她保持冷静,保持冷静,然后给孩子叫了救护车,自己也赶往医院。
当然,生日聚会给取消了。在医院里,孩子被诊断为轻微脑震荡和休克。孩子吐了,他的肺里进了一些液体,当天下午就得抽出来。现在,他只是看起来像在熟睡,但决不是昏迷,弗朗西斯医生看到父母眼里流露出的惊恐后,特意强调,不是昏迷。那晚十一点,在经历了很多次X光照射和各种化验后,男孩终于像是舒服地休息了。知道他醒过来恢复知觉只是早晚的事后,霍华德离开了医院。从下午开始,他就和安一直陪孩子待在医院,他想回家一会儿,洗个澡,换身衣服。“我一个小时就回来。”他说。她点点头,说:“好啊,我就待在这儿。”他吻了她的前额,他们的手拉在一起。她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看着孩子。她在等着孩子醒过来,好起来,自己才可能放松一点。
霍华德从医院开车回家。在潮湿昏暗的街道上,他把车开得飞快,过了一会儿才觉察到,放慢了速度。到现在为止,他的生活一直顺利,令他满意——大学,结婚,又上了一年大学,得到了商科高等学位,成了一个投资公司里的初级合伙人,而且还当上了父亲。他活得高兴而且一直是幸运的,这他自己知道。他的父母还健在,他的兄弟姐妹都已经混出头来了,大学里的朋友也都在社会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受过什么真正的伤害,没有被什么潜在的莫名力量打倒——要是倒霉了,或是形势变了,它们会削弱甚至彻底毁了一个人。他开上车道,停下车,左腿抖起来。他在车里坐了一会儿,努力去用一种理性的方式应对现在的局面:斯科蒂被车撞了,躺在医院里,但他会好起来的。霍华德闭上眼,用手抹了抹脸,下了车,走向前门。屋子里,狗在叫。他开门摸电灯开关时,电话铃叫起来。他真不应该离开医院,真不应该。“糟了!”他说着。他拿起话筒,说:“我才刚进家门!”
“这儿有一个蛋糕你们还没有取走。”电话那边的声音说。
“你说什么?”霍华德说。
“一个蛋糕,”那个声音说,“一个十六美元的蛋糕。”
霍华德把听筒紧紧拿到耳边,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什么蛋糕的事儿啊,”他说,“天哪,你在说什么呢?”
“少跟我来这套。”那个声音说。
霍华德挂了电话,走进厨房,给自己倒了些威士忌。他给医院打了电话。孩子的病情没有进展,还在睡觉,什么都没变。霍华德一边往浴缸里放水,一边在脸上涂肥皂泡沫,刮胡子。他刚进浴缸,伸展开四肢,闭上了眼,电话铃就又响起来。他费力地把自己从浴缸里拉出来,抓了一条浴巾,匆忙地穿过房间,一边跑,一边为自己离开医院跑回家而内疚不已,一个劲儿地骂自己:“傻瓜,傻瓜。”
当他拿起话筒,大喊“喂!”的时候,电话线的那一端却没有反应。打电话的人已经挂上了。
午夜刚过,他回到了医院。安还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抬起头看着霍华德,又回头继续看着孩子。孩子的眼睛还合着,头仍被绷带包着。他的呼吸平静又规律。一瓶葡萄糖挂在床上面的一个仪器上,一根管子从瓶子口一直延伸到孩子的手臂。
“他怎么样了?”霍华德问,一边冲着葡萄糖和管子指指点点,“这些都是干什么的?”
“弗朗西斯医生要求加上的,”她说,“他需要补充营养。他需要保持体力。霍华德,他怎么还不醒呀?我不明白,要是他真的没事,怎么会还这样呢?”
霍华德把手放在她的头后,手指抚弄着她的头发。“他会好的,一会儿就会醒过来了。弗朗西斯医生心里有数。”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你应该回家歇会儿。我留在这儿。就是别搭理那个老打电话过来的傻瓜。听见了,就给他挂了。”
“谁打电话?”她问。
“我不知道是谁,就是些除了打骚扰电话之外无事可做的人呗。你现在就走吧。”
她摇摇头说:“不用,我没事儿。”
“真的,”他说,“回家待一会儿,早上再回来换我。不会有事的。弗朗西斯医生说什么来着?他说,斯科蒂会好的。我们不用担心。他现在只是睡着了,没别的。”
一个护士推开门,走到床边,冲他们点点头。她从被单底下拿出孩子的左臂,手指放在腕口,把脉,又看了看手表。一会儿,她就把孩子的胳膊放回被单里,走到床脚,在一个挂在那里的写字板上记了点儿什么。
“他怎么样了?”安问。霍华德的手沉沉地压在她的肩膀上,她能感到从他手指传来的压力。
“他很稳定,”护士回答,又补充了一句,“大夫一会儿就会过来。他已经回到医院,正在查房呢。”
“我刚才跟她说,她可能应该回家歇一会儿,”霍华德说,“当然是等医生来了以后再走。”
“她可以回家,没事的。”护士说,“要是你们想的话,你们两个都可以回家歇一会儿。”护士是一个金发大块头的斯堪的那维亚女人,说话还能听出一点口音。
“等等看医生怎么说吧,”安说,“我想和医生聊聊。我觉得他不应该就这样一直睡着醒不了呀,我觉得这不是个好征兆。”她用手捂住眼,头微微向前倾。霍华德紧握在她肩头的手又加重了一些力量,然后向上移到安的脖颈,手指揉捏起那里的肌肉。
“弗朗西斯医生几分钟以后就会来了。”护士说完,离开了房间。
霍华德凝视了儿子一会儿:被单下面,那个小胸脯安静地一上一下起伏着。自打在办公室里接到了安的电话,自打那失神落魄的几分钟之后,现在霍华德才第一次感到一种至深的恐惧,蔓延到他的四肢。他摇头。斯科蒂没事,当然他没有睡在家里自己的床上,而是头上绑着绷带,睡在医院里的病床上,胳膊上还插着管子。但这正是孩子现在需要的治疗啊。
弗朗西斯医生走进来,虽然他和霍华德几个小时前才见过面,这次他们还是握了手。安从椅子上站起来。“医生?”
“安。”他回答并点点头,“咱们看看孩子怎么样了。”医生说着走到床边,测了孩子的脉搏。他翻开了男孩一只眼的眼皮,然后是另一只。霍华德和安站在医生边上,注视着一切。医生掀开被单,用他的听诊器听男孩的心跳和肺部,又用手指在小肚子上到处按了按。都完了,他走到床脚,研究起写字板上的图表来。他记下日期,在上面潦草地填了什么,然后看着霍华德和安。
“医生,他怎么样了?”霍华德问,“他具体是什么问题?”
“他为什么总醒不了呢?”安问。
医生是个宽肩膀的潇洒男人,有一张晒成棕褐色的脸。他穿了一身三件套的蓝色西装,袖口系着象牙白色的链扣,打着一条条纹领带。灰色的头发梳成了分头,就像他是刚从一场音乐会回来似的。
“他没事,”医生说,“没什么可担心的。当然我想,他的状况本来还可以更理想些,但他现在没事。我还是希望他能醒过来,应该是很快就会醒了吧。”医生又看了看男孩。“再等一两个小时,等几个化验结果出来,我们就能知道得更详细了。不过,相信我,除了头骨有毛细破裂外——那是无可否认的——他没事。”
“啊,天哪。”安说。
“还有一点脑震荡,就像我说过的一样。当然,他休克了,”医生说,“有时你们能看到这类的休克病例,就是像这样睡着了。”
“现在他脱离危险了吗?”霍华德问,“你说过他不是昏迷,现在这也不是昏迷,对吗,医生?”霍华德看着医生,等待着回答。
“不是,这还不算是昏迷,”医生说着,又看了孩子一眼,“他只是处于一种深度昏眠中。这是身体自身选择的一种恢复性的调节措施。他没有任何生命危险。对,这个我可以肯定。等他醒过来,等其他结果出来,我们就能更清楚一点儿了。”
“这是某种昏迷吧。”安说。
“这还不是,不典型。”医生说,“我不认为是昏迷。反正,现在还不是。他休克了,对于休克,这类反应是很平常的。这只是对身体创伤的一种暂时性反应。至于昏迷,好吧,昏迷是一种深层次的,长时段的无意识,可以延续几天甚至几周。斯科蒂还没到那一步,反正就我们看来还没到。我确定他的情况到早晨就会有改善。我敢打赌。过不了多久,他就会醒过来,那时候,我们就能更清楚一点了。当然,你们留在这儿,还是回家歇一会儿,都可以。要是你们想的话,离开医院一会儿是绝对没关系的。我知道,这对于你们来说很难。”医生又盯着男孩看了看,观察了一会儿,然后扭过头,对安说:“但你不要担心,年轻的母亲,相信我,我们正在尽力而为。现在只是再等等的问题。”他冲她点点头,又和霍华德握了手,离开了病房。
安把手放在孩子的前额上,说:“至少他不发烧。”过了一会儿,她又说:“天哪,他感觉冰凉啊。他应该这样吗?你来摸摸看。”
霍华德摸了孩子的太阳穴,他自己的呼吸都慢了下来。“我想现在他就应该这样吧。”他说,“他在休克当中,还记得吗?医生是这么说的。医生不是刚刚还在这儿吗?要是斯科蒂有问题,他会说点什么的。”
安又站了一会儿,咬着自己的嘴唇,走回椅子边上,坐下来。
霍华德坐在她旁边的一把椅子上。他们看着对方。他想说点儿什么别的,让她放心,但他自己也很害怕。他抓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膝头。安的手放在自己腿上,让他感觉好受了一些。他拿起安的手,紧紧地握着,然后又放回到膝头。他们就这样坐了一会儿,看着孩子,没有说话。不时地,他会攥攥她的手。最后,她把手抽了出来。
“我一直在祈祷。”她说。
他点点头。
她说:“我都以为我已经忘了怎么祈祷,但还是想起来了。我只需要闭上眼说‘上帝,请求您帮助我们,帮助斯科蒂’,后面的就简单了。词都是现成的。你可能也祈祷过了?”她对他说。
“我祈祷过了。”他说,“我今天下午祈祷的,噢,我是说,昨天下午,就在你打完电话,我开车来医院的路上祈祷的。我一直祈祷着的。”
“那太好了。”她说。这时,她第一次觉得他们是一起经历着这个事故。她吃惊地发现,虽然霍华德一直都在身边,自己也一直需要他,但在这之前,一切好像只是发生在自己和斯科蒂身上,她好像在心理上把霍华德关在了门外,没有让他加入进来。她为自己是他的妻子而满怀欣慰。
还是那个护士走进来,又查了一次男孩的脉搏,也检查了从床头挂着的瓶子里流出来的液体。
一个小时以后,另一个医生走进来。他说他叫帕森斯,放射科的。他长着浓密的胡子,穿着懒汉鞋、西部牛仔衬衣和一条牛仔裤。
“我们要带他下楼再照几张片子,”他对他们说,“我们需要再照几张,还想做一个扫描检查。”
“什么?”安说,“扫描?”她站在这个新医生和床之间,说:“我以为你们做过所有的X光检查了。”
“恐怕还得再做些,”他说,“不用担心。我们只是再需要几张片子,想给他做一个脑部扫描检查。”
“天哪!”安说。
“对于这类病例来说,这完全是常规程序。”这个新医生说,“我只不过想要弄清楚为什么他还没醒过来。都是常规的内科检查,不用担心。我们待会儿就带他下去。”
没多久,两个医务人员推着轮床走进来。他们都是黑头发、深色皮肤的人,穿着白色的制服。帮男孩解开管子,搬到轮床上的时候,他们互相用外语说了几句话,推着孩子走出了房间。霍华德、安和他们上了同一个电梯。安凝视着孩子。电梯开始下降,她闭上了眼。医务人员站在轮床的两边,什么都没说,只有一次,其中一个人用他们自己的语言说了一句,另一个人慢慢地点头作为回复。
后来,那天早晨,就在阳光开始照亮X光科外面候诊室的窗户时,他们把男孩推出来,送回到他的房间。霍华德、安又和他们坐同一个电梯,那两个人仍旧站在轮床的两边。
他们等了一整天,但男孩还是没有醒过来。偶尔,他们两个中的一个会离开房间,下楼到餐厅喝咖啡,然后像是突然醒悟过来,有了负罪感似的,从桌旁站起来,跑回病房。那天下午,弗朗西斯医生又来过一次,检查了男孩后,告诉他们,孩子的情况正在改善,随时都有可能醒过来。护士们——不再是前一晚来过的那位——不时走进来。一个化验室来的年轻女人敲门,走进来。她穿着白色轻便裤和宽松上衣,拿着一小碟东西,放在床边上的架子上。没有和霍华德及安说一个字,她就从男孩的胳膊上抽了血。女人在孩子胳膊上找到合适的位置下针,霍华德闭上了眼睛。
“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安对那个女人说。
“医生要求做的。”女人回答,“他们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他们说抽这个的,我就抽呗。不过,他到底怎么了?这个小可爱。”
“被车撞了,”霍华德说,“司机撞完人,就跑了。”
年轻女人摇摇头,又看了看孩子,拿着托盘走了。
“他怎么就是醒不过来呢?”安说,“霍华德?这些人得给我点儿答案哪!”
霍华德什么都没说。他重新坐到椅子上,跷起二郎腿,搓自己的脸,看着儿子,然后身体向后靠,闭上眼,睡着了。
安走到窗旁,看着外面的停车场。又是晚上了,汽车亮着灯,开进开出。她紧握住窗台,站在窗口,心里明白他们真是出事了,而且很严重。她很害怕,牙齿直打战,非要合紧嘴才能控制住。她看见一辆大车停在医院门前,一个穿着长大衣的女人上了车。她希望自己是那个女人,然后什么人,谁都行,会开车带她离开这儿,去别的地方,她一下车就能看见斯科蒂正在等着自己,喊着妈妈扑到她的怀里。
一会儿,霍华德醒了,又看了孩子一眼,从椅子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他走到窗旁,站在安的身边,和她一起愣愣地看着外面的停车场。他们虽然一句话都没说,但却似乎能感觉到对方的内心,就像是他们共同的担忧,使他们自然而然地变得透明起来。
门开了,弗朗西斯医生走进来。这次他换了西服和领带,灰色的头发梳成了中分,看起来好像刚刚刮过脸。他径直走到床边,检查了男孩。“他现在应该已经醒了。没理由这样啊。”他说,“但我可以告诉你们,我们都确信他已经过了危险期。当然,他要是醒了,大家的感觉都会更好些。没理由,绝对没有任何理由会让他现在还不能恢复知觉。很快了。噢,对了,他醒了的时候,头会很痛,肯定的。不过,他所有的迹象都很好,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
“那,现在这是昏迷了?”安问。
医生搓着自己光滑的脸颊,说:“在他醒过来以前,我们可以暂时这么说。你们肯定累坏了。这很痛苦,我知道这对你们来说太痛苦了。你们可以出去走一会儿,对你们有好处。要是能让你们感觉好一些,我还可以在你们出去的时候,派一个护士过来看护。去吧,吃点儿东西。”
“我什么都不吃。”安说。
“当然,你们需要做什么都行。”医生说,“反正,我想跟你们说,所有的迹象都很好,化验结果也都是阴性的,什么问题都没出现,只要他醒过来,就没什么大事了。”
“谢谢,医生。”霍华德说完,又和医生握了一次手。医生拍了拍霍华德的肩膀,走了出去。
“我觉得,我们两个中有一个得回家,看看家里的情况。”霍华德说,“首先,‘懒虫’就该喂了。”
“给邻居打电话,”安说,“给摩根家打一个。你请他们帮忙的话,谁都能把狗喂了。”
“好吧。”霍华德说。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亲爱的,你为什么不去呢?你为什么不回家呢,为什么不看看都怎么样再回来?对你有好处的。我就待在这儿,陪着孩子。真的。在这件事上,我们需要保持体力。即使等他醒过来,我们还得在这儿待好一阵子呢。”
“你怎么不去呢?”她说,“喂‘懒虫’,也喂你自己。”
“我已经回过家了,”他说,“我回去了整整一个小时又十五分钟。你回去一个小时,洗洗换换,再回来。”
她试图考虑自己要不要回去,但她实在太累了。她闭上眼,又试着想了想。过了一会儿,她说:“可能我应该回家几分钟,可能要是我不是每秒钟都坐在这儿,他就能醒了,他就会好了呢。你明白吗?要是我不在这儿,说不定他倒会醒过来。我回家,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我去喂‘懒虫’,然后回来。”
“我就在这儿,”霍华德说,“你走吧,回家吧,亲爱的。我会仔细守着。”他的眼睛眯缝着,布满血丝,就像他喝了很长时间酒一样。他的衣服皱巴巴的,胡子已经又冒出来了。她摸摸他的脸,又把手缩回来。安明白他想自己待一会儿,可以暂时不需要说话,也不用和别人分担他的忧虑。她从床头柜上拿起钱包。他帮她穿上了大衣。
“我花不了多长时间的。”她说。
“回了家,就坐下来,歇一会儿,”他说,“吃点东西。洗个澡。洗完澡,再坐下来,歇一会儿。会让你焕然一新的,你试试就知道了。然后再回来。咱们试着别担心了。你听见弗朗西斯医生说了什么。”
她披着大衣站了一会儿,想要回想起来医生说过的话,努力寻找着细节,任何有言外之意的暗示。她试图回忆他弯腰检查孩子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不是变了。她甚至还记得他翻开孩子的眼睑,听孩子的呼吸时,他的五官的构图。
她走到门口,转过身,看了看。她看看孩子,又看看孩子的父亲。霍华德点点头。她迈出房间,在身后带上了门。
她经过护士站,走到走廊的尽头,寻找电梯。在走廊的尽头,她向右拐进一个小小的候诊室,里面是家黑人坐在柳条编的椅子上。有个中年男人穿着咔叽布的衬衣和裤子,反戴着一顶棒球帽。一个壮硕的女人穿着便服和拖鞋,瘫坐在椅子上。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穿着牛仔服,梳着一头小辫,抽着烟,身体在椅子上伸展开,两条腿在脚踝处交叉在一起。安进屋的时候,一家人的视线都随着安摇摆。小桌子上扔满了汉堡包的包装纸和泡沫塑料杯。
“弗兰克林?”那个体积很大的女人醒过来问,“是不是关于弗兰克林的事?”她睁大眼睛说:“告诉我呀,夫人,弗兰克林有什么消息了?”她努力想把自己从椅子上拽起来,但那个男人已经拉住了她的手臂。
“没事,没事,”他说,“伊芙琳。”
“对不起,”安说,“我是来找电梯的。我儿子也在医院里,现在我找不到电梯了。”
“电梯在那边,左转。”那个男人用手指着方向说。
小女孩吸了口烟,盯着安,眼眯成了缝。她的厚嘴唇分开来,烟雾喷吐。那个黑人妇女头耷拉在肩膀上,不再看安,不再感兴趣。
“我儿子被车撞了。”安对那个男人说。她似乎需要解释一下自己。“脑震荡,还有一点儿头骨骨裂,不过他会没事的。他现在还在休克中,但也可能是一种昏迷。我们主要担心这个,这个昏迷的问题。我现在要出去一会儿,我丈夫陪着他呢。可能我走了,他就会醒过来。”
“太惨了。”男人说着,坐在椅子里转了一个方向。他摇着头,低头看着桌子,又看着安。她还站在那里。他说:“我们的弗兰克林正在做手术。有人扎了他。想要杀了他。一个聚会里的斗殴。他们说,他只是站在一边看着。没招谁没惹谁的。不过现在说这个都没用了。他在手术台上呢。我们只能祈祷,希望一切都好,我们只能做这些了。”他稳稳地盯着安。
安又看了那个小女孩一眼,她也还看着安。安看看那个妇人,她的头一直低着,眼睛已经闭上了。安看见她的嘴唇安静地移动,说着话。安有一种冲动想问她在说什么。她想多和这些也在等待中的人聊聊。但她很害怕。他们也很害怕。就这点而言,他们是一样的。她想自己要是再多说几句车祸的事,跟他们多讲讲斯科蒂,告诉他们这一切都发生在孩子生日的那天,周一,他还昏迷着之类的,就好了。但她不知道从何讲起。她站在那儿,看着他们,再没多说一句话。
她照着那个男人指示的方向,走到楼道那头,找到了电梯。门关着,她等了一会儿,仍然想着自己应不应该离开医院。然后,她伸出手指,按下了按钮。
她把车开上自家的车道,关上发动机,闭上眼,头在方向盘上斜靠了一会儿。她听着发动机冷却下来时发出的滴答声,然后下了车。能听见屋子里的狗叫。她走到门前,门没锁。她进屋开灯,坐上一壶水等着沏茶,又打开一些狗粮,在后面的走廊里喂给“懒虫”吃。狗饥饿地小口紧吃,并不时跑进厨房,看安是不是要留下来。就在安拿着茶坐在沙发上的时候,电话铃响了。
“是我!”她一边拿起话筒,一边说,“喂!”
“维斯夫人。”一个男人的声音说。刚早晨五点,她觉得自己能听见背景里有什么机器设备的动静。
“对,是我!出了什么事?我就是维斯夫人。是我。怎么了?请说吧。”她听着背景里的那些声音,说,“上帝啊,是不是斯科蒂的事儿?”
“斯科蒂,”那个男人说,“是关于斯科蒂,没错。这个问题与斯科蒂有关。你是不是把斯科蒂都给忘了?”那个男人说完,就挂了电话。
安拨了医院的电话号码,转到三楼,向一个接电话的护士询问她儿子的消息。她要求和她丈夫说话。她说,这是个紧急情况。
她等着,指间翻卷着电话线。她闭上眼,觉得肚子不舒服。她得吃点儿东西。“懒虫”从后面的走廊里走过来,躺在她的脚边上,摇着尾巴。安拽它的耳朵时,它趁机舔了她的手指。霍华德出现在电话那边。
“有人刚刚打电话过来,”她一边说,一边扭转电话线,“他说,斯科蒂出事了。”她哭了。
“斯科蒂挺好啊,”霍华德告诉她,“我是说,他还睡着呢。没有任何变化。你走以后,护士又来过两次。可能是护士,也可能是大夫。反正,他没事。”
“是个男的打的电话,他说,是关于斯科蒂的事儿。”她告诉他。
“亲爱的,你得歇一会儿。你需要休息。那肯定就是同一个人,我也接到过他的电话。别理他。休息完了,就回来。然后我们一起吃点儿早饭什么的。”
“早饭,”她说,“我不想吃早饭。”
“你明白我的意思。”他说,“喝点儿果汁,或吃点儿什么别的。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安。天哪,我也不饿。安,现在不方便说话。我正站在前台这儿呢。今天早晨八点,弗朗西斯医生还会再来一趟。那时候,他会有更详细的消息跟咱们说。一个护士这么跟我说的。别的她也不知道了。安?亲爱的,可能到了那时候,我们就能知道怎么回事了。八点钟。八点以前回来吧。那之前,我都在这儿,斯科蒂没事的。他还是老样子。”他补充了一句。
“电话铃响的时候,”她说,“我正在喝茶。他说是跟斯科蒂有关的事儿。背景里还有一种嘈杂的噪音。你接到的那个电话里,背景也有噪音吗,霍华德?”
“我记不起来了,”他说,“可能是那个开救护车的司机,说不定他是个神经病,不知怎么的发现了斯科蒂的事儿。不过,我一直和斯科蒂在一起呢。歇会儿吧,就像你本来想好的那样,洗个澡,七点来钟的时候回来,医生来的时候,咱们一起和他谈谈。亲爱的,都会好的。我就在这儿,周围到处都是医生护士,他们说他现在的状况很稳定。”
“我怕死了。”她说。
她放水,脱了衣服,钻进浴缸,没花时间洗头发,就匆匆忙忙出来擦干了身子。换上干净的内衣,毛料休闲裤,以及一件毛衣外套,她走进客厅。狗抬起头看着她,尾巴重重地敲了一下地面。她出来上车的时候,外面已经开始亮起来。
她把车开进医院的停车场,找了一个靠近前门的空位。她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该为孩子的遭遇负责。她的思路游移到那个黑人家庭,她还记得他们姓弗兰克林,还记得那张被汉堡包包装纸覆盖的桌子,还有那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一直抽着烟,盯着她看。“别要孩子。”安走进医院的前门时,对着自己脑子里回想起的那个女孩说,“为了上帝,千万别要。”
她同两个正要上岗的护士一起,坐电梯上到三楼。这已经是周三早晨,差几分钟七点。电梯门在三层滑开时,广播里正在播叫麦迪逊医生。护士走在安前面下来,转向与安不同的方向,继续被安上电梯时打断了的谈话。安顺着走廊走到那凹进去的小房间,就是那个黑人家庭等待的地方。他们已经走了,不过,椅子凌乱得就像是有人刚刚从它们上面跳下来一样。仍旧是同样的杯子和废纸乱七八糟地盖住桌面,烟灰缸里装满了烟屁股。
她停在护士站边上。一个护士站在柜台后面,一边梳头,一边打哈欠。
“昨晚,这儿有一个黑人男孩做手术,”安问,“叫弗兰克林。他的家人就坐在那个候诊室里。我想问问他的情况怎么样了。”
护士坐在柜台后面的桌子旁边,查检一个表格。她抬起头,电话响了,她拿起话筒,但一直盯着安。
“他去世了。”护士一边拿着梳子,一边盯着她说,“你是他们家的朋友?”
“我昨晚碰到这家人的,”安回答,“我自己的儿子也在医院里。我猜他是在休克中。我们也不确定到底是什么毛病。我只不过是好奇弗兰克林怎么样了,没别的。谢谢。”
她走过走廊。昨晚,安没有注意电梯的门。现在,她发现电梯门和墙壁是同一个颜色。门滑动开,一个憔悴的秃顶男人,穿着白裤子和白帆布鞋,从里面拉出来一台沉重的手推车。那个人把手推车推到走廊里,停在离电梯最近的房间门口,查阅一个写字板。然后弯腰,从推车里抽出一个托盘。他轻轻敲了门,走了进去。安从手推车旁经过时,能闻见温吞吞的食物散发出讨厌的气味。她疾步穿过走廊,没去看两旁的护士,推开了自己孩子病房的门。
霍华德正背着手,站在窗旁。安进屋的时候,他转过身。
“他怎么样了?”她问着,走到床边,钱包扔在床头柜旁的地板上,感觉好像自己已经离开了很久。她摸着孩子的脸颊问,“霍华德?”
“弗朗西斯医生刚刚来过。”霍华德说。安仔细地看着他,觉得他的肩膀稍稍向里收拢起来。
“我以为他得到今儿早晨八点才来呢。”她立刻说。
“还有一个医生和他一块儿来的。一个神经科的医生。”
“神经科医生?”她说。
霍华德点点头。她能看出来,他的肩膀正在抽缩着。“他们说什么,霍华德?天哪,他们怎么说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说他们要带他下去,再做一些检查,安。他们打算做手术,亲爱的。亲爱的,他们要动手术。他们搞不清楚为什么他就是醒不了。他们现在只知道,这不仅仅是休克或是脑震荡的问题。是他头骨里面出了事,他们觉得跟骨裂有关。所以他们要做手术。我给你打了电话,但我猜那时你已经出家门了。”
“啊,天哪!”她说,“啊,什么,霍华德,什么!”她说着拉住了他的胳膊。
“快看!”霍华德叫道,“斯科蒂!快看,安!”他把她扭向床头。
男孩刚刚睁开眼,又合上了。现在,他又睁开来,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盯了一会儿,然后缓慢地转动。孩子的目光在霍华德和安身上滞留了一会儿,又移动开了。
“斯科蒂!”他的妈妈叫着,扑到床边。
“咳,斯科蒂!”他爸爸说,“咳,儿子!”
他们斜靠在床边。霍华德拉着孩子的手,轻轻地又拍又攥。安弯下身子,在男孩的前额上吻了又吻。她双手捧住孩子的脸颊,叫着:“斯科蒂,亲爱的,是妈妈爸爸啊。斯科蒂?”
男孩看着他们,没有任何认出他们的表示。他张开嘴,眼睛蜷缩地合上,号叫着,直到肺里没了气。他的脸看起来放松下来,也柔软起来。他的嘴唇分开,最后的呼吸从喉咙里出来,轻柔地从紧咬着的牙齿间出来。
医生们说那是一个很隐蔽的脑堵塞,还说这种情况出现的机率只有百万分之一。要是能早点发现,并立即动手术,说不定还能挽救。但即使那样,成功的机率也是几近于无。再说,他们还能找到什么东西呢?不管是X光还是别的检查,都没发现任何问题呀。
弗朗西斯医生很震惊。“我没法告诉你们我有多么难过。我太抱歉了,我真是什么都说不出来了。”他说着,带他们走进医生休息室。一个医生正坐在椅子上,腿搭在另一把椅子的椅背上,看着早间电视节目。他穿着医疗器械传送室的绿色制服,松垮垮的绿裤子绿上衣,还有一顶绿帽子盖住他的头发。他看了看霍华德和安,又看了看弗朗西斯医生,站起身,关了电视,走出房间。弗朗西斯医生把安引到沙发旁,自己坐在安的身边,开始用一种低沉又安慰的语调说起来。有一次,他还倾斜着身体,拥抱了安。她能感到医生的胸脯均匀起伏着,顶着她的肩膀。她睁着眼,任由他抱着她。霍华德去了洗手间,但没关门。在痉挛般的痛哭之后,他放水洗了把脸。他走出来坐下,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电话。他看着电话,好像是要决定该先做些什么。他打了几个电话。过了一会儿,弗朗西斯医生用了电话。
“现在我还能再为你们做点儿什么别的吗?”他问他们。
霍华德摇摇头。安盯着弗朗西斯医生,像是没法理解他说的话。
医生送他们走到医院的前门。这是上午十一点。人们正出出进进。安能意识到自己多么缓慢,甚至可以说是勉强、不情愿地迈动脚步。她觉得是弗朗西斯医生要他们离开,而他们本应该留下来的,留下来才是他们该做的事。她向外看着停车场,然后回头看着医院的门前,摇起头来。“不行,不行,我不能就把他扔在这儿,不能。”她听到自己这样说,觉得这真是太不公平了,为什么自己说出来的,只是些电视里人们面对暴力或是突然的死亡时吃惊地说出的话。她想用她自己的语言。
“不行。”她说,不知怎么,记忆里那黑女人懒洋洋地歪在肩头的脑袋又出现了。“不行。”她又说了一遍。
“今天,过一会儿,我还会跟你联系,”医生正和霍华德说话,“还有事情要做,还有些事情要弄清楚,我们才能满意。有些问题还需要澄清。”
“验尸?”霍华德说。
弗朗西斯医生点点头。
霍华德说:“我明白。”然后他又说:“噢,天哪,我不明白,医生。我不明白,一点都不明白。”
弗朗西斯医生搂住他的肩膀。“对不起。上帝啊,我太抱歉了。”他松开霍华德的肩膀,伸出了手。霍华德看看伸出来的手,犹豫了一下,还是握住了。弗朗西斯医生又抱了安一次。他似乎洋溢着安无法理解的仁慈。她把头倚在他的肩膀上,但眼睛一直睁着。她一直盯着医院看,他们的车开出停车场的时候,她还回过头看着医院。
在家里,安把手插在大衣兜里,坐在沙发上。霍华德关上了孩子房间的门。他打开咖啡壶,然后找到一个空盒子。他本来想把散落在客厅里的孩子的一些东西捡起来,但他只是和安一起坐在沙发上,把盒子推到一边,身体向前倾斜,手臂耷拉在两腿之间。他哭起来。安把他的头拉到自己的膝头,轻轻拍他的肩膀。“他走了。”她说着,继续轻拍他的肩头。在他的抽泣声外,安能听见厨房里咖啡壶的嘶鸣。“好了,好了,”她轻柔地说,“霍华德,他走了。他走了,现在我们必须适应这点。适应孤独。”
过了一小会儿,霍华德站起身,拿着盒子在屋子里漫无目的地转圈子。他没有往盒子里捡任何东西,只是把一些零碎收拾到沙发一头的地板上。安仍旧坐着,手插在大衣兜里。霍华德放下盒子,拿着咖啡走进客厅。稍后,安给亲戚们打了电话。每次电话拨通,对方答应后,安都会不由自主地喷出几个字,哭上一阵。然后她会用一种有节制的语调,平静地解释发生的事,并告诉他们自己的安排。霍华德把盒子拿到外面的车库,在那里,他看见了孩子的自行车。他扔下盒子,靠在自行车旁边,坐在甬道上。他很蹩脚地拿起自行车,整个车身都斜压在他身上。他拿着车,橡胶踏板顶在他的胸上。他转动起车轮子。
给她妹妹打完后,安挂上了电话。就在她找另一个电话号码时,电话响了起来。刚响过第一声,安就接起了话筒。
“喂。”她听见背景里嗡嗡的轰鸣声。“喂!”她又问了一遍,“看在上帝的分上,你是谁呀?你想要什么?”
“你的斯科蒂,他的东西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一个男人的声音说,“你是不是把他忘了?”
“你这个邪恶的混蛋!”她对着听筒大喊,“你太过分了,你这个混蛋狗娘养的!”
“斯科蒂,”那个男人说,“你是不是把斯科蒂的事都忘了?”说完,那个男人挂上了电话。
霍华德听到安的喊声,跑进来,看到安头依偎在胳膊上,趴在桌子上抽泣。他拿起听筒,只能听见断线后的忙音。
之后很久,就在午夜前,就在他们处理完很多事情以后,电话又响起来。
“你接,”安说,“霍华德,就是那个人,我知道。”他们正坐在厨桌旁,面前摆着咖啡。霍华德的杯子边上还有一小玻璃杯威士忌。电话响到第三下的时候,他接了起来。
“喂,”他说,“是哪位?喂!喂!”电话断了。“他挂了,”霍华德说,“甭管他是谁,他挂了。”
“就是他,”她说,“那个混蛋。我真想杀了他。我想崩了他,看着他死。”
“安!我的上帝!”他说。
“你能听见什么吗?”她问,“背景里?噪音,什么机器的轰鸣声?”
“没有啊,真的。没有你说的那种声音,”他说,“再说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听。我倒是觉得有电台音乐的声音。对,有个电台广播。我就能听出那个来。到底在广播什么,我可就真不知道了。”
她摇着头说:“要是我能,要是我能抓住他就好了!”
突然,她明白了过来。她知道他是谁了。斯科蒂,蛋糕,电话号码。她把椅子从桌子边上一把推开,站起身,说:“开车带我去那个购物中心,霍华德。”
“你说什么?”
“购物中心。我知道是谁一直打电话来了。我知道他是谁了。就是那个面包师,那个狗娘养的烤面包的,霍华德。我在他那儿给斯科蒂订过一个生日蛋糕。就是他打的电话,他有咱们家的电话号码,一直打电话过来,为那个蛋糕骚扰咱们。那个面包师,那个混蛋。”
他们开车来到购物中心。晴空,星斗满天。天冷,车里开着暖气。他们在面包房门前停下车。所有的商店都关门了,只在电影院前面的停车场里,还远远地停着几辆车。面包房的窗户里黑着灯,但透过玻璃往里看的时候,他们能看见里屋的亮光,有一个体积很大的男人系着围裙,在那片平静的白光里不时地进进出出。透过玻璃窗,安能看见那些展示蛋糕用的盒子,还有一些带椅子的小桌子。她试着敲了敲门,拍了拍玻璃窗。但就算面包师听见了,他也没有任何反应。他根本就没有朝他们这边看上一眼。
他们把车开到面包房后面,停下来,下了车。有个亮着灯的窗户,不过太高了,他们够不着,看不到里面。后门旁边的一个牌子上写着:“面包房,特别预订”。她能模糊地听见里面正放着广播,什么东西吱吱作响,可能是烤炉的门拉开时发出的声音?她敲了门,等待了一会儿,又更重地敲了敲。收音机关上了,传出一种刮擦的声音,什么特别的声音,一个抽屉正被拉开又推上。
有人开了锁,打开门。那个面包师站在光亮处,向外凝视着他们。
“我们打烊了,”他说,“这钟点儿,你们想要什么?这可是大半夜。你们喝醉了,还是怎么了?”
安向前一步,迈进从敞开的门漫出来的光亮里。面包师眨着自己沉重的眼睑,认出了她。“是你。”他说。
“是我,”她说,“斯科蒂的妈妈。这是斯科蒂的爸爸。我们想进来。”
面包师说:“我现在很忙。我手头还有活儿呢。”
不过,她已经迈进了门。霍华德跟在她后面,也进来了。面包师向后退。“这里面闻起来就像个面包房。是不是,霍华德?”
“你们想怎么着?”面包师问,“可能是想要你们的蛋糕了?对,你们决定要你们的蛋糕了。你们订过一个蛋糕,对不对?”
“对于一个面包师来说,你可是够聪明的。”安说,“霍华德,他就是那个一直给咱们打电话的人。”她握紧拳头,愤怒地盯着他。在她的体内,有一种至深的愤怒燃烧着,让她觉得自己正在膨胀,膨胀得超过了这两个男人中的任何一个。
“等会儿,”面包师说,“你想来取走你那个放了三天的蛋糕?是不是?夫人,我可不想和你吵架。蛋糕就在那边呢,快不新鲜了。我就收你半价。你要吗?你可以拿走。反正对我没用了,现在它是谁也不会要了。做这个蛋糕,我可是又花时间又花钱。你要是还想要,没问题。要是不要了,也没关系。我真的得回去工作了。”他看着他们,舌头在里面舔着牙齿。
“还说蛋糕!”她说。她知道自己能控制住正在体内沸腾的情绪。她很镇静。
“夫人,我在这地方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养家糊口。”面包师说着,用围裙擦了擦手,“我在这儿从早干到晚,才能勉强活下来。”安脸上的神情让面包师向后退了一步说:“现在,别闹事。”他伸向柜台,右手拿起一根擀面杖,开始一颠一颠地拍在左手的掌心上。“你是要那个蛋糕,还是不要?我得回去工作了。面包师得在晚上加班。”他的眼睛又小又狠,安觉得它们都快要消失在他脸颊上隆起来的横肉里了。他的脖子肥得满是油脂。
“我知道面包师晚上加班,”安说,“他们晚上还打电话呢。你这个混蛋。”
面包师继续在手上颠着擀面杖。他看了一眼霍华德,对他说:“小心点儿,小心点儿。”
“我儿子死了。”她冰冷而决绝地说,“他周一早晨被车撞了。我们一直守在他身边,直到他走了。但是,当然了,你不可能想到这个,是不是?面包师不可能什么都知道,是不是,面包师先生?但他死了。他死了,你这个混蛋!”就如同愤怒突然地爆发一样,愤怒同样突然地减弱,让位给了别的东西,一种令人晕眩的反胃感。她斜靠在洒满了面粉的木桌子旁,手捂住脸,哭起来,肩膀来回颤动。“这不公平,”她说,“这不,不公平。”
霍华德的手放在她腰背上,看着面包师。“你真可耻,”霍华德对他说,“可耻!”
面包师把擀面杖放回到台子上,解开围裙,也扔到台子上。他看着他们,慢慢地摇头。一张牌桌上放着报纸,收据,计算器和电话簿。他从桌子下面拉出一把椅子说:“请坐。”又对霍华德说:“我给你找把椅子去。”面包师走到店铺的前门那边,带回两把锻铁做的椅子,说:“现在请坐吧,你们请坐。”
安擦干眼睛,看着面包师。“我想过要杀了你,”她说,“我想过要你死。”
面包师为他们清理了一下桌子,把计算器,一摞便签和收据推到一旁,又把电话簿砰的一声推到了地上。霍华德和安坐下来,椅子拉到桌子边上。面包师也坐了下来。
“让我说说我有多抱歉吧。”面包师说着,把胳膊肘搭在桌子上,“只是天知道我有多抱歉。听我说。我只是个烤面包的,我不会声称我是什么别的东西。可能有过一次,很多年以前,我曾是个和现在不同的人。但我已经忘了。我也不确定。反正,即使我以前是个不一样的人,我也已经变了。现在,我只不过是个烤面包的。我知道,这不能为我的所作所为开脱。但我真的太抱歉了。我为你的儿子感到难过,我为我在这其中的行为感到歉意。”面包师说着,把手伸到桌面上,翻过来,露出他的掌心。“我自己没有孩子,所以我只能想象你们的感受。我现在能说的只是,我很对不起。请原谅我,如果你们能的话。我不是个邪恶的人。我不认为自己是。我不像你在电话里说的那样邪恶。你得明白,我现在好像已经不知道该怎么为人处事了。”这个男人说,“我想问问你们,你们是否能在心里原谅我呢?”
面包房里很热。霍华德从桌边站起来,脱下外衣,也帮安脱下了外套。面包师看了他们一会儿,然后点点头,站了起来。他走到烤炉边,关掉了一些开关。他找到杯子,从一台电动咖啡机里倒出咖啡,又在桌上放了一盒奶油和一碗糖。
“你们可能需要吃点儿东西,”面包师说,“我希望你们能吃点儿我的热面包圈。你们得吃东西,像这样的时候,吃是好事一小件。”
他给他们端上来刚出炉的热肉桂面包圈,糖衣还在流动。又在桌上放了黄油和抹黄油的刀子,然后和他们一起坐在桌旁。他等着,一直等到他们每个人都从浅盘子里拿起一个面包圈,吃起来。“吃点儿东西很好,”他看着他们说,“还有呢。都吃光啊,想吃多少吃多少。全世界的面包圈都在我这儿呢。”
他们吃着面包圈,喝着咖啡。安突然觉得很饿,面包圈又热乎又香甜。她吃了三个,让面包师很高兴。
面包师聊了起来,他们认真地听。虽然既疲惫又痛苦,他们还是听着面包师要说的话。当他讲起孤独,讲起他在中年感到的那种自我怀疑和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们点了点头。他告诉他们自己这些年里无儿无女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每天都是重复,烤炉无休止地填满,又无休止地清空。他讲起那些他为了别人的聚会和庆典做过的食物。那些手指深的糖衣。那些插在蛋糕顶上,象征新婚夫妇的小人。成百个,不,现在要有成千个了。那些生日。想想那些燃烧的蜡烛。他干的活有市场,他是个面包师,他很高兴自己不是个花匠。他觉得喂人更好一点儿,无论何时,面包的味道都比花要好闻。
“闻闻这个,”面包师说着,掰开一条黑面包,“这是口味比较重的面包,但口感丰富。”他们闻了,面包师又让他们尝了尝,有糖蜜和粗糙谷粒的味道。他们听着他说,能吃的东西他们都吃了,他们吞下了黑面包。荧光灯下,亮得就像白昼一样。他们一直聊到了清晨,窗户高高地投下苍白的亮光,他们还没打算离开。
维他命
刚开始的时候,她和那种出现在陌生小区里的女孩一样,到处跑上跑下,挨家挨户地敲别人的房门。但是,她很快就摸到了窍门。以前上学的时候,她就很灵光,学得特好。而且,她这人性格也不错。很快,公司就提拔了她,把一些干得不如她好的女孩安排到她手下工作。没多久,她就有了一班子人马,还在商场里有了一间小办公室。不过,给她干活的那些女孩总是变来变去。有的干两天就不干了,有的甚至刚干两个小时就跑了。当然,也有些干得不错的女孩,真能把维他命卖出去。那些女孩都和帕蒂在一起坚持了下来,渐渐地成为了她们这支队伍的核心。但也有些女孩,就是让她们把维他命白送人,都送不出去。
那些干不下去的女孩就会辞职,有的干脆连吭都不吭一声就不来上班了。家里有电话的,会把话筒摘下来,就是帕蒂敲门,她们也不搭理。每失去一个队员,都会让帕蒂很痛心,好像这些女孩都是刚刚皈依正途的人,却又一下子迷失了方向。不过,后来帕蒂无所谓了。毕竟这样来来去去的人太多,她也就习惯成自然了。
偶尔,会有女孩突然僵在那里,无法再去按响面前的那些门铃。也有可能她刚才敲了门,现在嗓子出了问题,发不出声来。或者是她说了问候的话,但顺嘴也说了些本该留着进屋以后再说的话。这样的女孩,就会决定收拾东西走人,拿着装样品的箱子,回到车上,开着车在周围闲逛,直到帕蒂和别的人都做完了事,碰面会合,一起开车回办公室。她们会开个小会,说些能让自己重新振奋起来的话。比如“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好人好报”之类的。
有时会有女孩在外面干着干着就没影儿了,带着样品和所有别的东西,搭辆车进城,逃之夭夭。不过,永远会有女孩填补上空缺。那个时候,女孩们总是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帕蒂手里有个名单。每隔几个星期,她就会在《省钱》杂志上发个小广告,很快就会有更多的女孩,更多的培训。女孩啊,真的是春来春去无相关,花开花落不间断。
她们的核心小组是帕蒂、唐娜和希拉三人。帕蒂是个美人,唐娜和希拉顶多也就是中等漂亮。有天晚上,希拉对帕蒂说,她爱她,胜过这世界上的一切。帕蒂告诉我,希拉当时就是这么说的。帕蒂开车送希拉回家,车停在希拉家门前,她们一起坐在车里,帕蒂对希拉说她也爱她。帕蒂对希拉说她爱她们所有的女孩。显然,她说的爱和希拉脑子里的不是一回事。后来,希拉摸了帕蒂的乳房。帕蒂跟我说,她抓住了希拉的手,撑在半空中。她说,她告诉她,她不搞那一套。她说,希拉没有流露出任何表情,只是点了点头,握着她的手,吻了吻,然后跑下了车。
快到圣诞节了,那段日子,维他命的生意很不好做,我们就想,应该搞个聚会让大伙乐一乐,兴奋起来。当时,这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希拉是第一个喝醉晕倒的。她站着站着就昏倒了,脸朝下摔了下来。一分钟前,她还站在客厅中央,突然之间就闭上眼,双腿一弯,拿着酒杯倒了下来,拿酒的手拍在咖啡桌上,酒泼洒在地毯上。帕蒂,我,还有另外一个人把她拖到后面门廊里,放在一架帆布床上躺下,然后尽量地不去想她。
所有人都一醉方休才回家。帕蒂也上床睡了。我还想喝,就拿着酒坐在桌旁。一直喝到外面天都亮了的时候,希拉从门廊走进来,开始抱怨她头疼得厉害,简直像是有人正在往她脑袋里捅铁丝。她不住地说,她头疼得厉害,真害怕自己从此眼睛就斜了,再也看不直了。她还说她的小手指头肯定是断了,说着,伸出小手指让我看,黑紫黑紫的。她抱怨我们让她睡了一夜,也没叫她把隐形眼镜摘下来。她一个劲儿地叫唤,问我昨晚是不是根本就没人在意她。她举起手指,离眼睛很近地看了又看,不住地摇着头,又使劲儿地往远处伸着看了看,简直不能相信昨晚这一切都发生在自己身上。她肿胀着脸,披散着头发,走到水池旁,用凉水一边冲着手指,一边不停地叫:“天哪,啊,天哪……”
想起她向帕蒂的大献殷勤,说过的爱的宣言,我一点都不同情她。
我喝着苏格兰威士忌和掺着一块冰块的牛奶。希拉靠在洗碗台前,用那对眯成缝儿的眼睛观察着我。我喝我的,什么话都不说。她接着跟我说她有多么难受,难受得要去看医生。她说她要把帕蒂叫醒,还说她要辞职不干了,要离开这个州,到波特兰去。当然,那要等和帕蒂说了再见之后再说……她喋喋不休,又说想让帕蒂开车送她去医院看手指和眼睛是不是有问题。
“我送你去。”我心里不愿意,但如果需要,我可以送。
“我想叫帕蒂送我。”希拉说。
她用她没事的那只手握着伤手的手腕,小手指肿得跟个袖珍手电筒那么粗。“再说,我们需要谈谈。我得告诉她我要去波特兰,我得跟她告个别。”
我说:“我想只能由我告诉她了。她现在在睡觉呢。”
她的脸一下子耷拉下来。“我们是朋友,”她说,“我一定得和她谈谈。我得自己告诉她。”
我摇摇头:“我不是刚跟你说了吗,她睡着呢。”
“我们是朋友,而且我们都爱着对方。”她说,“我一定要和她告个别。”
希拉正要离开厨房,我站起来,说:“我说了我送你。”
“你醉了!再说你一夜都还没睡呢。”她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嘟囔了句,“妈的,为什么会这样?”
“我还没醉到不能开车送你去医院的地步。”我说。
“我不会跟你一起走的!”希拉大喊。
“随你便。但你甭想叫醒帕蒂。同性恋婊子!”我骂了句。
“浑蛋!”她回骂我。
她就是这么嚷嚷着,跑出了厨房,跑出了房门,连厕所都没上,连脸都没洗。我站起来,往窗外看时,她正顺着公路向尤基里德大街走去。一个人也没有,天还太早。
我喝光了酒,琢磨着再倒一杯。
我又倒了一杯。
那之后,再没人看见希拉了。反正在我们这些与维他命有关的人里面没有。她走向尤基里德大街,走出了我们的生活。
后来,帕蒂问:“希拉怎么样了?”
我说:“她去波特兰了。”
我对唐娜有意思,就是她们核心小组另外那个成员。聚会那晚,我们伴着埃林顿的音乐跳舞。我紧紧搂着她在地毯上移动,闻着她的发香,手很低地放在她后背上。和她跳舞的感觉真是好极了。那次聚会里只有我一个男的,剩下七个女孩中有六个是互相搂着跳的。所以随便在客厅里看看,就感觉棒极了。
我到厨房里的时候,唐娜正好拿着空杯子进来。那一会儿,屋子里只有我们俩。我轻轻抱了她,她也迎合着就势抱了我。我们站在那儿,拥抱在一起。
然后她说:“别,现在不行。”
我听见“现在不行”的时候就松开了手,感觉这肯定是煮熟的鸭子,跑不了了。
希拉举着她的手指从门廊走进来时,我正坐在桌边回味着那个拥抱。
我又想了一会儿唐娜,喝光了酒,把话筒从钩子上拿下来,走进卧室,脱了衣服,躺在帕蒂身旁。我仰面躺了一会儿,放松下来。然后,我进入了帕蒂,但她没醒。事后,我闭上了眼。
再睁开眼时已是下午。床上只剩下我一个人。雨正砸在窗户上。帕蒂的枕头上放着个糖面包圈,床头柜上有杯水。我酒劲儿还没过,脑子里一团糊涂。我知道那是个星期天,马上就到圣诞节了。我吃了面包圈,喝了水,又睡着了,直到听到帕蒂吸尘器的声音,才又迷迷糊糊地醒来。她走进卧室,问希拉的事。就是那时,我告诉她说,她已经去波特兰了。
新年过后的一个星期左右,帕蒂和我一起喝着酒。她刚下班,不算晚,但天已经黑了,又下着雨。个把小时之后我就要去上班了。赶在上班之前,我们先来了点儿苏格兰威士忌,边喝边聊。帕蒂很疲惫,情绪低落,连着喝了三杯酒。没人要买维他命。现在她身边只剩下了唐娜,还有一个刚来不久的帕姆,那家伙喜欢小偷小摸。我们谈论坏天气和有多少停车罚单可以不交之类的事,之后,我们谈论起如果搬到一个像亚利桑那那样的地方,生活会变得好过得多。
我又给我们两个倒上酒,看着窗外。亚利桑那,这主意不坏。
“维他命。”帕蒂说着,拿起酒杯,拨弄着里面的冰块。“呸!”她说,“我是说,我小时候,这肯定是我自己最不想干的事了。天哪,我从没想过我长大以后就会卖个什么维他命。还是走街串巷地卖。真是糟透了。想起这个就让我受不了。”
“我也没想过会是这样,亲爱的。”我说。
她说:“你说得倒轻巧。”
“亲爱的。”
“别跟我亲爱的来亲爱的去。”她说,“老兄,实在是太难了。甭管你费多大劲儿,这日子都不好过。”
她看上去像是仔细地想了想什么,接着摇摇头,一口喝光了酒说:“我现在睡觉都梦见维他命。我根本放松不下来。一刻都不能放松。至少你下了班就什么都不用想了。我敢肯定,你从没梦见过一次你自己的工作吧。我敢肯定,你从没梦见过一次给地板打蜡,或你在那儿干的别的什么活儿。你不会离开那个该死的地方以后,回家再在梦里接着干活儿吧,对不对?”她尖叫起来。
我说:“我记不住我都梦见过什么。可能我根本不做梦。反正一醒,我就什么都忘了。”我耸耸肩。我可不会在睡觉的时候,还把脑子里的事都一条一条记下来。我不关心那些东西。
“你当然做梦!”她说,“就算你忘了,你也做。所有人都做。如果你不做梦,你就疯了。我在书里读过这个,梦是一种发泄口。人睡觉的时候都做梦,否则就得神经病了。但是我做梦的时候,梦的都是维他命。你明白我说的话了吗?”她眼睛盯着我。
“明白也不明白。”我回答。
那不是个容易的问题。
“我梦见我在推销维他命。”她说,“我一天到晚都在卖维他命。天哪,这过的是什么日子啊!”
她又喝光了她的酒。
“帕姆干得怎么样?”我问,“她还偷东西吗?”我只想换个话题,除了帕姆的事,我想不起别的来了。
帕蒂骂了句:“妈的!”摇着头,好像我什么都不明白。我们一起听了一会儿外面的雨声。
“谁都卖不出去维他命。”帕蒂说着拿起空了的酒杯,“没人买维他命了。我就是跟你说这个呢,你都听懂没有?”
我站起身,给我们倒上酒,问:“唐娜在干什么?”我读着酒瓶上的标签,等她的回话。
“她前两天倒是卖了一点儿。但就那么点儿,我们整个星期就卖出去那么一点儿。如果她要辞职,我一点儿都不吃惊。我不会怪她的。”帕蒂接着说,“我要是她,我就会辞职。可是,假如她真的不干了,我怎么办?那样的话,我就又回到起点了。就是这么回事,又得从零开始。冬天刚过一半,这个州里到处都是病人,都是病得要死的人,没人觉得自己需要维他命。我自己都病得要死了。”
“怎么了,亲爱的?”我把酒放在桌上,坐了下来。帕蒂继续说她的,就像我什么都没说一样。可能我的确什么都没说。
“我成了自己唯一的顾客。”她说,“我把那些维他命都吃了,我估计就是那些药片影响了我的皮肤。你觉得我的皮肤看起来没事吗?吃维他命也会服用过量吗?我现在上厕所都不大正常了。”
“亲爱的。”我说。
帕蒂说:“你根本不关心我是不是在吃维他命。我说的就是这点!你什么都不关心!今天下午下雨,挡风玻璃的雨刷坏了,我差点儿出了车祸。就差那么一点点儿。”
我们继续边喝边聊,直到我得去上班为止。帕蒂说她如果还能扛住困劲儿的话,就先在浴缸里泡个澡。“我现在站着都快睡着了。”她说,“维他命,现在也就剩下它陪着我了。”她看了看厨房,又看了看她的空酒杯。她醉了。但在我上班前,她还是让我吻了她。
下班后,我常去一个叫“百老汇之外”的地方,一方面是为了那儿的音乐,一方面也因为在酒吧打烊时间之后,只有到那儿还能找到酒喝。它在一个黑人区里,主要是黑人光顾,老板也是个黑人,叫卡基。大多是些和我一样的人,在别的地方打了烊后,才到这儿来,叫上一杯招牌特饮——加一客威士忌的RC可乐,也有人自带威士忌,藏在衣服底下,他们点一听RC可乐,自己再兑在一起。有乐队会即兴演出,那些在别的地方没喝够的酒徒便陆续地来了,边喝边听音乐。有时也有人跳舞,但主要是随便坐坐,喝酒,听音乐。
偶尔会有个黑人拿酒瓶子打在另一个黑人的脑袋上。一个曾经传得厉害的故事是:什么人被什么人盯上了,结果在厕所里,手放在下面小便的时候,被人割了脖子。不过,我从没遇到过什么麻烦,一切都还能控制在卡基的股掌之间。卡基是个大块头,大光头在荧光下闪着奇怪的光。他穿那种长得盖住裤子的夏威夷衬衣,我猜那腰带里面肯定别着什么东西,至少有个短棍什么的。如果有人闹出了格,卡基就会走到挑事儿的一方身边,把他的大手放在那个人的肩膀上,说几句,事儿就了结了。
我断断续续地去那儿,有几个月了。我喜欢听卡基对我说的那些话,像什么“朋友,今晚感觉怎么样”,或是“朋友,有阵子没见啦”之类的。
我们约会那天,我带唐娜去了“百老汇之外”。那是我们唯一的一次约会。
午夜刚过,我就走出了医院。晴空,满天星。刚才和帕蒂喝的那点儿威士忌还让我的脑袋嗡嗡地叫着,但我还是想在回家的路上,顺便去趟新吉米酒吧,再来上一杯。
唐娜的车停在了我的车旁边的空位上,她正坐在车里。我想起了我们在厨房里分享的那个拥抱。那时她说:“现在不行。”
她把车窗摇下来,掸烟灰。
“我睡不着。”她说,“我脑子里有事儿,睡不着。”
我说:“咳,唐娜,看见你,我很高兴。唐娜。”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她说。
我说:“想去哪儿喝一杯吗?”
“帕蒂是我朋友。”她说。
“她也是我朋友,”我说,“走吧。”
“反正我可跟你说了,你知道我的意思了。”她说。
“有个酒吧,是个黑人去的地方,”我说,“音乐不错。我们可以喝一杯,听点儿音乐。”
“你开车?”唐娜问。
我说:“好,你挪边上去吧。”
她立刻说起了维他命的事儿:维他命不行了,维他命暴跌了,维他命的市场一败涂地了。
唐娜说:“我真不想这样对待帕蒂。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且她在想办法让事情变得好起来。但我可能还是得辞职了。你得发誓,别跟别人说呀。我得吃饭,我得交房租。我需要双新鞋,需要件新的大衣……卖维他命不管用了。”
唐娜接着说:“我觉得维他命缓不上劲儿来了,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好卖了。我还什么都没跟帕蒂说呢,现在还只是想想而已。”
唐娜把手放在我的腿边上。我够到她的手,捏着她的手指。她捏了捏我,把手抽了回去,打开了车上的打火机。点上烟后,她又把手放了回来。“我最不想的就是让帕蒂失望。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们是一个团队呀。”她把香烟递给我说,“我知道这不是你抽的牌子,但试试吧,抽一口。”
我在“百老汇之外”的停车场里停下车。三个黑人倚在一辆旧克莱斯勒前面,挡风玻璃已经碎了。他们只是懒洋洋地待在那里,一个裹在纸袋里的酒瓶在他们手上传来传去,这人喝一口,那人喝一口。他们看着我们。我下了车,走过去给唐娜打开车门。关好车门后,我挽上唐娜的胳膊,向街那边走去。那几个黑人只是看着我们。
我对唐娜说:“你可别告诉我,你是想搬到波特兰那边去吧?”
走在甬道上,我的手搂在她的腰上。
“波特兰我可什么都不知道。我从没想过去波特兰呀。”
“百老汇之外”的前厅,和普通的咖啡厅或酒吧没什么两样。零星有几个黑人坐在吧台边,还有几个人坐在铺着红色餐布的餐桌旁边,对付着各自盘子里的食物。我们穿过前厅,走进后厅,那里比前厅宽敞许多,靠墙有一长排火车座包厢,最里面是个乐队演出的舞台,舞台前面的空地就算是舞池了。别的酒吧和夜总会该是还在营业,所以这儿现在还没怎么上座。我帮唐娜脱下外衣,选了一个包厢,把香烟放在桌上。那个叫汉娜的黑人女招待走了过来,冲我点了点头,又看了看唐娜。我点了两杯RC特饮,决心怎么也得把“现在不行”变成“现在行了”。
饮料上来了,我付了钱。我和唐娜各自吸了一口之后,就搂抱起来。我们挤压着,抚摸着,吻着对方的脸颊,就这样持续了一会儿。有时,唐娜会停下来,向后躲着,把我推开一点,攥住我的手腕,盯着我的眼睛。然后她会慢慢闭上眼,我们又吻在一起。
没多久,人多了起来。我们停下了亲吻,但我的手一直搂着她,她的手也放在我的腿上。两个黑人小号手和一个白人鼓手开始玩起他们手中的那些家伙。我琢磨着,和唐娜再喝上一轮,听一曲音乐,然后就去她那儿,把事儿做完。
我刚又要了两杯酒之后,一个叫贝尼的黑人走了过来,边上还跟着个壮汉,是个衣着笔挺的黑人。这个大家伙,眼睛又小又红,穿一身三件套的细条纹西服,玫瑰红色的衬衣,打着领带,披着宽大衣,戴着浅顶软呢帽。总之是一全套的行头。
“哥们儿,还好吗?”贝尼说。
贝尼伸出手,和我握了握。我和贝尼以前就聊过天。他知道我喜欢这儿的音乐。过去,只要我们在这儿碰见,他就会过来和我聊几句。他喜欢谈强尼·霍奇斯,谈他给强尼吹萨克斯伴奏的事。他会说“想当年,我和强尼在曼森城有过这么一次演出……”之类的话。
“你好,贝尼。”我说。
“我想给你引见一下纳尔逊。”贝尼说,“他今天刚从越南回来,就今天早晨。他是来这儿听音乐的,还穿着双舞鞋以防万一呢。”贝尼看着纳尔逊,点点头。“这就是纳尔逊。”
我看了看纳尔逊油光锃亮的皮鞋,又看了看他。他看起来像是正在记忆里搜肠刮肚,想认出我似的,仔细地观察我之后咧开嘴笑了,露出了牙齿。
“这是唐娜。”我介绍道,“唐娜,这是贝尼,这是纳尔逊。纳尔逊,这是唐娜。”
纳尔逊说:“你好,姑娘。”
唐娜立刻回话:“你好啊,纳尔逊。你好,贝尼。”
“要不我们就加进来,和你们坐一桌吧?”贝尼说,“怎么样?”
我嘴上说:“当然行。”心里很烦他们非得坐我们这桌。
“我们可待不了太久。”我说,“把这杯酒喝完,就得走了。”
“我知道,哥们儿,我知道。”贝尼说着,坐在了我对面,而纳尔逊早也一屁股坐了下来。
“你们还有事儿,还要去别的地方。没问题,先生,贝尼我明白。”贝尼一边说,一边冲我眨了眨眼。
纳尔逊看看唐娜,摘下帽子,一边用他的大手转着那顶帽子,一边向两边寻摸,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他在桌子上给帽子腾出了个空地,抬头看唐娜,笑了笑,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肩膀。每隔几分钟,他就要活动他的肩膀,仿佛那对肩膀是很重的东西,他已经驮了很久,累得都不行了似的。
“我敢肯定你跟他是很近的朋友。”纳尔逊对唐娜说。
“我们是好朋友。”唐娜说。
汉娜来了一趟,又走了。贝尼要了RC特饮。纳尔逊从他的大衣里掏出了一瓶一品特装的威士忌。
“好朋友,很好的朋友……”纳尔逊一边说着,一边拧开了威士忌的瓶盖。
“纳尔逊,小心点儿,别让别人看见。”贝尼指着他手里的那瓶酒说。接着他又对我们说:“纳尔逊刚从越南回来,才下飞机。”
纳尔逊举着瓶子,喝了几口后,拧上盖子,把瓶子放在桌上,又把帽子扣在了上面。“很好的朋友……”他嘟囔着。
贝尼看着我,转了转眼珠。他也醉了。
他对我说:“我必须调整好自己的状态。”他从他们点的两杯饮料里各喝了一口,把酒杯拿到桌子底下,偷偷地兑上了威士忌,然后把酒瓶子放回他的大衣口袋。“哥们儿,我的嘴都有一个月没碰萨克斯了。我得赶紧重新拾起来,再学点儿时髦的曲子。”
我们在包厢里挤成了一团,酒杯扔得到处都是。纳尔逊的帽子还在桌子上。“你,”纳尔逊对我说,“你其实是跟别人在一起的,对不对?这个美人不是你老婆。我知道。但你和她是很好的朋友。我没说错吧?”
我又喝了点儿酒,但没尝出威士忌的味道,我嘴里现在什么都尝不出来了。我说:“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有关越南的事儿,都他妈是真的吗?”
纳尔逊用他的红眼珠盯着我,说道:“我只是想问你,你知道你老婆现在在哪儿吗?我敢打赌,就在你在这儿装模作样地和你的好朋友坐一起的时候,她正和别的家伙在一块儿呢,抓别人的奶头,帮人家撸鸡巴呢。我敢打赌,她也给自己找了个好朋友。”
“纳尔逊!”贝尼说。
“别管我。”纳尔逊说。
贝尼说他:“纳尔逊,你别烦人家了。那边那个包厢里也有人,我以前跟你提过的。”然后,他对我再次解释说:“纳尔逊今天早上才下飞机。”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纳尔逊接着冲我说,“我能肯定你在想,现在这儿有个又黑又壮的醉鬼,我该拿他怎么办呢?可能我得动动手,抽他一顿!你是这么想的吧?”
我环顾左右。我看见卡基正站在舞台前面,身后,那些乐手正忙着。舞池里有几个跳舞的。我想卡基正看着我,不过,即使他看了我一眼,现在他的脸又已经转了回去。
“是不是该你说句话了?”纳尔逊还没完没了,“我只是跟你逗着玩。离开越南后,我还没和别人开过玩笑呢。那些越南蛮子,我倒是逗过他们几回。”他又咧开嘴笑了笑,大厚嘴唇向后翻着。然后,他不笑了,直愣愣地瞪着我。
“给他们看看那只耳朵。”贝尼把酒杯放在桌上说,“纳尔逊从那些矬子脸上割了只耳朵。他身上带着呢。给他们看看呀,纳尔逊。”
纳尔逊坐在那儿,摸起了大衣口袋。他把兜里的东西翻出来,掏出了几把钥匙,还有一盒咳嗽糖浆。
唐娜说:“我可不想看什么耳朵。恶心,恶心死了。天哪!”她看着我。
我说:“我们得走了。”
纳尔逊还在摸自己的口袋。他从西服内兜里拿出一个钱包,放在桌上。他拍了拍钱包,对唐娜说:“这里面有五张大张的。听着,我给你两张。你明白吗?我给你两张大张的,你给我吹吹箫。就像那边那个女的正给那个大家伙做的那样。你听见了吗?你知道,这会儿,那人的手伸进她的裙子里时,她的嘴正放在那人的家伙上吹呢。我不骗你,这钱给你。”他从钱包里,拉着钞票的一角,接着说:“这还有一百块,给你的好朋友,这样他就不会觉得太失落了。不过,他什么都不用做。”
“你什么都不用做。”纳尔逊转过来,对我说,“你就坐这儿,喝你的酒,听你的音乐。这儿音乐很好。我和这个女人一起出去一下,就像好朋友一样。然后她会一个人走回来。等不了多久,她一会儿就回来。”
“纳尔逊!”贝尼说,“别说了,纳尔逊。”
纳尔逊笑了。“我已经说完了。”
他找到了他一直想摸到的东西:一个银烟盒,打开它,我看见了里面的一只耳朵,正坐在一团棉花上,就像一块干蘑菇。但那是一只真耳朵,被穿在一根钥匙链上。
“天哪!”唐娜说,“真恶心!”
“怎么样,有意思吧?”纳尔逊一边说,一边观察着唐娜。
“去你妈的,滚蛋。”唐娜说。
“嘿,姑娘……”纳尔逊说。
我叫了一声:“纳尔逊。”
纳尔逊的红眼睛盯着我。他把他的帽子,钱包,还有烟盒推到了一边,叫道:“你想怎么着啊?你想要什么我给你什么!”
卡基一只手放在我的肩上,另一只手放在了贝尼的肩上。他向前靠过来,光头在灯光下闪着亮。“哥儿几个,怎么样啊?玩得都还高兴吧?”
“都挺好,都挺好,卡基。”贝尼说,“都没事。他们俩正要走,我和纳尔逊再坐会儿,听会儿音乐。”
“那好,”卡基说,“我的口号就是‘大伙儿都高兴’。”
他看了看包厢四周,目光停在了纳尔逊放在桌子上的钱包上,还有钱包旁边打开的烟盒。他看见了耳朵。
“那是真耳朵?”卡基问。
贝尼说:“没错。拿给他看看呀,纳尔逊。纳尔逊带着这只耳朵,从越南回来,刚下飞机。这只耳朵可是转了半个地球,才来到今晚这张桌子上的。纳尔逊,给他看看。”
纳尔逊拿起烟盒,递给卡基。
卡基仔细研究起耳朵来。他拿起钥匙链,在自己面前晃悠链子上的耳朵。他看着它,任由它前后摇摆。
“我以前听说过干耳朵这类的东西,还有干鸡巴呢。”
“我是从一个越南蛮子身上割下来的。”纳尔逊说,“他再也听不见什么喽。我只是想给自己弄个纪念品。”
卡基把拴在钥匙链上的耳朵翻了个面儿。
我和唐娜起身,要从包厢里面出来。
“姑娘,别走啊。”纳尔逊说。
“纳尔逊!”贝尼说。
这时,卡基不再看耳朵,而是看着纳尔逊了。我拿着唐娜的外衣,站在包厢边上,腿抖了起来。
纳尔逊扯开嗓门喊道:“你要是想跟这个混蛋走,你要是想让他在你身上尝尝鲜的话,你们俩都得先问问我行不行!”
我们从包厢里蹭出来。人们的目光都落到这边。
我听见贝尼还在说着:“纳尔逊今儿早上才从越南飞回来,我们喝了一整天的酒,一直没睡,真是创纪录了。但我和他,我们俩没事,卡基。”
纳尔逊的喊叫压过了音乐声:“这样做对谁都没好处!不管你说什么,做什么,你都帮不了谁的!”
我开始还能听见他嚷嚷这些,后来就什么都听不见了。音乐停了一下,又继续响起来。我们只顾着走,没有回头看,一直走到了外面的便道上。
我打开车门,让唐娜坐进去,开车回医院。唐娜用车上的打火机点着了烟,一直不说话。
我试着打破沉默,说:“唉,唐娜,对不起,发生了这些……但别因为这个烦了。”
“我其实需要那些钱,”唐娜说,“我是在想这个呢。”
我继续开车,没去看她。
“真的,”她晃晃脑袋,接着说,“我真的需要钱。我不知道怎么办。”然后低下头,哭起来。
“别哭了。”我说。
“我明天不去上班了,哦,是今天。反正闹钟响了,我也不去了。”她说,“我要离开这个城市了。刚才的事就是对我的暗示。”
我把车上的打火机推了进去,等着它再弹出来。
我把车停在了我的车旁边,熄了火。我看了看后视镜,担心会看见纳尔逊坐在那辆老克莱斯勒里,跟着我开过来。我的手在方向盘上停了一会儿才放到腿上。我不想去碰唐娜。那晚在我家厨房里分享的拥抱,刚才在“百老汇之外”里的亲吻,都已是过去了。
我问:“你打算怎么办?”但我不关心答案。就算那时她的心脏病犯了,死在那儿,对我也没什么意义了。
“可能我会去波特兰吧。”她说,“波特兰肯定有什么特别之处,要不怎么现在好多人都总想到那里去呢?波特兰怎么就这么吸引人?成天波特兰这个,波特兰那个的。可能波特兰也不比别的地方好到哪儿去。它们都一个德性!”
“唐娜,”我说,“我得走了。”
我准备下车,开车门,车里面的灯自动亮了起来。
“天哪,把那灯关上!”
我赶紧说了声:“晚安,唐娜。”就下了车。
我离开的时候,她只是盯着仪表盘看。我把我的车打着了火,打开车灯,向后倒出来,踩下油门。
我倒了杯苏格兰威士忌,喝了一口,拿着酒杯走进卫生间。我刷完牙,刚拉开医药箱的抽屉,帕蒂就在卧室里嚷嚷起什么来,然后推开了厕所门。她还穿着衣服。我想,刚才她没脱衣服就睡着了。
“几点了?”她尖叫着,“我睡过头了!天哪,我的天哪!你怎么让我睡过了头,你这个该死的!”
她穿着衣服,疯了似的站在门口。她刚才可能正准备上班去,但这儿既没有样品箱,也没有维他命啊。她只不过是又做了个噩梦,不过如此。她开始左右摇晃脑袋。
今晚,我真是没法再忍受这些了。我对帕蒂说:“接着睡吧,亲爱的。我正找东西呢。”我把什么东西从医药箱里碰出来了,它们滚进了水池里。我问她:“阿司匹林哪儿去了?”我又打翻了一些别的东西,但我管不了太多了。乱七八糟的东西正管不住自己似的翻滚下来。
????Duke Ellington,1899-1974,美国爵士乐大师。??????RC是皇冠(Royal Crown)的缩写。皇冠可乐在1905年由美国佐治亚州药剂师克劳德·海彻尔(Claude Hatcher)发明,是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主要竞争对手。2000年,皇冠可乐公司被七喜公司吞并。??????Johnny Hodges,1906-1970,美国爵士乐萨克斯演奏家,杜克·埃林顿(Duke Ellington)的乐队里萨克斯组的领衔乐手。???
小心
一天下午,他抱着个纸袋回家,纸袋里装了三瓶安德烈牌香槟和一些午餐肉。爬到平台上,他歇了一下,瞥了一眼女房东的客厅,正好看见那个老太太仰面躺在地毯上,像是睡着了。他突然想到,别是死了吧?看看客厅里电视正开着,他觉得老太太大概是睡着了。他只是猜测,并不知道里面到底出了什么事,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才好。就在他把纸袋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上的时候,那个女人终于轻轻咳嗽了一声,手挪到身旁,但马上身子又一动不动,恢复了平静。
劳埃德接着上了楼,开了房门的锁。那天傍晚,他从厨房窗户向外看的时候,看见那个老太太站在院子里,戴着草帽,手叉着腰,正拿着一把小水壶浇花。
他的厨房里,炉子和冰箱上下连成一体,都很小,就挤在水池和墙之间。每次想从冰箱里拿点东西出来,他都要弯下腰,几乎得跪在地上才行。不过这没什么,反正除了果汁、午餐肉和香槟以外,冰箱里几乎什么都不放。炉子有两个灶眼,他偶尔用煮东西的锅烧点儿水,冲速溶咖啡喝。有时一连好些天,他一口咖啡都不喝,不是忘了喝,就是不想喝。
有次早上刚起床,他便喝着香槟吃起碎面包圈来。要是在几年前,他真会为自己吃这样狼狈的早餐感到好笑。现在想起来,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正常的了。其实,他是到了晚上才琢磨起这顿早餐的滋味来的。躺在床上,回想着一天干的事儿,从早晨起床开始,一件一件的……刚开始,他想不起来什么,后来才想起了自己吃面包圈喝香槟的事儿。本来,他觉得这有点儿出格,可以向朋友们吹嘘吹嘘。但他越想越觉得这真的没什么。他的早餐就是香槟就面包圈,怎么着吧?
房间是带家具的,有一套餐桌餐椅,一个小沙发,一把旧安乐椅,还有一台电视放在一张咖啡桌上。他不用付电费,电视也不是他自己的,所以他一天到晚都开着电视。除非遇到了什么想看的节目,否则,他都会把音量调到最低。他没有电话,他既不需要往外打,也根本不想有人给他来电话。卧室里有张双人床,还有床头柜、衣橱和厕所。
一天早上十一点,伊内兹过来看他。那时,他搬到这儿才两个星期,一直想着她什么时候会过来看看。不过,他正试着想点儿辙,解决解决自己酗酒的问题,所以倒很高兴能独自一个人待会儿。他对伊内兹说得很清楚:现在一个人待着,就是他最需要的状态。
伊内兹来的那天,他正穿着睡衣,坐在沙发上,用拳头敲着自己脑袋的右侧。就在他又要敲打自己的时候,听见了楼下楼梯平台上的动静。他听出来是妻子的声音。是一种喃喃的低语,就像从遥远的人群里传过来,他知道那是伊内兹,有一种预感让他觉得她这次来一定很重要。他又用拳头给了自己一下,摇晃着脑袋站了起来。
那天早上醒来,他发现耳朵被耳屎堵住了,什么都听不清,平衡感也渐渐没了,站都站不稳了。刚才的一个小时里,他都待在沙发上,近乎绝望地和自己的耳朵较劲儿,不住地用拳头打自己的脑袋。有时,他按摩按摩柔软的耳骨,拉拉耳垂,然后,一边粗暴地用小手指掏耳朵,一边模仿打哈欠的样子,使劲张开嘴。能想到的法子,他都试过了,快没招儿了。听见楼下的喃喃声停了下来,他狠狠地敲了一下脑袋,喝光了酒杯里的香槟,关上电视,把杯子放到水池里,又把那瓶打开的香槟从水池旁的台子上拿起来,放到厕所马桶的后面,然后拉开了房门。
“你好,劳埃德。”伊内兹说,但没有笑。
她站在门口,穿着一身明亮的春装,提着一个帆布包,两旁绣着向日葵。衣服和提包,劳埃德都从未见过。
“我以为你没听见我敲门呢。”她说,“我以为你出去了,或是在做什么事。但楼下的女人,叫什么名字来着?啊,马修斯夫人。她觉得你就在家里。”
“我听见你的声音了,就是听不清。”他拉了一下睡裤,挠了挠头说,“我现在状态糟透了。快进来吧。”
“现在已经十一点了。”她说着走进来,带上了门,样子就像是根本没听见他刚才说的话。可能她真的没听见吧。
“我知道几点了,”他说,“我早就起了。八点我就起了,还看了一段‘今天秀’呢。我的耳朵堵住了,逼得我现在快疯了。你还记得这事儿以前也发生过一次吗?那时我们住的地方离那个中餐外卖的小餐馆很近,孩子们还在那儿看见过一只拖着链子的牛头犬呢。那次我不得不去看医生,冲洗耳朵。你肯定记得。是你开车送我去的,我们在那儿还等了很久。我现在就有点儿像那时候的样子,我是说,一样严重。只是今天早上我没法去看医生。最主要的是我现在没有医疗保险。我都要疯了,伊内兹。我都想要把自己的脑袋割下来算了!”
他坐在沙发的一头,她坐在另一头。不过,沙发很小,结果他们还是坐得很近,近得他都可以伸手摸到伊内兹的膝盖。但他没那么做。伊内兹匆匆扫了一眼房间的四周,又盯在了他身上。他知道自己还没刮胡子,头发也都蓬乱地竖着。但她是他老婆,他的一切,她都已经很明白,没什么要藏着掖着的了。
“你没试过什么法子吗?”她一边问,一边打开手包,掏出香烟,“我是说,你从早晨到现在,都用过什么法子来对付你那耳朵?”
“你说什么?”他把脑袋向左侧转过来冲着她,“伊内兹,我发誓,我可一点儿都没夸张。我真是快被逼疯了。我说话的时候,感觉人就像是在一个桶里面似的,整个脑袋都呼隆呼隆响。我什么也听不清,你说话的声音都像是从一个铅管子里传过来的。”
伊内兹问:“你有没有Q-tip,或是威森油?”
“亲爱的,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他说,“我可没有什么Q-tip,或是威森油。你是逗我玩吗?”
“如果有威森油,我可以把它加加热,滴到你耳朵里。我妈以前常那么干。”她解释说,“那样耳朵里面的耳屎什么的就能软化些。”
他摇摇头。他觉得自己的脑袋里满满当当的,就像灌满了水。那种感觉像以前他在市立游泳池里,贴着池底潜泳后上来时耳朵里灌满了水一样。只不过,那时,要想把耳朵里的水弄出来很容易:他只需要吸足了气,闭上嘴,捏紧鼻子,然后鼓起腮帮子,让气都冲进到脑袋里,耳膜就会向外鼓起来。几秒钟后,会有一种惬意的感觉,很享受,水从耳朵里流了出来,滴到他的肩膀上,他高兴地从泳池里跳出来。
伊内兹抽完烟,捻灭烟头,说:“劳埃德,我们得谈谈。不过,事儿只能是一样一样地干了,谁着急都是瞎掰。先去坐在椅子上吧,不是那把,坐到厨房里的椅子上去!这边太暗,厨房里有窗户,我就能借点儿亮了。”
他又重重地打了脑袋一拳,坐到了厨房里的一把餐椅上。她走过来,站在他身后,手指碰着他的头发,把耳边的头发清理开。他去够她的手,但她躲开了。
“你说是哪只耳朵来着?”伊内兹问。
“右耳,”他说,“右边的那只。”
“首先,”她说,“你得坐好了别动。我去找个细发卡子和一点餐巾纸。我试试看,把发卡子伸进你的耳朵里去,说不定就能行了呢。”
想到她要把一个发卡子插进自己的耳朵里,劳埃德有点儿惊慌,嘟囔了几句什么。
“什么?”她问,“天哪,我也听不见你说话了。可能这玩意儿也传染。”
“小的时候,在我们学校里,”劳埃德说,“有个保健老师,也算个护士吧。她跟我们说过,永远不能把小于胳膊肘的东西放进耳朵里。”他模糊地想起那时墙上有一张挂图,画着一只很大的耳朵,里面是一套复杂的结构,管道、出入口、耳壁之类的。
“嗯,你们那个护士可没碰到过你现在这种问题。”伊内兹说,“反正,我们只能试着来了。先试试这招,不行,再找别的辙。人生不就是这样吗,是不是?”
“你这话有什么潜台词吗?”劳埃德问。
“我说的就是这意思。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反正那是你的自由。”她说,“现在,我找找东西去,你就坐这儿。”
她翻着钱包,什么也找不着。最后,她把包里的东西都翻出来,倒在沙发上。“没有发卡子,该死。”她说。劳埃德感觉她的话像是从另一间屋子里传过来。在某种程度上,这些话似乎不像是从伊内兹的口里说出来的,倒像是劳埃德自己想象出来的似的。很久以前,他们曾习惯于相互间那种心有灵犀的默契。那时,他们之间,一个人刚说了上半句,另一个就能对出下半句来。
她拿起指甲刀,摆弄了一会儿。他看见那个小玩意儿在她的手指上分成了两半,一半摇摆着离开另一半,一截指甲锉从刀片上伸出来,在劳埃德看来,就像她正拿着一把小匕首。
“你要把那玩意儿放进我的耳朵里?”他问。
“也许你有更好的主意,”她说,“反正我除了这个,是想不出别的来了。你有铅笔?你想叫我用铅笔吗?还是你有个改锥什么的?”她边说边笑。“别担心啦。听着,劳埃德,我伤不着你。我说了我会小心的。我会在它的头上裹点儿餐巾纸的。出不了事。就像我刚才说的,我会小心的。你就坐这儿好了,我去拿点儿纸来。我会把它做成一个小棉签一样的东西。”
她走进卫生间。劳埃德坐在餐椅上一动没动,他在琢磨着该跟她说什么好。他想告诉她,他现在只喝香槟,别的什么都不喝。他还想告诉她,他现在连香槟也慢慢喝得少了,早晚会连香槟也戒掉。但等伊内兹回来,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他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了。
不过,她连看也没看他一眼。她从那堆刚才倒在沙发坐垫上的东西里,拣起根烟卷,用自己的打火机点着了烟,就站到面街的窗户边上去了。她说了些什么,但他听不清。她说完了,他也没问她到底说了什么。不管她说了什么,劳埃德都知道,他不想让她再说一遍了。她掐灭了烟,仍站在窗户边,身子向前探着,倾斜的屋顶离她的头只有几英寸。
“伊内兹。”他喊她。
她转过身,走过来。他能看见指甲锉的头上缠的餐巾纸。
“侧过头去,保持这种姿势。”她说,“对,现在就坐好,不能再动了。不能动了。”她重复了一句。
“小心点儿啊,”他说,“看在上帝的分上。”
她没搭理他。
“求你了。”他接着说了这么一句,就再没说什么。他害怕了,当他感到指甲锉穿过他耳朵的内室,开始它的探索时,劳埃德闭上眼睛,屏住了气。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不跳了。她又往里面伸了一点儿,前后转动指甲锉,对付起里面的东西来。他听见耳朵里的一声尖叫。
“啊!”
“我碰疼你啦?”她把指甲锉从他耳朵里拿出来,向后退了一步,“感觉有点儿不一样了吗,劳埃德?”
他用手捂住耳朵,低下头。
“还是一样。”他说。
她看着他,咬住了嘴唇。
“我要去趟厕所,”他说,“待会儿再弄吧,我得先去趟厕所。”
“去吧,”伊内兹说,“我想我得下趟楼,看看你们房东有没有什么威森油之类的东西。没准她连Q-tip都有呢。我怎么早没想起来问问她呢?”
“好主意,”他说,“那我去厕所了。”
她站在门口,看了看他,然后开开门,走了出去。他横穿过客厅,走进卧室,打开厕所门。他从马桶后面拿出了那瓶香槟,喝了一大口。香槟温吞吞的,他还是一口就喝下去了,接着又喝了几口。刚开始戒酒的时候,他以为只喝点儿香槟没什么关系。没过多久,他发现自己每天都要喝三四瓶香槟。他知道这已经成了一个新的问题,而且是一个他马上就得对付的问题。但现在他必须先治好耳朵再说了。他只能一样一样地来,就像伊内兹刚说过的那样。他喝光了剩下的香槟,把空瓶子放回到马桶后面。打开水龙头,刷了刷牙,用毛巾擦过嘴后,他回到厨房里。
伊内兹已经回来了,正站在炉子边上,用一个小平底锅热什么东西。她朝他这边瞥了一眼,没说话。他的目光滑过她的肩膀,向窗外望去。一只鸟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上,用嘴梳理着自己的羽毛。不知道它叫没叫,反正他什么都没听见。
伊内兹说了些什么,他也没听见。
“再说一遍。”他说。
她摇了摇头,转过身去。但她马上又扭回身,说:“我看见你在厕所里藏的东西了。”声音一顿一顿的,又响又慢,他听得一清二楚。
“我正试着少喝呢。”他说。
她又说了些什么。
“什么?”他问,“你说什么?”这回,他是真的没听见。
“咱们待会儿再说吧。”她说,“劳埃德,有些事儿我们得好好谈谈。钱是一方面,也还有别的。不过,现在我们得先看看这只耳朵怎么办吧。”她把手指伸进了锅里,然后从炉子上拿下锅。“先让它凉一会儿,现在太烫了。”她说,“坐下,把这个手巾搭在你肩膀上。”
他照着做了,坐在椅子上,手巾缠住脖子,搭在肩膀上。他又用拳头打起自己的脑袋来。
“他妈的!”他骂道。
她还是低着头,把手指又伸进锅里,试了试之后,把锅里面的液体倒进一只塑料杯里。
她拿起塑料杯,走了过来。
“别害怕,”她说,“只不过是你房东的润滑油而已。我跟她说了你耳朵的问题,她觉得这玩意儿说不定能帮上忙。她也不能保证,但说不定能让耳朵里面的东西松快松快呢。她说,她丈夫以前也常出这种事儿。有一次她就看见一块耳屎从她老公的耳朵里掉出来,跟个大塞子似的,都是耳屎闹的。她没有Q-tip,让咱们试试这个。我真不明白,她怎么会没有Q-tip呢?真没想到。”
“好吧,”他说,“行,我现在什么办法都愿意试试。伊内兹,如果我一直就这样下去的话,真还不如死了好呢。你知道吗?我是说真的,伊内兹。”
“使劲把头歪到那边去,”她说,“别动了。我会把油倒进你耳朵里,直到倒满为止,再用这块抹布把你耳朵堵起来。你就在这儿坐个十来分钟,咱们看看效果再说。要是还不行,嘿,我可真是黔驴技穷了,不知道还能怎么办才好。”
“这个应该能行,”他说,“要是这个都不行,我就找把枪,崩了自己算了。我是说真的。反正我现在的感觉就是这样。”
他侧着歪下头,脑袋垂着。从这种角度看着屋里的东西,除了所有东西都成了横着的以外,没什么不一样的。
“再歪过去点儿。”她说。他把头歪得更低些,低得他都要拽着椅子才能保持住平衡。视线里的所有东西,几乎就是他生命里的所有东西,都在屋子的另一头。他能感到温暖的液体流进自己的耳朵。伊内兹拿来一块抹布,塞在耳朵上面。不一会儿,她在他耳朵的四周按摩起来。她揉着他下巴和头骨间柔软的部分,又把手指挪到他耳朵的上方,指尖前后移动。没一会儿,他就记不清自己到底坐了多久了。可能已经十分钟了,但也可能更久。他还拽着椅子没撒手呢。有时,伊内兹的手指挤压他头的两侧,他能感到伊内兹倒进去的那些油,正在他耳朵里,顺着里面的管道,前后冲洗着。有时她的挤压让他觉得,自己能听见脑袋里一种轻柔的嗖嗖声。
伊内兹说:“坐直了吧。”他坐起来,液体流出来的时候,他用两只手腕一起按着头。伊内兹用手巾接住了流出来的东西,又擦了擦他的外耳。
劳埃德能听见伊内兹的鼻息,一出一进。他能听见房子外面街道上的汽车经过,甚至能听见房子后面,就在他厨房窗户的下面,那些剪刀修剪枝条时的吱吱声。
“怎么样?”伊内兹问,皱着眉头,手叉在胯上,等着劳埃德的回答。
“我能听见你说话了,”他说,“没问题了。我是说,我能听见了。现在你说话再也不像是从水底下传过来的了。现在没事儿。好了。天哪,有一阵子我还以为我真的要疯了呢。我现在感觉一点事儿都没有了。我什么都听得见。听着,亲爱的,我去给你做点儿咖啡,我这儿也有果汁。”
“我得走了。”伊内兹说,“我还有事儿,已经晚了。我还会再来的。我们什么时候一起出去吃午饭吧。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我只要不歪在这一边睡觉,就没事了。”他一边说,一边跟着她走到客厅。她点了根烟。
“昨晚就是这么弄的,我一整夜都侧在这一边睡,结果这边的耳朵就堵住了。我估计我只要记住别又这么歪着睡,就不会出事了。就是要小心一点儿。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只要我一直都是仰着睡,或是向左边侧着睡,就没事了。”
她没看他。
“当然也不能永远都这样。我知道,那根本不可能。我可不能永远都不翻身,侧到右边去。但暂时,我只能向左边侧,要不就仰面睡觉。”
就在唠叨这些的时候,他忽然担心起夜幕的来临来。虽然那还要等上好几个小时,他却已经忧心忡忡了。只要一想自己晚上上床之后会发生什么,他就害怕起来。要是后半夜,他意外地侧到了右边怎么办?整个脑袋的重量都压在枕头上,会把那些耳屎再次封存进他耳朵黑糊糊的管道里去呀!要是他醒来的时候,又听不见了怎么办?屋顶就从自己头上几英寸的地方压了下来。
“天哪!”他说,“哎呀,太可怕了。伊内兹,我就像刚刚做了个噩梦一样。伊内兹,你这是要去哪儿?”
“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她说着,把所有东西都收回到她的钱包里,准备离开。她看了看手表,一边向门口走去,一边说着:“我都晚了。”
站在门前,她转过身,向他又说了点儿什么。他没去听。他不想听。他看着她嘴唇动着,说那些她非说不可的话。说完了,她说了声“再见!”就开开门,又在身后带上了门。
他到厕所里穿上衣服。只穿上了条裤子,就跑出来,跑到门口。他打开门,站在那儿,听着。他听见楼下伊内兹正感谢马修斯夫人借给她润滑油。他听见老太太说:“别客气。”又把他和她晚年时的丈夫联系在了一起。他听见她说:“留下你的电话吧。如果有什么事儿,我就给你打电话。现在什么事儿都说不准啊。”
“但愿事情不会严重到那一步。”伊内兹说,“但我还是告诉你我的电话吧。你有纸什么的吗,我好写下来。”
劳埃德听见马修斯夫人拉开抽屉,翻箱倒柜地找。然后,听见老太太的声音:“有了。”
伊内兹把他们家里的电话留给了她,又说了声:“谢谢。”
“很高兴见到你。”马修斯夫人说。
他听着伊内兹走下楼梯,打开楼的前门。他听见门关上了,但他还等着,直到听见她打着车,车开走以后,劳埃德才关上门,走回厕所里,接着把衣服穿完。
他穿好鞋,系上鞋带,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了脸,胳膊也盖在被子里面,放在身子两侧。他闭上眼,假装现在就是晚上,假装他就要睡觉了。他伸出胳膊,交叉在胸前,想看哪种姿势适合他。在试的过程中,他一直闭着眼。他想,没问题,如果他不想让自己的耳朵再堵住的话,只要仰着睡就行了。他知道自己能做到,只要在睡觉时别忘了,只要别翻身到右边去,就行了。反正,每晚也就需要四五个小时的睡眠,他能做到的。这还不算太坏。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对他的一种考验。他能顶得住。他知道他能行。他马上掀开被子,站了起来。
还要等大半天天才黑呢。他走进厨房,弯下腰,从小冰箱里拿出了一瓶新的香槟。他小心翼翼地把塑料塞子从瓶子上拔下来,但还是有泡沫像节日欢庆般喜气洋洋地冒出来。他用水把塑料杯里的润滑油冲洗出去,倒满了香槟,拿着杯子走到沙发边坐下来。他把杯子放在咖啡桌上,脚也搭在上面,就靠在香槟旁边,身体向后仰过去。
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始担心起即将到来的夜晚了。就算他努力了半天,要是耳屎决定堵住他另一只耳朵怎么办呢?他闭上眼,摇着头。不一会儿,他站起来,又走进厕所,脱下了衣服,换上睡衣。他重新回到客厅,又一次坐在沙发上,又一次把脚放在咖啡桌上。他打开电视,调整音量。他知道自己没法不去想睡觉时会发生的事情。他只能学着去忍受这种担忧了。不知为什么,耳朵这件事,让他想起了那天早晨面包圈和香槟的问题。仔细想想,那不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吗?他喝了点儿香槟,味道不大对。他用舌头舔舔嘴唇,用袖口擦了擦嘴。他在香槟上发现了一层薄膜一样的油脂。
他站起来,走到水池边,把杯子里的酒倒到了排水口里,拿着那瓶香槟走回客厅,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攥着瓶颈,对着嘴喝起来。他从没有这种对着瓶嘴喝酒的习惯,但现在看起来,也没什么出格的了。他想,就算是他大下午的坐在沙发上睡着了,那也不比什么人非要仰面躺着躺几个小时更奇怪。他低着头,向窗外看。根据阳光以及房间里阴影的角度判断,他猜现在差不多是下午三点。
????原文the Today show,美国NBC电视台一个每天早上播放新闻加脱口秀的节目,始创于1952年,从1995年开始一直是美国收视率最高的早间新闻和脱口秀节目。??????北美最流行的棉签的牌子,始创于1923年。??????Wesson oil,美国一种食用植物油。???
火车
那晚的早些时候,一个叫登特小姐的女人用枪顶在一个男人身上,逼他跪在地上求她饶命。当那个男人泪如泉涌,手指不住地揉捏地上的树叶时,她把左轮手枪对准了他,列举罪证,一条一条地告诉他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登特小姐要让他明白,他不能老是这样践踏蹂躏别人的感情。虽然那个男人只不过用手指抠了抠身下的泥土,双腿害怕得微微颤抖了几下,她还是严厉地说:“不许动!”在她说完之后,在她把自己能想出的话都对他一吐为快之后,登特小姐用脚踩住他的后脑勺,一脚把他踩进上里。然后,她把左轮手枪放进手包,走回火车站。
在一个荒废了的候车亭里,她坐在一条长凳上,手包搁在腿上。售票处已经关了。周围空无一人,连车站外面的停车场都是空的。她愣愣地盯着墙上一只很大的挂钟。她不希望自己再去想那个男人,想那个男人在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后是如何对待自己的。但她知道,她将会记住那个男人跪在地上后发出的鼻息声,会记很久。她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留神等着火车进站的声音。
候车室的门开了。登特看过去的时候,正有两个人走进来。一位是白发老人,打白色丝绸领结。另一位是中年妇人,画眼影、涂口红,穿一身玫瑰红色的针织连衣裙。夜晚已经冷起来,但两个人都没穿外衣,那个老头甚至连鞋都没有穿。他们在门口站住了,好像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么晚了候车室里居然还有人!不过,他们假装若无其事,没有因登特小姐的存在而大失所望。妇人对老人说了点儿什么,登特小姐没听清。他们走进候车室,流露出一种在登特小姐看来是焦躁不安的神情,就好像他们刚从什么地方匆忙离去,却还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方式相互交谈。登特小姐又一想,他们也可能不过是酒喝多了而已。妇人和白发老者看着墙上的挂钟,仿佛那个钟能告诉他们自己现在的处境,并能指示接下去应该做些什么似的。
登特小姐的目光也转回到挂钟上。整个候车室里,没有任何东西能报告火车进站出站的时间。但她做好了不管等多长时间都等下去的准备。她知道自己只要等得足够久,就会有火车来。她就能上去,让火车带自己离开这个地方。
“晚上好!”那个老人跟登特小姐打了个招呼。她觉得他说这句话的神气,就好像是在仲夏夜里的一个晚会上,他自己俨然是某个重要的人物,穿着皮鞋和晚礼服。
登特小姐回话说:“晚上好。”
穿针织连衣裙的女人扫了她一眼,那目光似乎是经过了精确的计算,故意要让登特小姐明白,自己并不高兴在这里看到她。
休息室的另一头有一条长凳,就在登特小姐正对面,老人和中年妇人到那里坐下来。她看见老人稍稍拉了拉自己裤子的膝盖处,然后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晃悠起自己只穿了袜子的脚。他从衬衣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和一根烟斗,把烟卷插进烟斗里,接着手伸进衬衣口袋,然后又翻了翻裤子兜。
“我没带打火机。”老人对妇人说。
“我不抽烟。”妇人回答,“我想你要是还了解我一点点的话,就应该知道这个。你要是非抽不可,她可能会有火柴。”女人抬起下巴,锋芒毕露地看着登特小姐。
登特小姐摇摇头,把手包往自己怀里拉了拉。她合拢双膝,手指紧握着包。
“看来,说什么,火柴也没戏了。”白发老者说。他又翻了一遍口袋,叹了口气,把烟卷从烟斗上取下来,塞回烟盒,又把烟盒烟斗都放回自己的衬衣口袋。
那个女人开始说一种登特小姐听不懂的语言。她觉得那可能是意大利语,因为火枪般快速喷出的词语,听起来像是她在电影里听索菲亚·罗兰说的话一样。
老人一边摇着头一边说:“你知道,我跟不上你了。你说得太快了。你得慢一点儿。你得说英语。我跟不上你。”
登特小姐松开了握紧手包的手,把包从大腿移到了长凳上,放在自己身旁。她盯着手包上的挂钩,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是个不大的候车室,她不想突然站起来,换到别的地方去坐。她的眼神又转到挂钟上。
“我真是受不了刚才那一帮傻冒儿。”妇人说,“简直是傻得出奇。根本形容不出来,没法说。天哪!”妇人说完这些,摇摇头,向后一仰,精疲力竭地倒在长凳上,抬起眼,盯着天花板看了一小会儿。
老人用手指夹着她的丝绸领结,漫无目的地前后揉搓。他解开衬衣的一个扣子,把领结塞进衣服里。那个妇人继续说话的时候,他好像走神了,在想着什么别的事情。
“我就是替那个女孩难过。”妇人说,“那个可怜的人,一屋子都是笨蛋和毒贩子,就属她孤苦伶仃。只有她,让我觉得可怜。到时候,她是那个要付出代价的人!而不是别的人。肯定不会是那个他们叫尼克船长的低能儿。他不会为任何事负责的。他绝不会!”
老人抬眼,环顾候车室的四周,盯着登特小姐看了一会儿。
登特小姐的目光越过老人的肩膀,对着窗外。她能看见高高的路灯,照亮了空旷的停车场。她双手拢在膝头,试着集中精力,不去关心别人的事情。但她还是不由自主地听到那两个人的谈话。
“我跟你说,”那个妇人接着说,“我唯一关心的就是那个女孩。谁管剩下的那伙人?他们只知道法式牛奶咖啡,香烟,他们那些宝贵的瑞士巧克力,还有那些该死的金刚鹦鹉。别的对他们都没意义。他们在乎什么?就算是现在告诉我能永远不再看见那伙人,我都觉得太晚了,恨不得立刻就让他们从我眼前消失。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当然,我明白。”老人说,“我明白。”他把脚放到地上,又把另一条腿抬到膝盖上。“现在,别为这事儿烦了。”
“‘别为这事儿烦了’?你倒会说。你怎么不照着镜子看看你自己?”妇人说。
“你甭操心我,”老人说,“我以前还更倒霉过呢,现在不还是在这儿好好的吗?”他静静地笑着,摇摇头。“不用为我担心。”
“我怎么能不担心你呢?”妇人说,“除了我,还有谁会为你操心呢?是这个拿着手包的女人吗?她会为你担心?”她说完,停下来,盯着登特小姐看,然后接着说,“我是说真的呢,我的朋友。看看你自己!我的天哪,要不是我脑子里已装满了太多的事儿,我现在真会精神失常的。我是问你一个严肃的问题。你不是什么都懂吗,回答我呀。”
白发老者站起身,又坐下来。“就是别为我操心了。”他说,“关心点儿别的人。你要是想关心什么人,就为那个女孩,还有尼克船长担心去吧。尼克船长说那话的时候,你在别的房间里。他说:‘我不是说真格的,但我爱她。’这是他当时的原话。”
“我早就知道你会来这套!”那个妇人哭了,合上手指,手抱住了太阳穴。“我早就知道你会说这些!我不吃惊。一点儿都不。狗改不了吃屎,这话真是说得再对不过了。我现在才明白这句话,真是活到老学到老啊。但你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啊,你这个老傻瓜?回答我啊。”她对老人说,“难道你要像头骡子一样,先被人用木头在两眼之间敲上几下才行吗?噢,我的上帝啊!你怎么就不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呢?你要是能站在镜子前面,真应该好好看看自己。”
老人从长凳上站起来,走到饮水池旁,一只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拧开水龙头,弯下身去喝水。然后他挺直身体,用手背轻轻地擦擦嘴,两手都背在后面,开始在候车室里闲逛,就像是散步一样。
登特小姐能看出他一直在仔细观察着地面、空椅子,还有烟灰缸。她明白老人是在找火柴,便为自己没带火柴感到歉意。
那个妇人扭过头,目光跟着老人移动。她提高声音冲老人说:“北极也有肯德基炸鸡!桑德斯上校穿皮大衣长统靴!全毁了!毁到头了!”
老人没有回答,继续自己在屋子里的逡巡,然后,在窗前停下,背着手,站在那里,望着外面空荡荡的停车场。
妇人转过身,冲着登特小姐。她拽了拽自己腋窝下面的连衣裙,说:“下回,我要是想看有关阿拉斯加巴若角,或是那里的土著爱斯基摩人的家庭录像的话,我就问他们要去。我的上帝啊,那可是无价之宝!有些人真是什么都干得出来。有些人就是想用无聊把他们的敌人烦死。你得身临其境,才能明白我的意思。”她炽热地盯着登特小姐,像是在挑衅,看她敢不敢反驳自己。
登特小姐拿起手包,放在腿上。她看着挂钟,表针即使还在转动,也慢得快要停下来似的。
“你不怎么说话啊,”那个妇人对登特小姐说,“我敢打赌,要是有人给你起个话头儿,你肯定能说个没完没了的,是不是?但你是个‘害羞的擦鞋匠’,任由别人把脑袋说掉了,你也只是安静地坐在那儿,合着你洁净的小嘴。我说得对不对?闷葫芦,你是不是就叫这名字呀?别人到底怎么称呼你啊?”
“叫我登特小姐。不过,我不认识你。”登特小姐回答。
“我也根本不认识你呀!”妇人说,“不认识你,也没兴趣认识你。就坐那待着吧,想你那点儿心事。不管你怎么想,也不会改变什么了。但我知道我在想什么,我觉得那件事很恶心。”
那个老人离开窗台,走了出去,又马上回来了。烟斗里的香烟已经点着,人看上去精神也好多了。他的下巴向前挺着,肩膀拖在后面,坐在那个妇人旁边。
“我找着火柴了。”他说,“就在那儿,路边就有一盒。肯定是什么人掉在那儿的。”
“你主要是有运气。”妇人说,“就你现在的处境而言,这倒对你很有利。就算别人谁都不知道,我可知道你这点。运气很重要。”她向登特小姐这边看过来,说:“年轻的小姐,我敢打赌你这辈子也有倒霉犯错的时候吧?我知道你有过,你脸上的表情告诉我了。但你就是不说。很好,憋着吧。我们说。等你老了的时候,你就有的说了。等你到了我这个岁数,或是他那个岁数,”妇人边说,边用她的拇指猛地戳了一下那个老人,“但愿不会那样,但你跑不了。那时候可就是倒霉显灵的时候了,一样也少不了。你都不用去找它们,它们就会自己找上门来的。”
登特小姐拿着手包从长凳上站起来,走到饮水池边。她就着喷水口喝了口水,转身看着他们。老人已经抽完了烟,清理着烟斗里残余的烟末,倒在凳子下面。他在手掌里轻轻敲了敲烟斗,对着嘴儿吹了吹,把烟斗放回衬衣口袋。现在,他也把注意力放在了登特小姐身上,眼睛盯着她,和那个妇人一起等着她开口说话。登特小姐打起精神,想要说几句。她不知道该从何谈起,心想倒是可以先说说自己手包里的枪。她甚至可以告诉他们就在今晚,就在刚才不久,她几乎杀了一个人。
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听见了火车的声音。先是汽笛,接着是叮当叮当的声音,当路口的防卫栅栏放下来的时候,警铃也响起来。妇人和老人都从凳子旁站起来,向门口走去。老人为那个妇人打开门,然后笑着,指尖儿轻轻一动,示意登特小姐也赶快走出去。登特小姐把手包抱在胸前,跟着那个比她年长的妇人走出了门。
火车又鸣了一次汽笛,车轮一边与铁轨摩擦得尖叫,一边慢了下来,停进站台。车头驾驶舱前的头灯射出的光穿梭在轨道上。火车只有两节车厢,被灯照得一清二楚。站台上的三个人很容易就能看出,这一小列火车几乎是空着的。不过,他们一点儿都不吃惊。这个时间,要是还能在火车上看见乘客,倒是很奇怪呢。
车厢里,稀疏零落的几个人透过车窗向外看着,也觉得奇怪,这么晚了,站台上怎么还有人,而且正准备上车呢?是什么事情让他们还在外面奔波?现在应该是人们准备睡觉的时候了。车站后面的小山上,房子里的厨房既干净又整洁;洗碗机早就完成了它们整套的工作,所有东西都已经各归其位。孩子们的卧室里,夜灯正亮着,几个十几岁的女孩可能还在一边读小说,一边用手指捻着一缕缕头发。但电视都已经关了。丈夫妻子们正准备着上床睡觉。独自坐在两节车厢里的六七个乘客,看着窗外,琢磨着站台上的三个人。
他们看见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妇人,穿着玫瑰红色的针织连衣裙,走上台阶,进入车厢。她身后是一个年轻一点的女人,挎着手包,穿着夏季的衬衣和裙子。跟着他们上车的是一个老人,缓慢地走进来,仪态威严。老人一头白发,带着白色的丝绸领结,却没穿鞋。乘客们很自然地以为正在上车的这三个人是一起的,而且看出来不管他们三个人那晚有何公干,结果都差强人意。不过,乘客们这辈子已经见识过很多比这还要复杂的事情,见多不怪了。他们心里明白,这世界上什么事儿都有。可能,这三个人的情况还不算太坏,但也有可能他们原本比眼下更倒霉呢。所以,当这三个人穿过走廊,各自坐下后——妇人和白发老者坐在一起,年轻女人拿着手包,隔着几排座椅,坐在了后面——他们几乎没再多想别的什么,只是盯着窗外,重新思考起火车进站前就困扰着各自的事情来了。
站台上,信号员看看轨道前方,又向后瞥了一眼火车来的方向,举起手臂和提灯,对火车司机发出了信号——司机一直等待着的信号。司机扭动了标度盘,推下控制杆。火车向前驶动。开始时很慢,渐渐提起速来。火车越开越快,飞驶进黑漆漆的田野,灿烂的车身发着光,照得两旁的路基跟着一起闪亮。
????John Cheever,1912-1982,美国著名小说家,出版有七部短篇小说集和四部长篇小说。1973年,契佛和卡佛曾一起任教于爱荷华大学“作家工作室”(Iowa Writer's Workshop)。作为卡佛向契佛的致敬,本篇小说开始于契佛的早期短篇名作《5:48列车》(曾获1955年本雅明·弗兰克林杂志奖)的结束之处。《5:48列车》的故事发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纽约,经理布莱克先生在玩弄完情人兼秘书登特小姐后,就无情地将她解职了。一天下班回家的路上,持枪的登特小姐跟踪了布莱克先生,并报了仇。??????Sophia Loren,电影演员,1934年生于意大利罗马。??????原文为意大利文。??????原文为意大利文。??????Colonel Sanders,1890-1980,美国快餐连锁“肯德基炸鸡”的创始人,生于印第安纳州。他的形象广泛出现于快餐的商标上,一般是穿白西装和皮鞋。??????Point Barrow,Alaska,位于美国最北端。??????原文a sly boots,俚语,可指表面简单质朴但实际狡猾的人,此处只按其字面意翻译。???
发烧
黛比,他联系的第一个看孩子的,是一个胖胖的女孩,十九岁。黛比告诉卡莱尔说,她来自一个大家庭,孩子都喜欢她。她给卡莱尔提供了两个介绍人的名字,写在一张便签纸上。卡莱尔接过来,把纸折好放进衬衣口袋里。他告诉她,明天他得开会,所以早晨她就可以来上班。她说,行。
他明白自己的生活正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艾琳是在卡莱尔还在填写学生成绩报告时离开他的。她说,她要去南加州,自己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她是和理查德·胡布斯一起走的。胡布斯是卡莱尔高中里的一个同事,教戏剧和玻璃吹制术,显然他准时交上了学生的成绩单,带上自己的东西,和艾琳匆匆忙忙地走了。现在,整个漫长而痛苦的暑假已经快过完了,新学期的课程很快就要开始,卡莱尔终于考虑起找保姆这件事来。刚开始的努力并不成功。在找到一个看孩子的人——找谁他都无所谓——越发迫在眉睫后,他雇了黛比。
刚开始,卡莱尔还很感激这个女孩的出现,他把整个房子和小孩们都交给了她,好像她是自己的亲戚。第一周的一天,他从学校早早地回到家,发现自家车道上停着的一辆车里,后视镜上挂着一对很大的法兰绒骰子,他知道,他只能怪自己,怪自己不小心。他大吃一惊地发现孩子穿着脏衣服,在前院里和一只大狗玩闹,而那狗大得足以能把他们的手咬下来。他儿子,基思,一边打嗝一边哭。莎拉,他女儿,一看见他下车就也哭起来。他们俩都坐在草地上,狗正在舔他们的手和脸。狗冲他吼了两声,看他向孩子这边靠近时,后退了一点儿。他抓起基思和莎拉,一只胳膊夹一个地往前门走。电唱机的声音大极了,震得前窗玻璃瑟瑟发抖。
客厅里,三个十几岁的男孩子从咖啡桌边跳着站起来。啤酒瓶子立在桌子上,烟灰缸里烟头还燃烧着。罗德·斯图尔特在电唱机里嘶鸣。黛比,那个胖女孩,和另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坐在沙发上,呆呆地盯着卡莱尔看,像是不能相信他正走进屋里。这个胖女孩盘腿坐着抽烟,上衣扣子解开了。客厅弥漫着烟雾和音乐。胖女孩和她的朋友们慌忙地从沙发上站起来。
“卡莱尔先生,等一下,”黛比说,“我可以解释。”
“不用解释了。”卡莱尔说,“都给我出去,所有人。别等我把你们扔出去!”他使劲抱紧了孩子。
“你还欠我四天的钱呢。”胖女孩一边系上上衣扣子,一边对他说。她手指上还夹着香烟,系扣子时,烟灰掉了一地。“不说今天了。今天你不用付我钱。卡莱尔先生,其实不是像看起来的那样坏。他们只是顺便过来听唱片的。”
“我明白,黛比。”他说着把孩子们放到地毯上。他们紧贴着他的腿,看着客厅里的人。黛比看着他们,慢慢地摇摇头,陌生得就像以前从没看过他们一眼似的。“该死!都出去!”卡莱尔说,“就现在,出去,你们所有人!”
“听懂没有?”卡莱尔说着向那个男孩迈了一步,然后停下来。
“别碰我,OK?千万别碰我。”男孩一边说,一边走到电唱机旁,提起里面的触手,摇回来,没管转盘还在转着,就取出了唱片。
卡莱尔的手一直抖着。
“要是一分钟之内,一分钟,那辆车还不给我从车道上开走,我就叫警察。”他愤怒得头晕又恶心。他看见,他真的看见,眼前跳动起火花。
“咳,听着,我们这就走,行了吧?我们走了。”那个男孩说。
他们从房子里鱼贯而出。在外面,胖女孩蹒跚了几步,摇摇晃晃地走到车旁。卡莱尔看见她停下来,手举起来遮住了脸。她就这样在车道上站了一会儿,直到一个男孩从后面推了她一把,喊她的名字。她把手放下来,钻进车,坐在了后座上。
“爸爸给你们换上干净衣服。”卡莱尔对孩子们说,努力让自己的声音稳定下来。“我要给你们洗个澡,换上干净衣服。然后我们出去吃比萨饼。比萨饼听起来好不好?”
“黛比哪儿去了?”莎拉问他。
“她走了。”卡莱尔回答。
那天晚上,把孩子送上床后,他给卡罗尔打了电话。卡罗尔也在学校里工作,上个月以来卡莱尔一直在和她交往。他告诉了她自己孩子保姆的事。
“我孩子和这只大狗待在外面院子里,”他说,“那只狗跟狼那么大。而那个看小孩的则跟她的一帮流氓男朋友坐在屋里,罗德·斯图尔特开到了最大音量。他们在屋里鬼混,却把我的孩子关在外面,和这只野狗玩。”他说的时候,手指一直揉着太阳穴。
“天哪,”卡罗尔说,“我的可怜虫,真替你难过。”她声音模模糊糊的,让他想象出她是把话筒挂在腮帮子上说话。她打电话的时候,有这个习惯。他看见她以前这么做过。她这个习惯,让他隐隐约约有点儿烦。他想叫她来他这边吗?她问。她可以来。她觉得她可能最好来他家看看。她可以把自己的保姆再叫回来,帮她照看孩子,然后自己开车过来。她愿意那样做。她说,要是他需要别人的疼爱的话,千万别怕和她说。卡罗尔是校长办公室里的一个秘书,卡莱尔在同一所学校里教艺术。她离婚了,带着孩子,一个有点神经质的十岁男孩,名字是孩子的爸爸用自己的汽车牌子给起的:道奇。
“不用了,没事。”卡莱尔说,“不过,多谢。卡罗尔,多谢。孩子倒是已经上床了,不过,你知道,今晚叫你来陪我,让我觉得有点儿滑稽。”
她没再提自己能来看他的事:“亲爱的,我很难过发生了这些事。但我能理解你今晚想一个人待着。我尊重你这样做。明天学校里见吧。”
他能听出来她正等着他说点儿别的。
“一周里找了两个看孩子的,”他说,“我真是快给逼疯了。”
“亲爱的,别为这个沮丧了,”她说,“会有办法的。这周末,我帮你找人。都会好的,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谢谢你能在我需要你的时候在我身边。”他说,“你真难得,你知道,真难得。”
“晚安,卡莱尔。”她说。
挂上了电话,他后悔自己刚说的那些话,他希望自己能想出点儿别的什么来对她讲。这辈子,他还从没那样说过话。他们还没到恋爱的地步,他不那样想,但他喜欢她。她知道现在的情况对他来说很难熬,所以她并不要求什么。
艾琳去加州以后的第一个月里,卡莱尔睁开眼以后的每一分钟都和孩子在一起。他想是她的离开带给他的震惊让他这样做的,他就是不想让孩子从自己的视线里消失。那时,见别的女人,他根本不感兴趣,有一阵子,他甚至以为自己以后再也不会找女人了。他觉得自己像是在服丧般悲恸。他的日日夜夜都是陪着孩子过的。他给他们做饭——自己一点儿胃口也没有——洗衣服熨衣服,开车带他们去乡下,采野花,吃用锡纸包好的三明治。他带他们去超市,让他们拣自己喜欢的买。没隔几天,他就带他们去公园,或是图书馆,动物园。他们带着陈面包去动物园喂鸭子。晚上,给他们掖紧被子之前,他给他们读故事:伊索的,安徒生的,还有格林兄弟的。
“妈妈什么时候回来呀?”他正讲着一个童话的当口,两个小孩中的一个会问他。
“快了。”他会说,“就这几天了。现在听这个。”他会把故事一直讲完,吻他们,然后关上灯。
他们睡着了,他就拿着酒杯在屋子里转悠,告诉自己,没错,早晚艾琳会回来的。但吐出下一口气后,他会说:“我永远不想再看见你这张脸。我永远不会原谅你,你这个疯婊子。”可是,一分钟以后,他又会说:“回来吧,甜心,求你了。我爱你,需要你。孩子们也需要你。”
那个夏天的有些晚上,他会坐在电视机前面睡着,醒过来的时候,电视还开着,屏幕上全是雪花。那段日子里,他觉得自己不会再去见别的女人了,至少很长时间之内不会。夜晚,坐在电视前面的沙发上,身边放着没打开的书或杂志,他常常会想起艾琳,想起她甜美的笑,或是当他抱怨脖子酸痛时,艾琳手指在他脖颈上的揉捏。就在这些时候,他觉得自己能哭出声来。他想,你还以为这样的事只发生在别人身上呢。
就在黛比来他家前不久,艾琳离家后的那些惶恐和悲伤渐渐消退后,他给一个服务公司打过电话,告诉他们他的一些难处和要求。有人把信息记下来,说他们会再和他联系。他们说,大部分人不愿意既做家务又看孩子,不过他们会找到人的。在离他开学注册没几天的时候,他又打了电话,他们说第二天一大早就会有人到他家去。
来的是一个三十五岁的女人,长着多毛的手臂,穿着吐了舌头的烂鞋。她和他握过手后,安静地听着他说,关于孩子却一个问题都没问,甚至连孩子们的名字都没有问。他带她走到屋子后面,小孩们正在那儿玩耍,她只是随随便便地看了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当她终于笑了一下的时候,卡莱尔才注意到她缺了一颗牙齿。莎拉扔下蜡笔,站起来,跑过来站在他身边,拉起卡莱尔的手,看着这个女人。基思也盯着她看了看,又继续画画涂颜色了。卡莱尔感谢那个女人能抽空来一趟,告诉她说自己会再跟她联系。
那天下午,在超市里,卡莱尔从一张用大头针钉在公告板上的索引卡片上,抄下来一个电话号码。有人愿意给别人看小孩,要是需要,那人还能提供出介绍人。卡莱尔拨通了那个电话,找到的就是那个胖女孩:黛比。
这年夏天,艾琳给孩子们寄过一些卡片、信、自己的照片,还有一些钢笔画,都是她离家以后画的。她也给卡莱尔发过絮絮叨叨的长信,请求他在这件事上理解她——这件事!——并告诉他说,自己很快乐。快乐!好像活着就是为了快乐一样,卡莱尔想。她告诉他,如果他真的爱她,就像他自己以前说过的那样爱她,她也真的相信他是那样爱着她——别忘了,她也爱他,那么他就会理解并接受发生的一切。她写道:“那些真正联合在一起的,永远也不会分开。”卡莱尔不知道她是在说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在指她在加州的生活。他恨“联合”这个词。这跟他们两个人有什么关系?她以为他们是个联合公司吗?他觉得艾琳肯定是疯了才会说这些。他又读了一遍这句话,把信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
不过,几个小时过后,他就从垃圾桶里找回那封信,把它和她寄过来的其他卡片信件一起装进盒子里,放到壁橱的架子上。在一封信里夹着的一张照片上,她戴着一顶松松垮垮的大帽子,穿一身泳装。还有一张画在厚纸片上的铅笔画里,河岸上一个塌肩膀的女人穿着轻薄的睡袍,手遮住眼睛。卡莱尔猜想,这是艾琳在表现她为这件事的心碎和难过吧。大学里,她的专业是艺术,就算答应嫁给他后,她还是说想做些和自己的天赋相关的事。卡莱尔说他也不会容忍她把自己的才能荒废掉。他说,她得对得起她自己。她得对得起他们两个人。那些日子里,他们爱着对方。他知道他们爱过。他无法想象自己还会以爱她的方式再去爱别人了。那时,他也体味到了被爱的感觉。然后,结婚八年以后,艾琳退出了。就像她在信里面说的,她要去“搏一把”。
和卡罗尔谈完以后,卡莱尔又去看了看孩子们,他们都睡着了。他走进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他考虑要不要给艾琳打个电话,告诉她找孩子保姆的危机,但还是决定不打了。他有她的电话和在那边的地址,但他只打过一次电话,到现在为止还没写过信,部分是因为对整个情况的迷惑,部分是因为愤怒和羞耻。夏初的时候,有一次,他冒着被羞辱的危险,打了一个电话。理查德·胡布斯接起话筒说:“咳,卡莱尔!”就好像他们还是朋友。然后他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对卡莱尔说:“等一下,好吧?”
艾琳出现在电话线那边,说:“卡莱尔,你还好吗?孩子们怎么样?跟我讲讲你自己。”他告诉她,孩子们都很好。没等他说别的,艾琳打断他的话说:“我知道他们都很好。你自己怎么样呢?”她接着对他说,很久以来,她的脑子第一次“到位了”。下面她想谈的是卡莱尔的脑袋和他的因果机缘。她说,她已经调查了他的因果机缘,从现在开始那玩意随时都会好转。卡莱尔只是听着,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说了句:“我现在得走了,艾琳。”就挂了电话。一分钟左右以后,电话响了,但他只是由它叫着。铃声停下来后,他摘下话筒放在一边,直到他要上床睡觉为止。
现在,他想给她打电话,又怕给她打。他还想她,想跟她倾诉。他想念她以前的声音——甜美、坚定,而不是像这几个月来那样疯狂,但要是他打通了,可能会是理查德·胡布斯接电话。卡莱尔知道自己可不想再听到那个男人的声音。理查德和他已经同事三年了,也算是朋友吧,卡莱尔想。至少在教师餐厅里,他还算是和卡莱尔坐在一起吃过午饭的人,至少,卡莱尔还和他聊过田纳西·威廉姆斯的戏或是安塞尔·亚当斯的摄影。不过,就算是艾琳接的电话,她也有可能又会钻到他的因果机缘里唠叨个没完没了。
就在他手里拿着酒杯坐着,努力回想结婚以及和别人亲密的感觉时,电话响了。他拿起听筒,听见一丝静电噪音,没等她叫他的名字,他就知道是艾琳的电话。
“我刚才正想你呢。”卡莱尔说完就后悔自己怎么这么沉不住气。
“看!我就知道你想着我呢,卡莱尔。好了,我也正想你呢,所以才打了电话。”他深吸了口气。她是有点儿控制不了自己了。这对他来说再明显不过。她接着说:“现在听着,我给你打电话的主要原因是,我知道你现在那边的情况一团糟。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反正我就是知道。我很抱歉,卡莱尔。是这么回事,你现在还要找一个又能做家务,又能看孩子的好手,对不对?好,这样的人其实在你住的小区里就有一个!噢,你可能已经找好人了,要是那样的话,也很好。那也是机缘巧合决定好了的。但,假如你遇到了麻烦,这里有一个女人,以前给理查德的妈妈工作过。我跟理查德讲了你可能会遇到的麻烦,他就去想办法了。你想知道他都干了什么吗?你在听我说吗?他给他妈妈打了电话,他妈妈以前请这个女人给她做过家务。她叫韦伯斯特夫人。理查德的姑妈和他姑妈的女儿搬进去以前,就是这个韦伯斯特夫人照顾理查德的妈妈。理查德从他妈那儿搞到了电话号码。他今天给韦伯斯特夫人打了电话。对,他这样做了。今晚,这个韦伯斯特夫人会给你打电话。要不就明天早晨给你打。不是今晚,就是明天早晨。反正,如果是你需要她的话,她自愿提供服务。你可能会需要的,谁都说不准会遇到什么麻烦,即使你现在情况很好,我当然希望是那样。但你迟早可能会用得着她。你明白我的话吗?要不是现在,就可能是别的时候。好吗?孩子们怎么样?他们干什么呢?”
“孩子们都很好,艾琳。他们现在已经睡下了。”他说。可能他应该告诉她说,他们每晚都是哭着睡着的。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告诉她实情——最近这两个星期,他们根本连一次都没有问起过她。他决定还是什么都不说了。
“我早些时候打过电话,但是占线。我跟理查德说,你可能正跟你的女友聊天呢。”艾琳说着笑起来,“想点儿积极的。你听起来太消沉了。”
“我得挂了,艾琳。”卡莱尔把听筒从耳边挪开,准备挂上电话,但她还在说话。
“告诉基思和莎拉,我爱他们。告诉他们,我会再给他们寄画的。告诉他们这个。我不想让他们忘了他们的妈妈是个艺术家。可能还不是伟大的艺术家,那并不重要。但,你知道,艺术家,重要的是他们不应该忘了这点。”
卡莱尔说:“我会告诉他们的。”
“理查德说,哈罗。”
卡莱尔什么话都没说,他对自己重复了一遍这个词,哈罗。这男人说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然后他说:“多谢打电话过来。谢谢你们联系了那个女的。”
“韦伯斯特夫人!”
“对。我现在最好挂电话了。我可不想把你们的钢镚都给花光了。”
艾琳笑起来:“不就是钱吗!钱最不重要,只不过是交换的一种必需媒介罢了。有比钱更重要的事儿。不过,这你早知道了。”
卡莱尔把话筒远远地举在面前。他盯着这个小玩意儿,艾琳的声音正从里面源源不断地传出来。
“卡莱尔,你的情况就要变得越来越好。我就知道。你可能觉得我是疯了或是什么的,”她说,“但就记住吧。”
记住什么?卡莱尔警觉地问自己,觉得一定是错过了什么她说的话。他把话筒拿近了一些,说:“艾琳,多谢打电话过来。”
“我们得保持联系。”艾琳接着说,“我们得保持所有的交流线路畅通无阻。我觉得最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对我们两个来说都一样。我也很难熬。我们就要得到应该从生命里得到的东西了,我们两个都是的。而且最终我们都将因为经历了这一切而变得更坚强。”
“晚安。”他说了一句,挂上了听筒。他看着电话,等着。它没再响。不过,一个小时以后,电话还是响了。他接起来。
“卡莱尔先生?”是一个老女人的声音,“你不认识我,我叫吉姆·韦伯斯特夫人。我答应了别人会与你联系。”
“韦伯斯特夫人,你好。”他说。他想起来艾琳刚刚提到过她。“韦伯斯特夫人,您能早晨到我家来一趟吗?早一点儿,比如说,七点?”
“我可以,那很方便。”老女人说,“七点。给我你的地址吧。”
“我可就指望您了。”卡莱尔说。
“你就放心吧,包在我身上。”她说。
“我真是没法告诉您,这对我有多重要。”卡莱尔说。
“不用担心了。”老女人说。
第二天早晨,闹铃响过以后,他还想再闭会儿眼,好把正做着的梦接着做完。是有关一个农舍的梦,里面还有瀑布。什么人,他不知道是谁,背着什么东西,可能是装野餐的篮子,正沿着公路走。这个梦并没有让他感到不安,其实在梦里,似乎存在一种安宁的感觉。
最后,他还是滚过来,按下什么按钮,铃声停止了。他又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然后坐起来,穿着拖鞋,走到厨房,煮上咖啡。
他刮了胡子,换了衣服,拿着咖啡和香烟,坐在厨桌旁。孩子们还在睡着。不过,再过五分钟左右,他就打算把装麦片的盒子放到桌子上,摆上碗和勺,进屋叫他们起床吃早点。他真的不信,那个昨晚打电话过来的老女人,今天早晨真会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出现。他决定等到七点过五分,要是还没来,他就给学校打电话,请一天假,想尽办法也要找到个信得过的人。他把咖啡杯拿到嘴边。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外面街上传来的隆隆声。他放下杯子,从桌子旁站起来,向窗外看。一辆小卡车在他家门前的路边停下来,发动机怠速空转着,整个车都摇摇晃晃。卡莱尔走到前门,打开门,挥了挥手。一个老女人也冲他挥挥手,下了车。卡莱尔看见开车的司机斜过身,消失在仪表盘下面。小卡车大喘了一口气,颤抖了一下,终于平静下来。
“卡莱尔先生?”老女人一边问,一边拿着一个大钱包缓慢地走过来。
“韦伯斯特夫人,”他说,“请进屋。那是您先生吧?叫他进来呀。我刚煮了咖啡。”
“没事。”她说,“他带着他的保温瓶呢。”
卡莱尔耸耸肩,为她拉着门。她迈进屋,和他握了手。韦伯斯特夫人微笑了一下。卡莱尔点点头。他们走到厨房里。
“是你想让我今天来的,对吧?那么……”她问。
“让我把孩子们叫起来。”他说,“我想让他们先见见您,然后我再去学校。”
“好啊。”她说着观察了他的厨房,把钱包放在水池旁边的台子上。
“那我就去把孩子们带过来吧。”他说,“等我一两分钟。”
一会儿,他把孩子们领出来,向她介绍了他们。他们还都穿着睡衣。莎拉揉着眼,基思倒是全醒了。“这是基思,”卡莱尔说,“这边这个是我的莎拉。”他拉着莎拉的手,转向韦伯斯特夫人这边。“你看见了,他们需要有人照顾,我们需要个人,有什么事情的话,能指望得上。这就是我们的问题吧。”
韦伯斯特夫人走到孩子们身边,系紧了基思睡衣的领扣,又把莎拉的头发从脸前拨开来。他们没有阻止。“现在,孩子们,你们不用担心了。”她对他们说,“卡莱尔先生,没问题。我们会好的。给我们一两天时间,让我们互相了解了解,就行了。既然我要留下来,你能给韦伯斯特先生做个手势,告诉他没事了吗?就从窗户那儿向他挥挥手就行。”她说完又把注意力集中到孩子们身上去了。
卡莱尔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一个老人正从小卡车的驾驶室里向外看着他的房子。卡莱尔冲他挥手的时候,他正好把保温瓶拿到嘴边,用闲着的另一只手冲他回了礼。卡莱尔看见他拉下车窗,把杯子里剩下的东西倒了出来,又弯腰钻到仪表盘底下去了——卡莱尔想象着他把一些电线接在一起。小卡车马上启动了,又摇晃起来。老人挂上挡,从路边开走了。
卡莱尔从窗前转回头说:“韦伯斯特夫人,我真高兴您能来这儿。”
“我也一样,卡莱尔先生。”她说,“现在你去上班吧,别晚了。什么都不用担心。我们不会有问题的。是不是,孩子们?”
孩子们点点头。基思一只手拉着老太太的裙子,另一只手的大拇指塞进了嘴里。
“谢谢您,”卡莱尔说,“我觉得,真的感觉好多了。”他摇摇头,咧开嘴笑了。他吻了两个小孩,说了再见,胸口觉得暖洋洋的。他告诉韦伯斯特夫人自己大概什么时候回家,穿上大衣,又说了一遍再见,出了门。几个月来,这是头一次,他觉得自己身上的担子轻了一些。开车到学校的途中,他听起了收音机里的音乐。
艺术史课的第一段,他在一些拜占庭美术的幻灯片旁踱步,耐心地讲解着局部的细枝末节以及主题的细微差别。他既指出作品的情感力量,也没有忽视作品的节制和恰当。他把过多时间消耗在了匿名艺术家的社会背景上,以至于几个学生开始在用鞋摩擦起地板,或是清起喉咙来。那天,他们只讲完了课程计划的三分之一,铃响的时候,卡莱尔还没说完。
接下来的一堂课讲水彩画,他异乎寻常地平静而富有洞见。“像这样,像这样,”他一边说,一边引导着学生们的手画,“轻柔的,就像在纸面的一缕微风。就点一下,像这样,明白了?”他觉得几乎站在了重现自己的边缘。“暗示,关键就是要暗示。”他一边说,一边轻轻地捏着苏·科尔文的手指,引导着她的画刷。“你得和你犯的错误合作,直到那些错误看起来像是有意为之的才行。懂了吗?”
中午,教师食堂里,他排着打午饭的队向前走,看见卡罗尔就隔着几个人排在他前面,已经付了钱。卡莱尔迫不及待地等着自己的钱也付清,但还是走过半间屋子才赶上她。他的手滑进了卡罗尔的臂弯,把她拽到一张靠窗的空桌子旁。
“天哪,卡莱尔。”他们坐下来后,卡罗尔对他说。她拿起她的冰茶,脸红红的。“你看见斯托夫人刚才看咱们的眼神了吗?你这是怎么了?这下所有人都会知道了。”她吸了一口冰茶,放下杯子。
“去他妈的斯托夫人,”卡莱尔说,“咳,跟你说点事儿。亲爱的,我现在感觉比昨天好了千万倍。天哪!”
“出什么事了?”卡罗尔问,“卡莱尔,告诉我啊。”她把水果杯移到托盘的一边,往自己的意大利细面条上撒了吉士粉。但她没有吃,还等着他继续说下去。“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呀。”
他给她讲了韦伯斯特夫人。他甚至提到了韦伯斯特先生,告诉她那个人得现对火才能把小卡车启动起来。卡莱尔一边说,一边吃木薯粉。接着又吃了蒜味面包。他把卡罗尔的冰茶喝光了,才明白过来。
“你有点儿抽疯了,卡莱尔。”她说着,冲他盘子里的意大利面条点了点头,示意他还没吃一口呢。
卡莱尔摇摇头。“我的上帝啊,卡罗尔。上帝啊,我真的感觉好极了,你知道吗?我现在的感觉比整个夏天中任何一天都好。”他放低了声音说,“今晚过来吧,好吗?”
他的手从桌子底下伸过去,放在了她的膝头。她的脸又红了,抬眼向四周看了看。没人注意他们。她迅速地点点头,也把手伸到桌子底下,拉住了他的手。
那天下午回到家,他发现自己的房子又干净又整洁,孩子们也都穿着干净衣服。厨房里,基思和莎拉站在椅子上,正帮韦伯斯特夫人做小姜饼呢。莎拉的头发终于不在脸前晃悠了,而是用一个条形发夹别在脑后。
“爸爸!”孩子们看见他时,高兴地叫。
“基思,莎拉,”他说,“韦伯斯特夫人,我……”但她没让他把话说完。
“我们今天过得很好,卡莱尔先生。”韦伯斯特夫人语速很快地说。她用身上的围裙擦干净了手指。那是艾琳的一条旧围裙,上面绣着蓝色的风车。“真是漂亮的小孩。他们可真是宝贝,真是宝贝!”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卡莱尔站在水池边的台子旁,看见莎拉正挤出一些生面团,能闻见香料的味道。他脱下外衣,坐在厨桌旁,解开了领带。
“今天是‘互相熟悉日’。”韦伯斯特夫人说,“明天还有别的计划。我想我们走到公园去。应该好好利用现在的好天气。”
“好主意!”卡莱尔说,“太好了。真好,韦伯斯特夫人。”
“我把这些小甜饼都放进烤炉里,放完了,韦伯斯特先生也就该来了。你说的是四点回家吧?我让他四点钟过来。”
卡莱尔点点头,满心欢喜。
“今天你有一个电话,”她说着,把搅拌用的碗放进水池里,“是卡莱尔夫人打的。”
“卡莱尔夫人。”他说,等着韦伯斯特夫人接下来要说的话。
“对。我告诉了她我是谁,她好像一点儿也不吃惊我会在这儿。她和两个孩子说了几句话。”
卡莱尔看了基思和莎拉一眼,他们根本没注意他。孩子们正把小甜饼码成一排,摆在烤盘上。
韦伯斯特夫人继续说:“她留了话。让我想想,我用笔记下来了,但我觉得我还能想起来。她说:‘告诉他’——也就是告诉你——‘那些失去的,还都会回来的。’我想我没记错。她说你会明白的。”
卡莱尔盯着她,他听见韦伯斯特先生的车已经在外面了。
“那是韦伯斯特先生。”她说完,脱下了围裙。
卡莱尔点点头。
“明天早晨七点?”她问。
“好,”他说,“再次感谢您。”
那天晚上,他给两个小孩都洗了澡,给他们穿上了睡衣,念故事给他们听。他听他们做完祈祷,帮他们掖好被子,关上了灯。马上到九点了。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随便看着电视,直到听见卡罗尔的车开上了车道。
十点左右,他们一起在床上的时候,电话响了。他骂了一句,没有起来接,就让它响着。
“说不定是重要的事呢。”卡罗尔说着坐起来,“可能是我请的那个保姆,她有这个电话号码。”
“是我老婆,”卡莱尔说,“我知道准是她。她不知道在想什么呢,她快疯了。我可不接。”
“反正我马上就得走了,”卡罗尔说,“今晚过得真美,亲爱的。”她摸着他的脸。
秋季学期过了一半,韦伯斯特夫人已经帮他工作快六个星期了。这段时间里,卡莱尔的生活经历了一系列改变。首先是,面对艾琳离开的这个事实,他更平静了。就他的理解,艾琳是不打算再回来了。他已经不再想象这个事实还会有改变的可能。只有在深夜里,在那些没和卡罗尔在一起的夜晚里,他才会感到自己还爱着艾琳,但他希望这样的爱能够停下来,他不明白为什么发生这一切,只知道这一切都在折磨着自己。不过,在大部分时间里,他和孩子们过得很开心。他们在韦伯斯特夫人的关心下茁壮成长。最近,她的日常工作里又加了一条:她会帮他们把晚饭做好,放在烤炉里,暖着,直到他从学校回来。一进门,他就能闻见好闻的香味从厨房里飘出,一进门就能看见基思和莎拉正在帮着把餐桌摆好。偶尔,他问韦伯斯特夫人愿不愿意在周六加班。她同意了,只要不用中午以前来就行。她说,周六早晨,她自己和韦伯斯特先生还有些事要她做。在那些日子里,卡罗尔让道奇留在卡莱尔家,所有的小孩都由韦伯斯特夫人照管。卡罗尔和卡莱尔会开车到乡间的餐厅吃晚饭。他相信自己的生活正在重新开始。这六周里,卡莱尔再没有接到艾琳的电话,他发现自己现在想起她的时候,已经能够不再愤怒,或是难过得流泪了。
在学校里,他们刚刚离开了中世纪,正要进入哥特时期。文艺复兴还要等上一段时间,至少也要等到圣诞假期过后。就在这时候,卡莱尔病了。好像是一夜之间,他的胸就发紧起来,头也开始疼,身体的各个关节都僵硬了,一走动就觉得晕眩。头疼越来越严重。一个周日里,头疼折磨得他醒了过来,他想给韦伯斯特夫人打电话,叫她来,好带孩子到别的地方去。孩子们一直对他很好,用玻璃杯给他端来果汁和汽水。但他照顾不了他们了。他病了以后的第二天早晨,唯一能做的只是打电话到学校请假。他跟接电话的那个人说了自己的名字、自己所在的学院和系、自己的病情。然后他推荐梅尔·费希尔代课。费希尔画抽象油画,每周画三四天,每天画十六个小时,却既不卖画,也不让别人看他的画。他是卡莱尔的朋友。“找梅尔·费希尔。”卡莱尔告诉电话那边的女人,“费希尔。”他耳语般无力地说。
他爬回床上,钻到被子里面,睡着了。在睡梦中,他听见外面小卡车发动机的声音,接着是发动机熄火时发出的回火声。过了一会儿,他听见韦伯斯特夫人的声音从卧室门外传来。
“卡莱尔先生?”
“哎,韦伯斯特夫人。”他闭着眼,觉得自己的声音很怪,“我今天病了,我已经给学校打电话了。我今天就在床上歇着了。”
“我明白。别担心了,”她说,“这边的事有我照顾。”
他闭着眼,还在半梦半醒的状态里,觉得自己听见前门开了又关上。他听着。他听见厨房里一个男人低声地说了什么,一把椅子从桌旁拉开。不一会儿,他听见孩子们的说话声。又过了一会儿——他不确定过了多长时间——他听见韦伯斯特夫人站在他的门外。
“卡莱尔先生,要不要我叫医生?”
“不用了,没事,”他说,“我想就是重感冒吧。不过我觉得浑身烧得慌。我想可能是我盖的被子太多了吧。房子里也太热了。您能把暖气炉调低点儿吗?”说完,他觉得自己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过了一小会儿,他听见孩子们在客厅里和韦伯斯特夫人说话。他们是要进来,还是要出去?卡莱尔好奇。会不会已经到了第二天了呢?
他又接着睡着了,直到意识到自己的房门开了,韦伯斯特夫人出现在床边,正把手放在他的前额上。
“你脑袋热得都快着了。”她说,“你发烧了。”
“我会没事的。”卡莱尔说,“我就是需要再多睡一会儿。您能把暖气关小吗?请您帮我拿些阿司匹林,我会很感激的。我现在头疼得厉害。”
韦伯斯特夫人离开了房间。他的房门开着,他能听见外面电视开着,他听见她说:“小点儿声,吉姆。”音量立即变小了。卡莱尔又睡着了。
睡了还没一分钟,韦伯斯特夫人突然拿着一个托盘回来,坐在他床边。他抬起身,想坐起来。她在他身后垫上了一个枕头。
“把这些吃了。”她说着,递给他一些药片,“喝这个。”她递给他一杯果汁。“我还给你拿了点儿麦片粥。吃点儿,对你有好处。”
他就着果汁吃了阿司匹林,点点头,又合上了眼,打算接着睡。
“卡莱尔先生。”她说。
他睁开眼。“我没睡着,对不起。”他说着坐起来一点儿,“我就是太热了,没别的。现在几点了?有八点半了吗?”
“九点半过一点儿。”她回答。
“九点半。”他念叨。
“现在我要喂你麦片吃。你要张开嘴,把它吃下去。吃六口,就完了。这儿,这儿是第一口。张开嘴。”韦伯斯特夫人说,“吃完了你就会感觉好多了。我会让你接着睡。你把这个吃了,想睡多久就睡多久。”
她用勺喂他。他吃了,又要了些果汁。他喝了果汁,躺了下来。就在昏昏沉沉要睡着的时候,他感觉到韦伯斯特夫人又给他加盖了一层毯子。
再次醒过来已经是下午。他知道是下午,因为正有苍白的光从窗户透进来。他起来,把窗帘拉下来。他能看见外面阴云密布,冬季的太阳被挡在云后面。他慢慢地下了床,找到拖鞋,穿上了睡袍。他走进卫生间,看着镜中的自己。然后洗了脸,又吃了些阿司匹林,用毛巾擦了擦后,走到客厅来。
餐桌上,韦伯斯特夫人铺了几张报纸,正和孩子们一起捏泥人呢。他们已经捏出了几个长着长脖子、凸眼睛的家伙,既像长颈鹿,也像恐龙。卡莱尔从桌边走过,韦伯斯特夫人抬头看了看。
“你感觉怎么样了?”他坐到沙发上,韦伯斯特夫人问他。从沙发上,他能看见餐厅,能看见韦伯斯特夫人和孩子们坐在餐桌旁。
“好点儿了,谢谢。好了一点儿。”他说,“我还是头疼,觉得身上还有点儿热。”他用手背贴着前额。“但我好点儿了。对,比刚才好了。谢谢您今天早晨的帮忙。”
“我能给你拿点什么喝吗?”韦伯斯特夫人说,“再来点儿果汁,还是茶?我想喝咖啡可能也没关系,但还是茶更好一些。当然,果汁是最好的。”
“不用了,谢谢,”他说,“我就在这儿坐一会儿。从床上下来感觉真好。就是身子有点儿虚。韦伯斯特夫人……”
她看着他,等着他接着说。
“我今天早晨听见韦伯斯特先生在屋里,是吧?那当然很好,没关系。我只是很遗憾没有机会见见他,问声好。”
“是他,”她说,“他也想见见你。我叫他进来的。只是他选的日子不对,你正好病了。我本来是想跟你说说我们的计划的,韦伯斯特先生和我的计划,但今天早晨时机不对。”
“告诉我什么?”他警觉地问,恐惧在心头猛扯了一把。
她摇摇头说:“没关系的,可以等以后再说。”
“告诉他什么?”莎拉问,“告诉他什么呀?”
“什么,什么呀?”基思也凑热闹。孩子们都停下了手中的活儿。
“等一会儿,你们两个。”韦伯斯特夫人说着站起来。
“韦伯斯特夫人,韦伯斯特夫人!”基思喊起来。
“现在,小家伙,”韦伯斯特夫人说,“我需要和你爸爸聊聊。你爸爸今天病了。你不要闹。继续玩你的泥人吧。小心点儿,否则你姐姐就要超过你了。”
就在她往客厅走来的时候,电话响了。卡莱尔够到茶几那儿,拿起了话筒。
像以前一样,他听见电话里传来软弱无力的哼鸣,他知道那是艾琳。“是我,”他说,“什么事?”
“卡莱尔,”他老婆说,“我知道,别问我为什么,但我知道现在情况不妙。你病了,是不是?理查德也病了。传染病。他肚子里存不下东西,吃什么拉什么。他正在搞一个话剧,已经错过一个星期的排练了。我得自己跑过去,和他的助理一起设计几幕的彩排。不过我打电话不是来告诉你这些。告诉我你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没什么可说的,”卡莱尔说,“我病了,就这些。有点儿感冒。但我现在好多了。”
“你还写笔记吗?”她问他,让他措手不及。几年前,他告诉过她自己记笔记。不是日记,他说过,而是笔记——好像这样说一下就解释清楚了。但他从没给她看过。他已经有一年多没记了。他根本把这事给忘了。
“因为,”她说,“这个时期,你应该记点儿笔记。你有什么感觉,你在想什么之类的。你知道,就是生病期间,你的脑子都在哪儿。记住,病变是有关你健康程度的信息,它正告诉你一些东西。记录下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等你病好了,你可以回过头再看看,看看这个信息到底是什么意思。你可以事后再读读看。科莱特有一次发烧的时候,”艾琳说,“她就这样做过。”
“谁?”卡莱尔问,“你说什么?”
“科莱特,”艾琳说,“那个法国作家。你知道我说的是谁。我们还有一本她写的书呢,就在屋里。叫《吉吉》,还是什么别的名字。我没读那本书,但我到这边来以后,一直读她的东西。是理查德介绍给我的。她写了一本小册子,关于她发烧的整段时间里,她什么感觉,都在想什么。有时,她体温有一百零二度。有时会低一点。有可能体温会高过一百零二度,但一百零二度是她发烧时量过的最高温度,也是她记下来的最高温度。反正,她就写了这些。我就是说这个。试试记下来什么感觉。可能会有什么收获。”艾琳说着,令人费解地笑了起来,反正卡莱尔不能理解。“最少你以后能有个关于病情的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记录。你能回过头看看。至少你能有个东西展示出来。现在你只是不舒服,你要把这种不舒服转化成有用的东西。”
他用指尖按着太阳穴,闭上了眼。但她还在线上,等着他说点儿什么。他能说什么呢?对他来说,这很明显:她疯了。
“天哪!”他说,“天哪,艾琳。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我真的不知道。我现在得走了。谢谢你打电话过来。”
“没关系。”她说,“我们必须得能交流。替我吻孩子们。告诉他们,我爱他们。理查德也问你好,虽然他现在在床上躺着难受呢。”
“再见!”卡莱尔说完,挂上了电话,用手捂住了脸。不知怎么的,他想起来自己看见那个胖女孩走向汽车时,做过同样的动作。他放下手,看着韦伯斯特夫人。韦伯斯特夫人也在观察着他。
“我希望不是什么坏消息吧?”她说着,把一把椅子拉到沙发边上,他坐着的旁边。
卡莱尔摇摇头。
“好。”韦伯斯特夫人说,“那就好。现在,卡莱尔先生,这可能不是谈这个问题的最好时间。”她向餐厅那边瞥了一眼。餐桌那儿,孩子们弓着身子,低头看黏土。“但既然这事要尽快说出来,既然这关系到你和你的孩子,而且你现在也起来了,我就跟你说说吧。吉姆和我,我们现在过得很融洽。但问题是,我们需要的比我们现在拥有的要多。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这对我也很难。”她说着摇了摇头。
卡莱尔慢慢地点点头。他知道她要告诉他,她得走了。他用袖子抹了一把脸。“吉姆前妻给他生的儿子,鲍勃——也得有四十多了——昨天打电话过来,邀请我们去俄勒冈,帮他照管他的水貂饲养场。吉姆就管弄水貂,我管做饭,采购东西,清扫房子,还有,需要什么就做什么吧。这对我们两个来说都是个机会。那儿管饭,提供住宿,还能挣点儿钱。吉姆和我再也不用担心我们会出什么事了。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现在,吉姆什么都没有。”她说,“他上周六十二岁了,已经有一阵子没工作了。他本来今儿早晨是来亲自跟你说这个的,因为我打算跟你提出来不干了,你明白吗?我们想——是我想——我跟你说的时候,要是吉姆也能在场,会更容易一些。”
她等着卡莱尔说点儿什么。不过他没说话,韦伯斯特夫人继续说:“我会把这周做完,如果需要,下周我还能再待两天。但那之后,你知道,我们肯定就要离开这里了,你得祝我们好运。我是说,你能想象吗?我们就要开那辆破车到俄勒冈去。我会想这两个小家伙的。他们真是太宝贝了。”
过了一会儿,看他还没有要回答她的意思,韦伯斯特夫人从椅子上站起来,挨着他坐到了沙发垫上。她碰了碰他睡袍的袖子。“卡莱尔先生?”
“我明白,”他说,“我想告诉你,你能到我们家来,对我和孩子们真的太重要了。”他头疼得要眯起眼睛来。“这个头疼,”他说,“这个头疼要疼死我了。”
韦伯斯特夫人把手伸过来,手背贴在他的前额上。“你还有点儿烧,”她告诉他,“我再去拿点儿阿司匹林。那会帮你把烧退下来。我还是这儿的医生,”她说,“这个病还归我管。”
“我老婆觉得,我应该记下来这是什么感觉。”卡莱尔说,“她觉得写写发烧是什么样子,可能是个好主意。那样,我以后就能回过头来看看,搞清楚里面的含义。”他笑起来。眼里流出了泪。他用手腕抹掉了眼泪。
“我想我还是去拿阿司匹林和果汁吧,然后出去看看孩子们。”韦伯斯特夫人说,“我看,他们快要对那些黏土失去兴趣了。”
卡莱尔害怕她要到另一个房间里,把他自己留在这儿。他想和她说话,清了清嗓子:“韦伯斯特夫人,有些事我想和你说说。很长时间里,我妻子和我相互爱着对方,超过世界上任何人或事,包括我们自己的孩子。我们想,不,是我们知道,我们将会一起变老,我们知道我们将会做这世界上所有我们想做的事,所有的事我们都将一起做。”他摇晃着脑袋,现在对于他来说,这才似乎是最最悲伤的事情:从今以后,不管他们做什么,他们都将是各干各的了。
“咳,没事的。”韦伯斯特夫人说着轻拍他的头。他向前靠了靠,又继续说起来。过了一会儿,孩子们走到客厅来。韦伯斯特夫人把一根手指竖在嘴唇前,让他们不要乱动,注意听。卡莱尔看着他们,继续说。就让他们听吧,他想。这和他们也有关系。孩子们似乎明白他们得保持安静,甚至还要假装感兴趣,他们坐在了韦伯斯特夫人的腿边上。然后他们肚皮贴着地毯趴下来,呵呵地笑。韦伯斯特夫人严厉地看了他们一眼,孩子们就不笑了。
卡莱尔继续说。刚开始,他的头还疼,自己穿着睡衣在沙发上的样子,也让他觉得很别扭,更何况他还是挨着一个老太太坐着,她正耐心地等自己接着讲下去。不过,他的头慢慢不疼了,不久,他也不觉得别扭了,他甚至忘了自己应该有什么感觉。他的故事本来是从中间讲起的,从孩子出生以后。后来,他向前回溯了一点,重新从头开始,从艾琳十八岁,他自己十九岁的时候开始,那时,男孩女孩,爱情如火。
他停下来,擦着前额,润滑着双唇。
“继续讲吧!”韦伯斯特夫人说,“我知道你在说什么。继续讲,卡莱尔先生。有时,说出来就好了。有时候,得说出来。再说,我爱听。讲出来,你就会感觉好些了。类似的事也曾发生在我身上,就是像那件你正形容的事。爱情。就是它。”
孩子们在地毯上睡着了。基思的大拇指塞在嘴里。韦伯斯特先生走到门口,敲了敲门,走进屋来接韦伯斯特夫人,卡莱尔却还没说完。
“坐下,吉姆,”韦伯斯特夫人说,“不着急。继续说你的,卡莱尔先生。”
卡莱尔冲老头点点头。老人也冲他点了点头,在餐厅里给自己找了把椅子,搬进客厅。他把椅子放在沙发边上,轻叹了口气坐下来。他摘下帽子,疲惫地把一条腿架在另一条腿上。当卡莱尔继续说起来的时候,老人把双脚都放在了地上。孩子们醒过来,坐在地毯上,来回摇着头。不过,那时卡莱尔已经把自己知道的都说完了,他停了下来。
“很好,这样对你很好。”韦伯斯特夫人看见他讲完后,这样说,“你是好人。她也一样——卡莱尔夫人,也一样。别忘了,等这件事过去以后,你会没事的。”她站起来,解下了身上的围裙。韦伯斯特先生也站起来,戴上帽子。
在门口,卡莱尔和两个韦伯斯特都握了手。
“再会了!”吉姆·韦伯斯特说完,压了压自己的帽沿。
“祝你们好运。”卡莱尔说。
韦伯斯特夫人说,明天早晨再见,就像往常一样,一大清早就来。
就像是决定下来什么重要的事情,卡莱尔说:“对!”
老夫妇小心地沿着甬道走到他们的小卡车旁。吉姆·韦伯斯特弯腰钻到仪表盘底下。韦伯斯特夫人看着卡莱尔,挥了挥手。就在那时,站在窗边,他感到某种东西结束了。那和艾琳有关,和这之前的生活有关。他曾冲她挥过手吗?他肯定挥过,当然了,他知道他以前挥过,但就在现在,他想不起来了。他知道,结束了,他感到自己能够放她走了。他确信,他们曾经在一起的生活,就像他自己刚刚说过的那样发生过。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而那段生活的离去——虽然这似乎根本不可能发生,而且他自己曾竭力反抗过——也将会变成现在的他的一部分,就和任何他留在身后的东西一样。
伴着小卡车的蹒跚向前,他又一次抬起手臂。老夫妇把车开走的时候,他看见他们冲着他匆匆侧了侧身子。那之后,他放下手臂,转向他的孩子们。
????Rod Steward,英国歌手,生于1945年,自70年代初流行于世界乐坛。??????Tnnesse Williams,1911-1983,美国著名剧作家,代表作有《欲望号街车》和《热屋顶上的猫》。??????Ansel Adams,1902-1984,美国著名摄影家。??????指Sidonie-Gabrielle Colette,1873-1954,法国女作家。《吉吉》(Gigi)写于1945年,是一个有钱人爱上了妓女并最终娶了她的故事。???
马笼头
这几个人在车里坐了一会儿,像是正在镇静下来,重新鼓起勇气。我们公寓里,空调开到了最大的风量。哈利在后面除草。车里面,坐在前座上的女人和男人谈了几句什么,一起下了车,向公寓的前门走过来。我轻抚自己的头发,确定它不是乱糟糟的后,一直等到他们按了两次门铃,才开开门,让他们进来。
“你们是想找公寓吧?”我说,“进来吧,里面凉快。”
我带他们走进客厅。客厅是我工作的地方,我就在这儿收房租、写收据,和当事人交谈。我也给别人剪头发。我管自己叫发型设计师。我的名片上就是这么写的。我不喜欢美容师这个词,太老派。我在客厅的一角放了椅子,烘干机可以从椅背后面拉出来。几年前,哈利还装了个洗头池。椅子旁边,我摆了张桌子,放上些杂志。杂志是旧的,有的连封面都没影儿了。但人们的脑袋套上烘干机后,什么东西都看得下去。
那个男的说出了他的名字。
“我叫霍利斯。”
他告诉我她是他妻子,但她只是看着自己的指甲,没有看我。她和霍利斯也不坐下。他说,他们对带家具的套房感兴趣。
“你们几个人?”我只是习惯性地顺嘴问了句。我知道他们有几个人。我看见后座上坐着两个男孩。二加二得四。
“我,她,还有两个男孩,一个十三岁,一个十四岁。他们住一个房间,他们一直那样。”
她的手臂抱在一起,拉着上衣的袖口,盯着椅子和水池看,就好像以前从没见过一样。可能,她真的没见过。
“我也给人剪头发。”我说了句。
她点点头,然后看了一眼我的“祈祷树”。那上面就剩下五片叶子了。
“它是需要浇水了。”我走过去,摸着一片叶子说,“这周围的所有东西都缺水。这儿的空气里也缺水分。赶上好时候,一年才能下三次雨。但你们会习惯的。我们已经被逼得习惯了。不过,我们的房间都是带空调的。”
“这儿要多少钱?”霍利斯想知道。
我告诉了他。他转过身,看她怎么想。但也有可能他只不过是看着墙壁。她没有看他一眼。“我想,我们得麻烦您带我们去看看房间。”他说。我便拿了17号房的钥匙,和他们一起走了出来。
我先是听见了哈利的声音。
然后才看见他出现在楼之间,跟在电动割草机后面,穿着百慕大短裤和T恤衫,戴着他在诺伽勒斯买的草帽。他的时间花在除草和一些小小不言的维修工作上。我们为同一家公司工作,富尔顿·特拉斯有限公司。这地方归他们所有。要是有什么大件坏了,比如空调出了问题,或是水暖设备发生了故障,我们有一张单子,列满了可以求助的电话。
我挥了挥手。我不得不这样。哈利一只手松开割草机的扶手,向我打了招呼。然后,他把前额上的帽檐向下一拉,重新聚精会神地干他的活儿。这边割到了头,他就转个方向,向着街道那边割回去。
“那是哈利。”我得喊出来,他们才能听得见。
我们从楼的侧门走进公寓,爬了几级楼梯后,我问:“霍利斯先生,您是做哪一行工作的?”
“他是种地的。”她回答。
“不再是了。”
“这边的农场可不多呀。”我随意说了句。
“我们以前在明尼苏达有个农场,种小麦,也养点儿牲口。霍利斯还懂马。只要是关于马的事儿,他都门儿清!”
“那是没错,贝蒂。”
这下,我明白了个大概:霍利斯失业了。虽然这不关我的事,而且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后来发现,的确是这样——我也只能替他们难过。但当我们在一套公寓门前停下时,我还是不得不说:“如果你们决定好了,得先交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再加上一百五十块钱押金。”说这些的时候,我看着楼下的游泳池,有人正坐在折叠躺椅上,也有人泡在水里。
霍利斯用手背擦了擦脸。哈利的割草机噼里啪啦地开走了。更远的地方,有辆车在佛得街上飞驶而过。两个男孩已经下了车,其中一个立正站着,腿并在一起,手放在两旁。但就在我看他的时候,他开始上下扑腾自己的胳膊,跳着,像是要腾空飞走一样。另一个男孩蹲在车左边,练着正压腿。
我扭过身看着霍利斯。
“咱们进去看看吧。”他说。
我转动钥匙,开了门。就是一个带家具的小两居室,最常见的那种。霍利斯在厕所里待了一会儿,试了试抽水马桶。他看着,直到水槽里重新灌满水为止。过了一会儿,他对那个女人说:“咱们可以睡这间。”他是在说那间能看见外面泳池的卧室。在厨房里,那个女人扶着水槽旁边的台子,盯着窗外看。
“那就是游泳池。”我说。
她点点头。“我们以前也住过一些带泳池的汽车旅店。但有一个游泳池,他们在里面放的氯气实在是太多了。”
我等着她往下说。她却打住了。我也想不出有什么可说的。
“我想,我们别再浪费时间找别的地方了。就要这个吧。”霍利斯一边说,一边看着她。这次,她看了看他,点点头。他从牙齿缝里喘出口气。她也没闲着,打起了榧子。她一只手还扶着水池旁边的台子,另一只手已经不住地打起榧子来。吧嗒,吧嗒,吧嗒,就像在叫她的狗,或是想引起谁的注意。然后,她停了下来,用指尖划着台面。
我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霍利斯也是一样。他的脚动了动。
“我们回办公室吧,把事情敲定下来。”我说,“我很高兴啊。”
我是真的高兴。每年这个时候,我们总有很多空房,这几个人看上去还靠得住、信得过,只不过是运气不好罢了,这可没什么丢人现眼的。
霍利斯付的是现金:头一个月的,最后一个月的,还有一百五十块押金。我看着他点着五十美金面额的钞票。虽然他肯定没见过很多这样的钞票,但还是像老朋友似的管它们叫“美国格兰特”。我出了收据,交给他两把钥匙,说:“您都齐了。”
他看了看钥匙,递给她一把。
“好了,我们到亚利桑那了。你从没想过还会来亚利桑那看看吧,是不是?”
她摇摇头,摸着一片“祈祷树”的叶子。
“缺水了。”我说。
她松开叶子,转向窗那边。我走到她身旁。哈利还在割草,只不过现在割到楼前面来了。因为刚才提到过种地的事儿,我突然想象着哈利身前的机器是一架耕犁,而不是他那台“布莱克和戴克”牌的电动割草机。
我看着他们从车上卸下盒子,箱子,还有衣服。霍利斯抱着什么东西,有皮带从上边耷拉下来。我愣了一会儿,才看出来那是个勒马的笼头。
我不知道接下来该做点什么。我什么都不想干,便把那些“格兰特”从钱匣子里掏出来,其实我是刚把它们放进去的,但就又拿了出来。这些从明尼苏达来的钞票,谁知道下周它们会跑到哪里去呢?可能会去拉斯维加斯。我对拉斯维加斯的了解,不过是在电视上看到的那点东西,加一块儿也就芝麻粒那么点儿吧。我可以想象得出,这些“格兰特”中有一张会摸着路跑到怀基基海滩去,或是别的地方,迈阿密,纽约,或是新奥尔良。我想着其中的某一张钞票在狂欢节中转手。这些纸币啊,它们可能会去任何地方,因为它们,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我用钢笔在老格兰特的宽脑门上,用印刷体工工整整地写上了我的名字:玛吉。我在每一张上面都写了。就在他的厚眉毛上面。人们会在消费的时候,停下来,琢磨琢磨:这个玛吉是谁?对,他们会问自己:谁是玛吉呢?
哈利从外面走进来,在我的水池里洗了手。他知道我不喜欢他这么做,但他不管,照洗不误。
“那几个从明尼苏达来的人,”他说,“那些瑞典人,他们离家可真够远的。”他用纸巾擦干了手。他希望我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他。但我什么都不知道。他们长得不像瑞典人,说话也不像。
“人家不是瑞典人。”我告诉他。但他表现的就像没听见我说的话一样。
“那他是干什么的?”
“农民。”
“你怎么知道?”
哈利摘下帽子,放在我的椅子上,手挠着头发。他看了看草帽,又戴上了。他最好用胶水把它粘在头上算了。“这地方可没多少农场。你告诉他这个了吗?”他从冰箱里拿出一听汽水,坐在躺椅上,拿起遥控器,按了什么东西,电视咝咝叫着打开了。他又按了几下上面的按钮,才找到他想看的,是个医院的节目。“除了种地,瑞典人还干什么?”
我不知道,所以我什么都没说。哈利已经开始看电视节目,他可能都忘了刚才问我的问题。警报响起来。我听见轮胎的尖叫。屏幕上,一辆救护车在急救室的入口前停了下来,红色的顶灯闪烁着。一个男人跳出来,跑过来拉开了后面的门。
第二天,男孩们借了浇水用的软管,从里到外地洗那辆客货两用车。不一会儿,我就看见那个女人开车出去了。她穿了高跟鞋和一套很好的衣服。我猜她是去找工作了。过了一阵,我看见男孩们穿着游泳衣,在泳池那儿折腾起来。其中一个从池沿上跃进水里,潜泳一直游到了对面,喷着水柱从里面跳起来,甩着脑袋。另一个男孩,就是前一天练压腿的那个,在泳池的另一边,趴在一块浴巾上。那男孩一直游着,从泳池的这头游到那头,再从那头游回这头,摸一下墙壁,轻轻踹一下,掉转头。
还有两个人也在外面,坐在休闲椅上,在泳池的两边遥遥相对。其中一个叫欧文·科布,在“丹尼斯”里当厨子。不过他管自己叫斯帕兹,人们也习惯叫他斯帕兹了,而不叫他欧文或是别的什么绰号。斯帕兹五十五岁,秃顶。他看上去已经像块牛肉干了,但还总想多晒点儿太阳。现在,他的新老婆,琳达·科布,在K超市里上班。斯帕兹上晚班。他和琳达·科布总是能安排好他们的工作时间,凑到周末一起休息。
康尼·诺娃坐在另一张椅子上,正抬起上身,往她的腿上抹防晒膏。她几乎是光着的,只有袖珍的两件套泳装盖在身上。康尼·诺娃是个送鸡尾酒的女招待,六个月前和她那所谓的未婚夫——一个酒鬼律师——一起搬进这儿的。不过,她已经把那个人甩了。现在她和一个长头发的大学生住一块儿。我碰巧知道那个名叫里克的大学生现在不在这儿,去看他父母去了。斯帕兹和康尼都戴着墨镜。康尼的便携收音机正开着。
斯帕兹一年前左右搬进来的时候,刚刚离了婚。不过,当单身汉还没几个月,他就娶了琳达,一个红头发,三十多岁的女人。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碰到一块儿的。
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斯帕兹和他的新太太请我和哈利一起去他家做客,斯帕兹做了一顿很不错的晚餐。饭后,我们坐在他们的客厅里,拿着大玻璃杯喝甜甜的饮料。斯帕兹问我们想不想看家庭录像。我们说,当然了。斯帕兹就支起了屏幕和放映机。琳达·科布又给我们倒了些那种甜饮料。我跟自己说,看看也无妨吧?斯帕兹开始给我们放那段录像,是拍他和他死去的老婆去阿拉斯加旅行的事,刚开头是那个女人在西雅图上飞机。斯帕兹一边控制放映机,一边给我们讲解。死者那时有五十多岁,虽然有点儿胖,但仍很漂亮。她的头发很好。
“那是斯帕兹的前妻,”琳达·科布说,“就是第一任科布夫人。”
“她叫伊夫琳。”斯帕兹说。
第一任夫人在屏幕上待了很久。这样一边看着她,一边听他们谈论这个人,很有意思。哈利冲我使了个眼神,我知道他也有些想法。琳达·科布问我们还想不想再喝一杯,或是再吃点儿杏仁饼干。我们都说够了。斯帕兹又谈起他的第一任科布夫人。她还站在飞机的入口处,乘客们不得不绕过她才能登机。她微笑着,嘴一动一动地说着什么,但你能听见的只是胶片穿过放映机的声音。她一直冲着摄像机挥手,一直冲着坐在斯帕兹客厅里的我们挥手。她挥了又挥。每次第一任科布夫人出现在屏幕上,新任科布夫人都会说:“伊夫琳又来了。”
斯帕兹的录像本来可以放一整晚,但我们说我们得走了。哈利编了个借口。
我想不起来当时他是怎么说的了。
康尼·诺娃仰面躺在椅子上,墨镜盖住了半张脸,腿和肚皮都油光锃亮的。搬进来后不久的一个晚上,她办了一次聚会,不过她管那叫为新房“暖暖房”。那时,她还没有把那个律师轰走,还没有和那个长头发的好上。她请了哈利、我,还有一大帮人。我们去了,但不在乎还有谁会去。我们在门边上找了个地儿坐下,一直坐到走也没动窝。不过,我们总共也没待多久。康尼的男朋友搞了一个幸运抽奖,奖品是为办理离婚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谁离都不要钱。他递给大家一个盆,谁要是想的话,就从里面抽一张卡片出来。盆传到我们这边的时候,大家都笑起来,我和哈利交换了一个眼神。我没拿。哈利也没拿。但我看见他往盆里瞟了一眼那堆卡片,然后摇了摇头,把盆传给旁边的人。
连斯帕兹和新任科布夫人都各抽了一张卡片。获奖的卡片在背面写着“持此票据者可免费办理一次‘非争议性离婚’”,后面是律师的签名和日期。那个律师是个醉鬼,但我还得说,日子也不能是这个过法啊。除了我们,所有人都把手伸进了那个盆里,好像那真的很好玩似的。抓到获奖卡片的女人还拍起手来,就像这是个什么游戏节目。“天哪,这可是我第一次赢点儿东西呀!”她居然这样叫了起来。有人告诉我,她的丈夫是个当兵的。不知道她现在还和那个当兵的在一起,还是已经离了婚,因为康尼和那个律师分道扬镳后,康尼·诺娃的朋友也变成了新的一拨人。
抽奖刚完,我们就出来了。我们给大家留下不太说话的印象,两个人中只有一个人很蹩脚地说了句:“我不敢相信我看见了我以为我看见的东西。”
可能是我说的吧。
过了一个星期,哈利问我,瑞典人——他是说霍利斯——找没找到工作。我们刚吃完午饭,哈利拿着一听汽水,坐在椅子上,还没来得及把电视打开。我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等着看他还有什么要说的。不过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像是在想什么事儿。之后,他按下了按钮,电视就变活了。
那个女人倒是找到了工作,在一家意大利餐馆里当招待员,跟这儿隔着几条街。她不坐班,干完中班就回家,晚餐的时候再去做晚班,成天进进出出的。男孩们整天游泳,霍利斯一个人待在公寓里面不出来,不知道都在屋里做些什么。有一次,给那女人理发的时候,我和她聊了聊。她告诉我,她高中刚毕业,就做了招待员。她就是在餐馆里遇见霍利斯的。那还是在明尼苏达州的一个地方,她给他送上了几块薄煎饼。
那天早上,她从楼上走下来,问我能不能帮她个忙。她想叫我帮她在中班后整理整理头发,赶在晚班前弄好。我能干吗?我跟她说,我得查查我的时间表。我请她进屋来,外面肯定已经是一百度以上了。
“我知道这是个临时通知,”她说,“我昨天晚上下班回来,一照镜子,看见我的发根都露出来了,我就跟自己说:‘我需要做做头发了。’除了你这儿,我不知道还能去哪儿做。”
我找到了星期五,八月十四号,那一页上什么都没写。
我说:“我两点半能做,要不三点也行。”
“三点吧。”她说,“那我现在得赶紧走了,否则就迟到了。我的老板可是大浑蛋。待会儿见啊。”
两点半的时候,我跟哈利说,我有个顾客要来,他得到卧室里去玩他的棒球游戏。他抱怨了几句,但还是卷起电线,把一整套东西推到后面,关上了门。我确定一切准备就绪了。我把杂志放到好拿的地方,坐到烘干机旁边,打磨起自己的指甲来。我穿着玫瑰色的制服,就是我剪头发时总穿的那件。我一边不时地抬起头看看窗口,一边继续锉指甲。
她从窗口旁经过,按响了门铃。
“进来吧,”我喊,“门没锁。”
她上班穿的黑白相间的制服还没脱。我发现我们都穿着制服。“请坐,亲爱的,咱们开始吧。”她看了看那个指甲锉,我解释说,“我也给人修指甲。”
她坐下来,深吸了一口气。
我说:“头向后靠,对,就这样。现在,闭上眼吧,好吗?放松点儿。我先给你洗洗头,然后从发根染起。你能待多久?”
“五点半以前我就得回去。”
“没问题,我们做得完。”
“我可以在班上吃饭。但我不知道霍利斯和孩子们的晚饭怎么办。”
“你不在,他们也能过。”
我打开热水时,发现哈利把一些土和草蹭在水池里。我把它们擦干净后重新开始。
我接着说:“要是他们想的话,可以走到街那头,去那家汉堡包店吃饭,那也不坏呀。”
“他们才不会去呢。再说,我也不希望他们非得去那儿才行。”
我没再多说话,这又不关我的事。我准备好洗发液,弄出了一团不错的泡沫,开始工作。洗完了头,冲洗干净,又做好发型后,我给她罩上了烘干机。她闭着眼,我想她可能是睡着了,便拿起她的手。
“不用修指甲。”她睁开眼,手抽了回去。
“没事儿,亲爱的。修指甲,第一次都免费。”
她把手递给我,拿了一本杂志,放在大腿上。“他们都是他的孩子,”她说,“他前妻生的。我碰到他的时候,他已经离了婚。不过我爱他们就像爱我自己的孩子。我太爱他们了,爱得不能再爱了,就算是他们的亲妈妈,也不会比我爱得再多一点了。”
我把烘干机调低了一挡,好让它只发出很低很轻的声音。我继续修剪她的指甲。她的手放松下来。
“十年前的新年那天,那个女人甩下霍利斯和男孩们,跑了。他们再也没听过她的消息。”我看得出来,她想跟我聊这些事。我不介意。来做头发的人只要坐在椅子上,都喜欢聊天。我接着用着那个指甲锉。
“霍利斯离了婚。那之后,我们开始一起出去玩,后来就结了婚。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有自己的生活,虽然起起落落,有好有坏吧,但我们觉得还是朝着什么目标努力干着。”她摇摇头,接着说,“但后来出事了。我是说,霍利斯出事了。主要是他喜欢上了马。特别是有一匹马,他买了下来,你知道,先交点儿首付,然后每个月再付贷款。他把它带到了赛马场。他还是每天天没亮就起床,跟往常一样,干点儿杂务之类的活儿。我以为什么事都挺好的。但我其实什么都不知道。说真的,招待员的工作,我做不好。我想只要我给那些意大利人一点儿借口,或是根本什么理由都不用,他们就随时都可以炒掉我。要是我给解雇了怎么办?以后怎么办?”
我说:“别担心,亲爱的。他们不会解雇你的。”
没多久,她就拿起了另一本杂志,但没有翻开,只是拿着它,继续对我说:“先不管那些,接着说他那匹马,‘胖贝蒂’。叫它贝蒂只是为了好玩。但他说,只要叫了我的名字,那匹马就肯定能赢。好,大赢家。但其实呢,每赛必输。每一次比赛!‘贝蒂没戏’,当初它应该叫这个才对。刚开始的时候,我还去看过几次比赛。那匹马的赔率总是九十九比一。几率就是这样。但霍利斯除了顽固,没别的本事。他就是不认输,在那匹马身上赌了又赌。二十块赌它赢。五十块赌它赢。再加上养它花的钱。我知道听起来好像没多少,但积少成多呀。而且当赔率是那样的时候——你知道,九十九比一——有时他会买张联合券,他常问我知不知道要是那匹马赢了的话,我们能赚多少钱。但它赢不了,我也就不再去看了。”
我接着干我的,精神集中在她的指甲上。“你的指甲很好,”我说,“看你的指甲盖,看见这些小月牙形的东西了吗?那表明你的血液很好。”
她把手抬起来,离得很近地看。“你怎么知道的?”她耸了耸肩膀,又把手伸给我。她还没说完呢。“我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辅导员把我叫进了办公室。所有女生她都叫,每次一个。那个女人问我:‘你有什么梦想?十年以后,你希望会做什么?二十年以后呢?’那时我十六七岁,还是个孩子呢,我想不出来该怎么回答。我就像个傻子一样坐在那儿。那个辅导员有我现在这么大岁数。我觉得她老了。我跟自己说,她老了。我知道她这辈子已经过了一半了。我那时觉得自己知道一些这个老女人不知道的事,一些她永远也不会明白的事。一个秘密,谁也不应该知道,不应该说的事。所以我只是摇摇头,安静地坐着。她肯定把我当成一个笨蛋了。但我什么都不能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觉得我知道一些她猜都猜不着的事儿。要是现在有人再问我那个问题,关于我的梦想之类的,我会回答他们的。”
“你会怎么说,亲爱的?”我拿起了她的另一只手,但没有修剪指甲,只是拿着,等着听她说。
她在椅子上向前蹭了蹭,想把手抽回来。
“你会怎么跟他们说呢?”
她叹了口气,向后靠过来,任凭我拿着她的手。“我会说:‘梦啊,你知道,不过是你从中惊醒的东西。’这就是我要说的。”她抚平了大腿上的裙子,接着说,“要是有人问的话,我就会这样说。不过,没人会问的。”
她出了口气,问我:“还要多久?”
“快了。”我说。
“你不会知道那种感觉是什么样的。”
“我知道。”我说。我把凳子拉到她腿跟前,开始告诉她,我们搬到这儿以前是什么样子,而现在仍然是什么样子。偏偏地,哈利挑了这个时候,从卧室里走出来。他没看我们。我听见卧室里电视正叽叽喳喳地叫着。他走到水池那儿,打了杯水,头向后仰着喝了一口,喉结上下移动着。
我挪开了烘干机,摸了摸她两侧的头发。我稍稍拉起一缕鬈发。
我说:“亲爱的,你看起来像个全新的人了。”
“我不就希望这样吗?”
每天,男孩们还是整天地游泳,一直游到了开学。贝蒂继续她的工作,但再也没回来做头发。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可能是她不喜欢我的手艺。有时,我躺着睡不着,身旁的哈利倒死死地睡得像块磨盘,我试着把自己想象成贝蒂。真不知道,如果处于她的境地,我会怎么办呢?
九月和十月的第一天,霍利斯都派一个男孩来付房租。他还是付现金。我从男孩手里接过钱,当着他的面数清楚,开出收据。霍利斯也找到了一个什么工作。反正,我猜他是找到了。每天他都开着那辆客货两用车出去。我看见他一大早就走,傍晚才回来。而贝蒂总是十点半经过我的窗前,下午三点回来。如果看见我,她会冲我轻轻地挥手,但她不笑。五点的时候,我又会看见她走回餐厅。过一会儿,霍利斯就开着车回来。他们就这样,一直到了十月中旬。
这期间,霍利斯夫妇认识了康尼·诺娃和她的长发朋友里克。他们也遇到过斯帕兹和新任的科布夫人。有时,周日下午,我能看见他们几家都坐在泳池周围,手里拿着饮料,听着康尼的便携收音机。哈利说,有一次,他在楼后面的烤肉区看见过他们,也都穿着泳装。哈利说,那个瑞典人的胸脯像头牛一样。哈利说,他们吃热狗,喝威士忌。他说他们都醉了。
那天是个周六,晚上十一点多。哈利躺在椅子上睡着了。过一会儿,我就得起来,把电视关了。我知道,等我关的时候,他准会醒过来。“你干吗把电视关了?我正看着呢。”他就会这样说。他总是这样说。反正,现在电视还开着呢。我头顶着卷发夹子,腿上放着杂志。偶尔,我会抬起头看看,但哪个节目都看不下去。
他们全在外面,围在泳池周围,斯帕兹,琳达·科布,康尼·诺娃,那个长发男人,还有霍利斯和贝蒂。我们有规定,晚十点以后就不能进泳池区了。但今晚,他们可不管什么规定不规定的。哈利要是醒过来,会出去说几句。我倒觉得他们乐一乐也没什么关系,只是现在到了该打住的时候。我不时地站起来,走到窗户边上。除了贝蒂,所有人都穿着游泳衣。贝蒂还穿着制服,但鞋已经脱了。她手里拿着玻璃杯,和剩下的人喝在一起。我一直拖着没关电视。
后来,有人喊了起来,另外一个也边起哄,边笑起来。我看见霍利斯喝光了酒,把玻璃杯放在泳池边。他走到那个顶上有凉亭的小屋前面,拉过一张桌子,爬了上去。不费吹灰之力,他就撑到了房顶上。我想,他还真是够壮的。那个长发男人鼓起掌来,好像要为霍利斯欢呼叫好。剩下的人也都嗷嗷地叫着。我知道我必须出去制止他们了。
哈利歪倒在椅子上,电视还开着。我轻轻推开门,走出来,在身后带上了门。霍利斯还站在房顶上。他们正撺掇他。他们说“跳啊,你能行”、“别肚皮先砸在水上”、“我谅你也不敢”之类的话。
我听见了贝蒂的声音:“霍利斯,想清楚你在干什么呢!”霍利斯只是站在那儿,站在房檐上。他看着下面的水,像是正在计算他需要多长的助跑才能跳进去。他向后一直退到房檐边上,往手上吐了口唾沫,擦了擦手。斯帕兹叫着:“行了,哥们儿!现在就跳吧。”
我看见他砸在了泳池的边沿。我也听见他砸在地上的声音。
“霍利斯!”贝蒂尖叫着。
他们都跑到他身边。等我赶到的时候,他已经坐了起来。里克正扶着他的肩膀,冲着他大喊:“霍利斯!哎,伙计!”
霍利斯额头上裂了个口子,目光呆滞。斯帕兹和里克把他扶到了椅子上。有人递给他毛巾。霍利斯拿着毛巾,就像不知道该拿它做什么一样。又有人递给他饮料。但霍利斯也不知道该拿饮料怎么办。人们一直跟他说着话。霍利斯用毛巾擦了脸,然后把毛巾拿开,看着上面的血。他只是看着,就像什么都不明白一样。
“让我看看。”我绕到他跟前。情况不妙。“霍利斯,你怎么样?”霍利斯只是看了看我,眼神消散了。“我觉得他最好赶快去急诊。”我说这话时,贝蒂看着我,摇着头。她又看了看霍利斯,又给他一块毛巾。我想,她还清醒。剩下的人都喝醉了。说他们喝醉了,都是夸他们呢。
斯帕兹接着我的话说:“咱们送他去急诊室吧。”
里克说:“我也去。”
“咱们都去。”康尼·诺娃说。
“咱们最好一起去。”琳达·科布说。
我又喊了一次他的名字。“霍利斯。”
“我不能去。”霍利斯说。
“他说什么?”康尼·诺娃问我。
“他说,他不能去。”我告诉她。
“去哪儿?他说什么呢?”里克也想知道。
“再说一遍?”斯帕兹说,“我没听见。”
“他说他不能去。我猜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呢。你们最好送他去医院。”我冲他们说完,想起了哈利和那条规定。“你们不应该待在这儿的。任何人都不许。我们有规定的。现在,快走吧,送他去医院。”
“咱们送他去医院吧。”斯帕兹说,就像这是他刚刚想出来的主意。他可能是醉得最厉害的一个。首先,他站都站不直了,摇摇晃晃的。而且他一再抬起脚,又放下去。泳池旁,灯光从上面照下来,他的胸毛一片雪白。
“我去开车,”那个长发男人这么说,“康尼,给我车钥匙。”
“我不能去。”霍利斯说。毛巾已经挪到了他的腮帮子那儿,但裂口在他的额头上。
“把那块带毛圈的浴巾给他。他不能就这样去医院呀。”琳达·科布说,“霍利斯!霍利斯,是我们呀。”她等了等,从霍利斯的手里拿过那杯威士忌,喝了一口。
我能看见有人站在自家窗口前,看着下面的骚乱。灯亮起来。“睡觉去!”有人喊。
最后,那个长发男人把康尼的Datsun从楼后面开到了泳池跟前。大灯亮着,发动机轰鸣。
“天哪,都回去睡觉去!”同样的人又喊了一遍。更多的人走到窗台前。我以为哈利随时都会从里面生气地走出来,戴着草帽。但后来我想,不会的,他会一直睡下去的。就把哈利忘了吧。
斯帕兹和康尼·诺娃从两边架着霍利斯。霍利斯走不直了,七扭八歪的。一部分原因是他醉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刚才的那一下子把他给摔坏了。他们先把他放进车里,然后都挤了进去。贝蒂是最后一个上车的。她不得不坐在别人腿上。车开走了。刚才喊着让大家睡觉的那个人,重重地关上了窗户。
接下来的一整个星期,霍利斯都没出门。我想贝蒂肯定是辞了工作,因为我再没看见她从窗前经过。有次看见男孩们从门前路过,我就走出来,直截了当地问他们:“你们父亲怎么样了?”
“他把脑袋摔伤了。”其中一个回答说。
我等着,希望他们能说得详细点儿。但他们没有。他们耸耸肩,带着他们的午餐饭袋和文件夹,上学去了。后来,我有点儿后悔没有问问他们继母的情况还好不好。
我在外面看见霍利斯的时候,他缠着绷带,站在他家阳台上。他连头都没有点一下,就像我是个陌生人,就像他不认识我,或是不想认识我一样。哈利说,霍利斯对他也是这样。他不太高兴。“他是怎么回事?”哈利想知道。“可恶的瑞典人。他的脑袋怎么了?有人用皮带抽他了,还是怎么的?”哈利说这些的时候,我什么都没说。我根本不搭理他。
后来那个星期天,我看见一个男孩抱着个盒子走出来,放进那辆客货两用车。他走回来,上了楼。不一会儿,就又抱着一个盒子走下来,也放进了车里。那时,我明白他们准备搬家了。我没跟哈利说。反正,很快他就会知道的。
第二天早晨,贝蒂派一个男孩带下来一张便条,说她很抱歉,但他们不得不离开了。她给了我她妹妹在印第欧的地址,说我们可以把押金寄还到那里。她指出,他们租期截止前八天就会搬走,但房租已经付了。虽然他们没有按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我们,但她还是希望会有退款之类的补偿。她说:“万分感谢。也谢谢你那次替我做头发。”她在最后签上了“诚挚的,贝蒂·霍利斯”。
我问男孩:“你叫什么名字?”
“比利。”
“比利,请告诉她,我真是很难过。”
哈利看了她写的便条,说要是他们能看见富尔顿·特拉斯还给他们钱,那才是见了鬼呢。他说,他不理解这些人。“这些人活着,就像是这世界欠着他们一样。”他问我他们要去哪儿?我真是一点都不知道。可能回明尼苏达吧。我怎么知道他们会去哪里?但我又想他们不会回明尼苏达了。我想他们会去别的地方,碰碰运气。
康尼·诺娃和斯帕兹坐在椅子上,还是老地方,游泳池的两侧。他们不时会看看霍利斯家的男孩们搬东西出来,抱到车上。然后霍利斯自己胳膊上挂着一些衣服,走出来。康尼·诺娃和斯帕兹大声叫着,冲他挥手。霍利斯看着他们,就像不认识他们一样。接着,他举起了没拿东西的那只手。只是举起了手,仅此而已。他们又挥了挥手。霍利斯也挥了起来。他一直挥着手,等到他们停下来后还挥着。贝蒂下了楼,捅了捅他的胳膊。她没有挥手。她连看都没看那些人。她跟霍利斯说了点什么,接着走到车那边。康尼·诺娃重新躺在椅子上,够着便携收音机,调高了音量。斯帕兹拿着太阳镜,看着霍利斯和贝蒂,端详了好一会儿,然后把镜腿别在耳后,坐在休息椅上,继续努力把自己老皮革一样的身体晒成褐色。
最后,他们把东西全装好,可以上路了。男孩们坐在后面,霍利斯坐在方向盘后,贝蒂紧挨着坐在他的右边。一切就像他们第一次开进来的时候一样。
“你看什么呢?”哈利问。
他正歇着。坐在椅子上,看电视。他站起来,走到窗户边。
“噢,是他们。他们不知道他们要去哪儿,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这些瑞典人都疯了。”
我看着他们开出停车场,拐弯上了一条会把他们带上高速路的公路。我又看了看哈利。他在椅子上坐下,拿着一听汽水,戴着他的草帽,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或是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一样。
“哈利?”
但是,当然,他没听见我叫他。我走过去,站在他的椅子前面。他吃了一惊,不知道那是怎么了。他向后靠着,就坐在那儿,看着我。
电话响了起来。
“接电话,去呀。”
我没搭理他。我干吗搭理他呢?
“那就让它响着吧。”他说。
我去找了个拖把,几块抹布,S. O. S牌的肥皂,还有一个水桶。电话不响了。他还坐在他的椅子上,但把电视关了。我拿着万能钥匙,走出来,上楼来到了17号房。我开开门,穿过客厅,走进了他们的厨房——曾经是他们的厨房。
灶台已经擦过了,水池和壁橱也是干净的。我把清洁用品放在炉灶上,去看了一眼厕所。情况不坏。没什么东西百洁丝对付不了的。然后我推开了那间能看见泳池的卧室的门。百叶窗已经拉了起来,床上的被褥已经撤了下来,地板亮得发光。我大声说了句:“谢谢了!”不管她去哪儿,我都祝她好运。“祝你好运,贝蒂。”办公桌的一只抽屉开着,我走过去把它关上。在抽屉里面的角落里,我发现了那个勒马的笼头,就是霍利斯刚来的时候,拿进来的那个马笼头。可能是他们匆忙之中把它忘了。但也可能不是。也可能是他们故意留在这儿的。
“马笼头。”我跟自己说。我把它拿到窗边,借着亮光看它。没什么特别的,只不过是个老旧的深色皮革做的马笼头。我不太懂这种东西。但我知道其中一部分是要放在马嘴里的。那部分叫马嚼子,金属做的。缰绳从马头上过来,一直到马脖子那里,用手勒着。骑马的人向这边或是那边拉拉缰绳,马就扭过头,调转方向。容易得很。马嚼子又重又凉。要是你不得不把这东西咬在牙齿之间,我猜你就会马上明白了。当你感觉到它拉动你的时候,你会知道,时候到了,你会知道,你要去某个地方了。
????常见的室内观赏植物,竹芋科,学名是Maranta leuconeura。??????Nogales,美国亚利桑那州南部城市,与墨西哥交界。??????这是指五十美金面额的纸币上印着的格兰特将军肖像。格兰特(Ulysses Grant,1822-1885),美国内战时期最著名的将军,战后曾任美国第十八届总统。??????Black and Decker,美国马里兰州一家著名的电器公司,创建于1910年。??????Waikiki Beach,位于美国夏威夷州火奴奴鲁市。??????Denny's,美国最大的连锁家庭饭店,常年二十四小时营业。??????K Mart,美国大型连锁廉价超市,沃尔玛超市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尼桑早期的一款车。??????Indio,位于南加州的沙漠地带。???
大教堂
在西雅图的那个夏天,她身无分文,急于找个工作。夏末她要嫁的那个男人,正在军官培训学校里上学,也是一分钱都没有。不过,那时她爱他,他也爱她,如此等等。她在报纸看到了这条广告:招工——给盲人读材料,后面有个电话号码。她打了电话,过去了一趟,当场就被录用了。整个夏天,她都为这个盲人干活儿,给他读案例研究、报告之类的东西。盲人在县社会公益服务部里有个小办公室,她也帮着收拾整理。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我是怎么知道这些事儿的?她自己告诉我的。而且她还告诉我一些别的事情。
她聘期的最后一天,在办公室里,那个盲人问,他能不能摸摸她的脸。她同意了。她告诉我,他的手指触摸到了她脸颊上的每一个角落,她的鼻子,甚至她的脖子!她永远也忘不了。她甚至曾经为他的指触写过一首诗呢。她总是想写诗。每年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发生之后,她都会写上一两首。
我们刚开始约会的时候,她曾给我看过那首诗。在诗里,她回味他的手指是怎样滑过她的脸颊。在诗里,她讲了她当时的感触,讲了一个盲人触摸她的鼻子和嘴唇时,她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我还记得,那时我觉得诗写得不怎么样。我当然没跟她说。也可能是我不懂诗。我承认,要是我想读什么东西的话,诗歌可不会是首选。
不管怎么样吧,当初她最先喜欢的那个人,那个未来的军官,是她小时候青梅竹马的恋人。所以,好了,我是在讲,那个夏末,她让一只盲人的手摸了自己的脸,然后说了声再见,就嫁给她的青梅竹马了,那个人现在已经是个二等中尉。
那之后,她离开了西雅图,但和那个盲人一直保持着联系。过了差不多一年,她主动联系了盲人。是一天晚上,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空军基地,她打通了盲人的电话。她想聊聊。他们就聊了。他请她给他寄一盒磁带,告诉他她日子过得怎么样。她照着做了,把自己的话录进磁带里,寄给了他。在磁带里,她跟那个盲人讲了自己的丈夫,还有他们一起在军营里的生活。她告诉盲人,她爱她的丈夫,但不喜欢他们住的地方,也不喜欢他丈夫成了整个军工业的一部分。她告诉那个盲人,她正在写一首诗,他丈夫也在其中,是一首关于做空军军官妻子是什么样的诗。诗还没写完,她正在写。那个盲人也录了一盒磁带,寄给了她。她再录一盒。就这样坚持了好多年。
我老婆的军官先生去了一个又一个基地。她从穆迪空军基地寄过磁带,也从麦克吉尔基地和麦克康奈尔基地寄过。最后是在特拉维斯,萨克拉门托附近,那晚她开始感到孤独,她感到在漂泊不定的生活中,她被隔离开,与人失去了联系。她开始觉得,这样的日子她一步也走不下去了。她进屋,把药箱里所有的药片胶囊都吞进嘴里,就着一瓶杜松子酒把它们都冲进肚子里。她去洗了一个热水澡,就不省人事了。
但她没死,她只是恶心得吐了一地。她的军官——他为什么要有名字呢?他是她青梅竹马的恋人,他还想要什么?——从外面回到家,发现了她,叫来救护车。后来,她把这一切都录在磁带里,寄给了那个盲人。这些年来,她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录在磁带里,然后马不停蹄地寄出去。除了每年写一首诗,我想这项活动就是她主要的消遣娱乐了。在一盘磁带里,她告诉盲人说,她决定离开军官,自己生活一段日子。在另一盘里,她告诉他,她离婚了。当然,关于我和她开始一起双宿双飞,她也告诉了那个盲人。反正在我看来,她没有什么不告诉他的。有一次她问我想不想听听那个盲人刚寄来的磁带。那还是一年以前的事儿。她说,他提到了我。我说好吧,我听听。我给我们两个倒了酒,在客厅里坐下来。她把磁带插进录音机,调了两个转钮,然后按下一个按键。磁带先是吱吱地叫,接着一个人声音很响地说起话来。她调低了音量。几分钟无伤大雅的客套之后,我听见自己的名字从这个陌生人嘴里蹦出来,这个我根本不认识的盲人!然后是这句话:“根据你所说的他的情况,我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就在这时,有人敲门,有什么事,反正听磁带被打断了,之后我们再没有接着听完。可能这样也好,我已经听够了。
现在,就是这个盲人要来我家,还要睡在我的房子里。
“我也许可以带他去打打保龄球。”我成心这样对我妻子说。她正在水池旁边的台子上切土豆,土豆片飞出一片一片的扇面。她放下手里的刀,转过身。
“要是你爱我,”她说,“你就会为我做这件事。要是你不爱我,好,那你就甭废话了。但要是你有朋友,任何朋友,来咱家做客的话,我都会让他感到很舒适的。”她用擦碗布擦了擦手。
“我可没什么盲人朋友。”我说。
“你根本就什么朋友都没有。”她说,“就是这么回事。再说,该死的,他的妻子刚死了!你就不明白吗?那个人刚刚失去了他的爱人!”
我没回话。她跟我讲过一点儿那个盲人老婆的事儿。她名叫比尤拉。比尤拉!那是一个有色人种女人的名字。
“他老婆是个黑人?”我问。
“你抽什么疯呀?”我妻子说,“你是疯了还是怎么的?”她拿起一块土豆。我看见它砸在地上,滚到炉灶底下。“你犯什么病呢?”她说,“你喝醉了吗?”
“我就是随便问问。”我说。
就在这之后,我妻子给我补充了更多的细节,远远超过了我所关心的范围。我倒上酒,坐在餐桌旁听着。故事的碎片一点点地就座。
那年夏天,我妻子离开西雅图以后,比尤拉开始为那个盲人工作。没过多久,比尤拉和盲人就在教堂举办了婚礼。是一个小型的婚礼——谁会想去参加那样一个婚礼?就他们两个人,再加上牧师和牧师的妻子。但那是个正经八百的教堂婚礼,他说过,那正是比尤拉想要的。那时,比尤拉肯定已经得了乳腺癌。他们两个难分难舍地生活了八年以后——我妻子用的词:“难分难舍”——比尤拉的健康状况急速下滑。她死在了西雅图的一间病房里,盲人坐在病床边,一直拉着她的手。他们结了婚,一起生活过工作过,一起睡觉,当然肯定也性交过,然后这个盲人不得不自己把她下葬。而经历过这一切以后,他都还没有看过这他妈的女人到底长什么样子!我是理解不了。听了这些,我先是有点替那个盲人难过,但又发现自己琢磨着这个女人的一辈子是多么可怜。想想吧,一个女人永远无法让自己出现在爱人的眼里;一个女人可以日复一日地生活,却从没得到过爱人对自己面容的哪怕最轻描淡写的恭维;一个女人,不管是痛苦还是喜悦,丈夫都永远无法读出自己脸上的表情。可以化妆,也可以素面朝天——他能看出区别吗?要是她愿意,她可以一只眼涂上绿色的眼圈,鼻孔里钉根向外龇出来的大头针,穿黄色的休闲裤配紫色的鞋,无所谓。我想象着:就在她滑向死亡,那个盲人手拉着她的手,失明的眼睛里淌着泪的时候,她最后可能会想:她坐在通向死亡的快车上,而盲人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她给罗伯特留下了一笔微不足道的保险赔偿和半块二十比索的墨西哥硬币。硬币的另一半跟着比尤拉进了棺材。可怜哪!
时间流逝,妻子已经去火车站接他去了。都是这个瞎子闹的,除了干等着,我无事可做。听见车开进家门前车道的时候,我正喝着酒看电视。我拿着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跑到窗边,向外看。
我看见妻子笑着停下车。我看见她下了车,关上门,嘴上仍挂着一丝微笑。真是好极了!她走到车的另一边,那个盲人正准备下车。设想一下:这个盲人竟然长着络腮胡子。盲人加胡子!有点儿过了,我对自己说。盲人摸到后座上,拉出一个手提箱。我妻子挽着他的胳膊,关了车门,一路聊天,带他走下车道,又走上前面门廊的楼梯。我把电视关上,喝光了酒,涮了涮杯子,擦干手,走到门口。
妻子说:“来,见见罗伯特。罗伯特,这是我丈夫。我跟你聊过好多他的事儿。”她笑容满面,拉着盲人的大衣袖子。
盲人放下手提箱,伸出了手。
我握住了他的手。他紧紧握着我的手,攥了一会儿,才松开。
“我觉得就像我们已经见过面似的。”他说话轰隆隆地响。
“我也是。”我回答。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然后我说:“欢迎啊,总听她提起你。”我们移动起来,凑在一起像个小组一样,从门廊走进客厅,我老婆一直拉着他的胳膊引导着他。盲人用另一只手提着箱子。我老婆不时提醒他。“左转,罗伯特。对了。现在,小心,这有把椅子。好了,就坐这儿吧。这是沙发,我们两周前刚买的。”
我谈起以前的旧沙发,我喜欢那个,但没提这一点。我想说点别的,闲聊嘛,比如沿着哈得逊河坐火车过来,两旁的风景如何。要是从这儿去纽约,你应该坐在车厢里的右手边,要是从纽约来这儿,要坐左手边,诸如此类的话。
“这趟火车坐过来,感觉还好吗?”我说,“顺便问一句,你坐的是哪一边呢?”
“哪边?这叫什么问题?”我妻子说,“坐哪边有什么关系?”
“我就是随便问问。”我说。
“右边,”那个盲人回答,“我已经有将近四十年没坐过火车了。上次坐,我还是个小孩子,和我父母在一起。很久以前了。我都快忘了那是什么感觉。现在,我的胡子密得都能放得下一整个冬天了,”他说,“反正别人这么跟我说的。我看起来是不是很神气,亲爱的?”盲人对我妻子说。
“你看起来是卓尔不群,罗伯特。”她说,“罗伯特,罗伯特,见到你真的太好了!”
我妻子的目光终于从盲人身上移开,她看了看我。我感觉得出来,我现在这样子,是她不太喜欢看到的。我耸耸肩膀。
我从没见过,或是认识任何失明的人。这个盲人快五十岁的样子,块头很足,秃顶,塌着肩膀,就像是一直扛了重挑子过来的。他穿着棕色的休闲裤,棕色的鞋,浅褐色的衬衣,打了领带,套着外套。很利落。还有络腮胡子。不过,他没有拄拐杖,也没戴墨镜。我还总以为盲人都戴墨镜呢。说实在的,我倒是希望他戴一副。乍一看,他的眼睛跟任何人的眼睛没什么两样。但如果你仔细看,还是能看出点区别来的。首先是眼白太多,其次,眼窝里瞳孔到处乱转,他自己似乎控制不了,或者根本就不知道,怪叫人害怕的。就在我盯着他的时候,我看见他左瞳孔向他鼻子那儿扭,而右边的瞳孔则努力保持着不动。但也只是徒劳,因为那只眼睛可不管他知不知道或是愿不愿意,就是自己一个劲儿乱转着。
我说:“我给你倒杯酒吧。想喝点什么?我们这儿什么都有一点儿。喝酒是我们的一种消遣。”
“老弟,我自己就是个苏格兰人。”他这个大嗓门,说话可真够冲的。
“好的。”我说。老弟!“你当然是。我早就知道了。”
他坐在沙发上,手指摸着他的手提箱。他是在说他的胡子。这倒不能怪他。
“我把箱子给你搬到楼上去吧。”
“没事,”盲人大声地说,“我上去的时候,顺便把箱子带上去吧。”
“苏格兰威士忌里加点儿水吗?”我说。
“一点点。”他说。
“我猜就是。”我说。
他说:“就加一点点。那个爱尔兰演员,巴里·菲茨杰拉德,知道吗?我跟他一样。菲茨杰拉德说过,我喝水的时候,只喝水。喝威士忌的时候,只喝威士忌。”
我妻子笑起来。那个盲人把手放在胡子底下,慢慢地拢上来,然后再松开,让胡子自己落下去。
我倒了酒,三大玻璃杯苏格兰威士忌,每杯里都掺了一点儿水。我们舒舒服服地坐下来,聊起了罗伯特这次旅行。先是从西海岸到康涅狄格的一长段飞行,我们已经说过了。然后是从康涅狄格坐火车到这儿。谈到这段旅程,我们又喝了一杯。
我记得在什么地方读过,盲人不抽烟,因为,就像可以猜到的,他们看不见自己吐出的烟。我本以为,关于盲人,我至少还知道这点,当然我也就只知道这点而已。不过,这个盲人抽烟可是够凶的,烟蒂一直烧到手指头,紧接着就点上另一支。他把烟灰缸填满了,我妻子就去倒空。
在餐桌旁坐下吃晚餐时,我们又喝了一杯。我妻子在罗伯特的盘子上堆满了牛肉块、土豆片和青豆。我又给他用黄油抹了两片面包,说:“这儿有黄油和面包。”
我喝了口酒说:“让我们祈祷吧。”盲人低下了头。妻子看着我,吃惊得目瞪口呆。我说:“让我们祈祷,电话铃不会响,吃的东西别变凉。”
我们埋头吃起来。我们吃光了桌子上所有能吃的东西,就像这是最后的晚餐,吃完这顿,就没下顿了。我们不说话。我们只是吃,狼吞虎咽,风卷残云。我们像在那张桌子上割草一样,吃光了所有的东西。那个盲人吃东西就像瞄准好了似的,什么东西在哪,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我看着他在肉上纯熟地施展着刀叉,令人欣羡。他切了两块肉,叉进嘴里,又全力以赴地消灭了土豆片,然后是青豆,再撕下一大块涂了黄油的面包,一口吃掉了,接下来喝了一大杯牛奶。这中间,偶尔兴之所至,他似乎也不介意扔下刀叉,干脆用手了。
我们消灭了所有的东西,包括半扇草莓派。有一阵子,我们就像吃晕了一样地坐在那儿,脸上淌满汗珠。最后,我们从桌旁站起来,把一片杯盘狼藉扔在身后。我们头也不回地径直走进客厅,重新陷进之前的座位里。罗伯特和我妻子坐在沙发上,我坐在一把大椅子上,一起又喝了两三杯酒。他们谈论起最近十年里,各自都经历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我基本上只是听着,偶尔也会插两句话,为了不让那个盲人觉得我已经离开了房间,也为了不让妻子以为我觉得受了冷落。他们聊着这十年来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他们身上!我一直等着我的名字会出现在我妻子那甜美的嘴唇上:“然后,我亲爱的丈夫就走进了我的生活”之类的话。但都是白费工夫,我半个字都没听到。只有罗伯特这个,罗伯特那个。罗伯特好像什么事都做过一点儿,一个瞎子万事通。最近干过的事是,他和他妻子分销安利的产品,我猜他们就是靠这个挣点钱养家的吧,至少以前是。这个盲人还是个业余无线电收发员。他用他的大嗓门讲了他和很多业余同行之间的通话,那些人有来自关岛的、菲律宾的、阿拉斯加的,甚至连塔希提岛的人都有。他说,要是他什么时候想去那些地方旅游,会有很多当地的朋友。他不时把他那张瞎了眼的脸转过来,冲着我,手托着胡子向我问这问那。现在这个工作,我干了多久了?(三年。)喜欢自己的工作吗?(不。)会一直干下去吗?(有什么可选择的吗?)我觉得他快没词儿的时候,站起身,打开了电视。
妻子瞪着我,气得马上就要发作。然后,她看着那个盲人说:“罗伯特,你有电视吗?”
盲人回答说:“亲爱的,我有两个电视。一个彩色的,还有一个黑白的,是个老古董。不过,有意思的是,我要是开电视,当然我的电视总是开着的,我都会开那台彩色的。很有趣,是不是?”
我不知道有什么可说的。一个字都没的说。我没看法。我看着新闻节目,努力听播音员在说什么。
“这是台彩色电视,”盲人说,“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就是能分出来。”
“前不久,我们刚升的级。”我说。
盲人又尝了一口酒,把胡子拉起来,闻了闻,又放下来。他坐在沙发上,身子向前倾斜。他把烟灰缸摆在咖啡桌上,把打火机放在烟旁边,向后靠过去,双腿在脚踝处交叉在一起。
我妻子捂住嘴,打了一个哈欠。她伸了个懒腰,说:“我想,我得上楼穿件睡衣了。我要去换身衣服。罗伯特,别客气,你也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啊!”
“我现在就很舒服。”盲人回答。
“我希望你在我家能觉得很舒服。”她说。
“我很舒服。”盲人说。
妻子上楼后,我和他听了天气预报,又听了体坛摘要。妻子已经走了很长时间,长得我都不知道她还要不要回来了。我觉得,她可能已经上床了。我希望她会回到楼下,我可不想单独和一个盲人待在一起。我问他想不想再喝一杯,他说,当然好。我又问他,想不想和我一起吸点儿大麻,我说我刚卷了几根。其实我还没卷,但打算马上就卷。
“那我就和你试几根。”他说。
“好极了,”我说,“那可是好东西。”
我倒了酒,和他一同坐在沙发上。然后,我卷了两根粗的大麻烟,点上一根,递给他。我把它夹在他的指间。他接过去,吸起来。
“憋住气,能憋多久就憋多久。”我说。我能看出来,抽这玩意,他连最起码的常识都不懂。
我妻子穿着粉红色的睡衣和拖鞋,走下楼梯。
“什么味儿?”她说。
“我们刚才想,我们可以来点儿大麻。”我说。
妻子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看着那个盲人说:“罗伯特,我不知道你还抽这个。”
他说:“我现在抽了,亲爱的。凡事都有个第一次。不过我现在还没什么感觉呢。”
“这东西多香啊,”我说,“这是比较温和的,是你可以对付的大麻,不会毁了你。”
“也别小瞧了它,老弟。”他说着笑了。
妻子也坐在了沙发上,就在我和盲人之间。我递给她一根,她接过来,嘬了一口,又递还给我。“这个会怎么样?”她说,“这口烟我可不该抽。我本来就已经睁不开眼。晚饭吃得我都困了。刚才,我真不应该吃那么多。”
“是草莓派,”盲人说,“就是那个让你犯困的。”他大声地笑了笑,摇着头。
“还剩着些草莓派呢。”我说。
“你还想要点儿吗,罗伯特?”我妻子问。
“等会儿再说吧。”他说。
我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电视上。妻子又打了一次哈欠,说:“你想睡觉的时候,我就铺床,罗伯特。我知道你今天可是够累的。你什么时候想睡了,就告诉我啊。”她拉了拉他的胳膊。“罗伯特?”
他回过神来说:“真享受啊。这比磁带强多了,是不是?”
“又来了啊。”我说着,又在他的指间夹上一根。他吸了一口,含在嘴里,憋半天才呼出来,熟练得像他九岁的时候就开始吸这玩意儿了。
“多谢了,老弟。”他说,“我想,我就吸到这儿。我觉得我已经感觉出它的劲儿来了。”他把还在燃烧的烟蒂递给我的妻子。
“我也是。”她说,“和你感觉一样。”她接过烟蒂,递给我。“我就再在你们两人之间坐会儿,闭会儿眼。但别让我碍着你们的事儿,好吧?要是碍事,就告诉我。否则,我就闭着眼坐在这儿了,一直坐到你们要睡觉为止。”她接着说:“罗伯特,你要睡的时候,床一铺就好。就在楼上,挨着我们的房间。你什么时候要睡,我们就带你上去。要是我睡着了,你们两个人可得叫醒我啊。”她说完,闭上眼,睡着了。
新闻播完了。我起来换了频道,又坐回沙发上。我真希望我妻子没这么筋疲力尽地睡着。她的头躺在沙发靠背上,嘴张着,身子歪到了一边,睡袍从腿上滑下来,露出了一段多汁的大腿。我伸手把她的睡袍重新拉起来,盖住她,就在那时,我看了那个盲人一眼。何必呢!我又把睡袍给掀开了。
“什么时候想吃草莓馅饼,就说一声啊。”我说。
“好。”他说。
我问他:“你累不累?要不要我带你上楼去,上床歇着?”
“不急,”他说,“再等会儿。我陪着你,老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什么时候休息,我再睡。我们还没机会好好聊聊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感觉,刚才我和她把这个晚上都给独占了。”他揪起胡子,又松开来,拿起了香烟和打火机。
“好啊。”我说,“我很高兴有你做伴聊天。”
我想我的确是高兴。每晚,都是我自己抽大麻,熬夜,一直熬到我能睡着为止。我妻子和我几乎从来没有同时上床过。等我真的睡着了,我又总做梦。有时,我会从梦中惊醒,心脏疯狂地乱跳。
电视上讲着关于教堂和中世纪的事,不是什么你通常会看的节目。我想看点别的,换了频道,但别的台也什么好节目都没有。我说着对不起,换回到了原先的那个台。
“没事,老弟,”那个盲人说,“我无所谓。你想看什么都行。看什么我都能学到点东西。学无止境嘛。今晚学点东西对我也没坏处。我带着耳朵呢。”
好一会儿,我们一句话都没说。他向前斜着身子,头冲着我,右耳对准电视的方向。让人很不舒服。偶尔,他的眼皮低垂下来,又猛地睁开。偶尔,他会用手指捋着胡子,就像在琢磨什么他从电视上听到的东西。
屏幕上,一队戴头巾穿修道士服的人,正被架起来,一些披着骷髅骨架化装成恶魔的人,正在折磨那队被架起来的人。装扮成恶魔的那些人,戴着恶魔的面具,长着犄角和长尾巴。这个表演只是整个游行队伍中的一部分,英国的讲解员介绍,这种活动在西班牙每年举行一次。我试着给盲人解释电视里正在播放的一切。
“骷髅骨架,这个我明白。”他说着点点头。
电视里出现了一座大教堂,然后又花了很长时间,慢慢地展示了另外一座。最后,画面切换到巴黎那座著名的大教堂上,飞扬的扶壁,尖顶直抵云端。镜头拉回来,展示大教堂的全貌,衬着背后的天空,它升起在地平线上。
有时,那个英国讲解员会闭上嘴,任凭摄像机绕着大教堂转。也有时,摄像机会漫游在乡间,田野上的人在牛后面走。我一直憋着,直到我觉得必须说点什么的时候,才说道:“现在,他们在拍这个教堂的外部结构。怪兽状的喷水嘴。雕成妖怪模样的小塑像。现在,我猜他们到了意大利。没错,是意大利。这个教堂的墙上有画。”
“是壁画吗,老弟?”他问了一句,抿了一口酒。
我伸手去拿我的酒杯,但杯子空了。我想起来他的问题。“你问我那些是不是壁画?”我说,“问得好。我也不知道。”
摄像机转到里斯本郊外的一座大教堂上面。和法国、意大利的大教堂相比,葡萄牙的没什么大区别,但还是有点不一样。主要是室内的东西变了。直到那时,我才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来。我说:“我突然想起来,你知道大教堂是什么吗?就是说,它们是什么样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要是有人跟你说起大教堂,你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吗?你知道大教堂和——比如说——和一个浸礼教礼拜堂有什么区别吗?”
他让烟雾从嘴角渗出来,说:“我知道大教堂要有成百上千的人,花五十年甚至一百年的时间,才能修建起来。当然,我是刚听那个解说员说的。我知道会有一个家族的几代人都修同一座大教堂。这也是听那个人说的。那些人为了修一个大教堂,干了一辈子,却永远活不到完工的时候。就这点而言,老弟,他们倒和咱们这些人没什么区别,是不是?”他笑起来。他的眼皮又垂了下来,点着头,就像在打盹儿。没准他正想入非非,以为自己身处葡萄牙呢。现在,电视上出现了另一座大教堂。这次是在德国。英国人的声音继续低沉地嗡嗡着。“大教堂,”盲人说着,坐起来,头来回地转,“要是你想知道的话,老弟,其实,我就知道这么点儿,我刚才刚说的那些,也就是我听他讲的那些。不过,你也许可以给我描述一下吧?我想你给我讲讲。我真的希望。说真的,我真是不大清楚大教堂是什么样子。”
我狠狠地盯着电视上大教堂的镜头。我从哪儿开始描绘呢?但假如我的命都要赌在这上面,假如一个疯子非逼我描绘一座大教堂,否则就要了我的命的话,我该从哪里说起呢?
我又盯了屏幕上的大教堂一会儿,直到图像切换到了乡下。没辙了,我只得转过身,对盲人说:“首先,他们很高……”我环顾着房间,想找点儿线索。“它们一直向上伸,向上,向上,一直伸进天。有些如此大,非要有支撑柱才行,也就是说,有东西扶着它们向上升。这种支撑物叫扶壁。不知为什么,扶壁的样子让我想起高架桥。不过,可能你也不知道高架桥是什么样子,是吧?有时会有恶魔雕刻在大教堂的正面,有时雕刻的是上帝和贵妇人。不过,别问我为什么是这样。”
他不住地点头,整个上半身似乎都在前后晃动。
“我讲得不太好,是不是?”我说。
他停止了点头,身子向前斜着,坐在沙发边上。他一边听我说,一边用手指挠着胡子。我能看出来,他没太听懂。但他又点点头,像在鼓励我。他等着我就这么接着讲下去。我努力想着还有什么可说的。“他们非常大,”我说,“很庞大。石头做的,有时也用大理石。过去,人们修大教堂,是为了接近上帝。那时候,上帝对每个人的生活都很重要。你从他们修大教堂就能看出来这点。不好意思,但好像我的水平就到这儿了,我只能讲成这样。我本来就不擅长这种事儿。”
“没事儿,老弟。”盲人说,“哎,听我说,希望你不会介意我问你一个问题。我能问你点事吗?就问一个简单的问题,你回答是,还是不是。我就是很好奇,没什么别的意思啊。你是主人,我是客人,但让我问问你,你信不信宗教,任何宗教?你不介意我这样瞎问吧?”
我摇了摇头,不过他看不见。对于一个盲人来说,眨眼和点头都是一个样。“我想我不信吧。什么都不信。其实,有的时候,这样也挺痛苦的。你明白我说什么吗?”
“当然。我懂。”他说。
“好。”我说。
那个英国人还在滔滔不绝。我妻子在睡梦中叹了口气,又深吸一口气,继续睡。
“你得原谅我,”我说,“但我没法告诉你大教堂长什么样子。我就是没这个本事。我只能讲成这样,讲不好了。”
盲人听我说着,很平静地坐着,低着头。
我说:“其实,说实话,大教堂对我来说没什么特别的,一点都没有。大教堂嘛,就是些在夜间电视上能看到的东西。不过如此。”
这时,盲人清了清嗓子,从背后的兜里拿出了什么东西。是一块手帕。他说:“我明白,老弟。没事儿。别担心。哎,听我说,你能帮我个忙吗?我有个主意。你给咱们找点儿厚纸,行吗?还有笔。我们试试,一起画一座大教堂。找支笔,还有厚纸,去呀,老弟,去把这些东西找来。”
我就上了楼。我的腿软得一点力气都没有,就像刚刚跑了很远的路似的。我在妻子的房间到处找,在她桌子上一个小篮子里找到了几支圆珠笔。然后我想了想,该到哪儿去找他说的那种纸呢。
我下了楼,在厨房里,找到一个底上还挂着些洋葱皮的购物纸袋。我把里面的东西倒干净,又抖了抖,拿着它走进客厅,坐在盲人腿边上。我拿开一些东西,把纸袋铺在咖啡桌上,展平了上面的褶皱。
盲人从沙发上下来,挨着我坐在地毯上。
他的手指抚过纸袋,上上下下地摸着纸的两面,还有纸的边缘,对,甚至包括纸的边缘。他也用手指拨弄了纸袋的四角。
“好了,”他说,“好了,咱们画吧。”
他摸到我的手,我拿着笔的手。他让自己的手紧贴着我的手。“开始吧,老弟,画,”盲人说,“画吧。你待会儿就知道了。我会跟着你。没问题的。就像我跟你说的,开始吧。一会儿你就明白了。画吧。”
我就开始画了。我先画了一个像房子一样的盒子,大概就像我现在住的这栋房子吧。然后我在上面加了一个房顶。又在屋顶的两端画了尖顶。疯了。
“好极了,”他说,“太好了。你画得不错。从没想过你这辈子还会做这样的事儿吧,老弟?啊,人生嘛,谁都猜不准,这个我们都知道。继续画吧。别松劲儿。”
我装上了拱形的窗户。我画上了飞扬的扶壁。我挂上了巨大的门。我停不下来。电视台已经停止播放了。我放下笔,攥住手,又伸展开。盲人摸着纸面,感觉着。他的指尖滑过纸面,滑过我画的每一个地方,然后,他点了点头。
“画得不错。”盲人说。
我又拿起笔,他找到我的手。我接着画下去。我不是什么艺术家,但我照画不误。
妻子睁开眼,凝视着我们。她在沙发上坐起来,睡袍还是张开着。她说:“你们干什么呢?告诉我,我想知道。”
我没回答她。
盲人说:“我们在画一座大教堂。我和他正画着呢。加把劲儿呀!”他对我说:“对,就这样,很好。没错,你找到感觉了,老弟。我能感觉得出来。你本来以为你画不成。但你行了,对不对?你现在开着大火炒菜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吧?马上,我们就真能干出点名堂来了。胳膊画得累不累?现在,画上点人进去。没人还叫什么大教堂?”
我妻子又问:“怎么回事?罗伯特,你们在干什么?怎么回事?”
他对她说:“没事儿。”
这个盲人又对我说:“现在闭上你的眼吧。”
我照着做了。就像他对我说的那样,我闭上了眼。
“闭上了吗?”他问我,“别蒙我呀。”
“闭上了。”我说。
“就这么闭着吧。”他说,“现在别停下。画!”
所以,我们继续。我的手抚过纸面的时候,他的手指就骑在我的手指上。到现在为止,我这辈子还从没这样干过。
然后他说:“我觉得差不多行了。我觉得你画好了。”他又说:“看看吧,看你觉得怎么样?”
但我仍旧闭着眼,我想就这样再多闭一会儿。我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怎么样?”他说,“你在看画吗?”
我的眼睛还闭着。我坐在我自己的房子里。我知道这个。但我觉得无拘无束,什么东西也包裹不住我了。
我说:“真是不错。”
????Moody AFB,在佐治亚州。??????McGuire AFB,在新泽西州。??????McConnell AFB,在堪萨斯州。??????Barry Fitzgerald,1888-1961,爱尔兰裔演员,20世纪30年代到好莱坞,1944年获奥斯卡奖。???
[附录一]
“孩子很小的时候,我们没钱。我们工作累得吐了血,我和我爱人都使尽了全力,但生活也没有任何进展。那时,我一直干着一个接一个的狗屁工作。我爱人也一样。她当招待员或是挨家挨户地推销东西。很多年以后,她终于在高中里教书了,但那是很多年以后。我则在锯木厂,加油站,仓库里干过,也当过看门人,送货员——你随便说吧,我什么都干过。有一年夏天,在加州,我为了养家,白天给人家采郁金香,晚上饭店打烊之后,我给一家‘免下车餐厅’做清洁,还要清扫停车场。有比写小说和写诗更重要的事情,明白这一点对我来说是很痛苦的,但我只能接受。要把牛奶和食物放在餐桌上,要交房租,要是非得做出选择的话,我只能选择放弃写作。”
“亨利·米勒四十多岁写《北回归线》的时候,曾经谈到,他要在一间借来的房间里写作,随时都可能不得不停下手中的笔,因为他坐着的椅子也许会被别人拿走。直到最近为止,这一直是我生活的常态。从我有记忆开始,从我还是个十几岁的小孩开始,我就无时无刻不担心自己身下的椅子随时都会被人移走。一年又一年,我爱人和我整日奔波,努力保住自己头顶上的屋顶。我们曾有过梦想,我和我爱人。我们以为我们可以弯下脖子,尽力工作,做所有我们想做的事。但我们想错了。”
“我得说,对我生活和写作最大的一个影响,既包括直接的,也包括间接的,是我的两个孩子。他们出生的时候,我还不到二十岁。我们在同一个房檐下面的生活里,从开始到结束差不多总共十九年,在那些年里,我的生活中没有任何一个角落没有受到他们繁重而有害的负面影响。
他们的存在让我明白,如果我想写东西,写任何东西,能够真的写完任何东西,并想得到那种完成作品后才有的享受的话,我只能写短篇小说和诗歌,写那些我能一坐下来就写,快速地写,并能写完的短东西。
对于我那些所谓的文学尝试,我需要看到触手可及的成果。所以我有意识地,当然也是不得不,把自己局限于写那些我知道我能够坐下来一次写完的东西,最多两次。”
“对于我写的那些人物和那些境遇来说,优雅地解决困难不仅不合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可能的。我承认我非常羡慕那些以经典模式展开的小说,有冲突,有解决,有高潮。但即使我很尊敬那些小说,有时甚至有点儿嫉妒,我还是写不出来。作家的职责,如果作家有职责的话,不是提供结论或是答案。如果一个小说能够回答它自己,它的问题和矛盾能满足小说自己的要求,那就够了。而另一方面,我只希望能保证,读者读完我的小说后,不会有受到欺骗的感觉。”
“我不觉得我写的人物有什么特别或是反传统的。这辈子我一直认识这样的人。事实是,我就是这样的人之一,迷惑的,酩酊大醉的。我就是从这些人中来的,很多年来,我和他们并肩工作。所以我从没想过要写一部关于学院生活的小说,或是关于老师、关于学生的故事。让我留下不可磨灭印象的事物,是那些我在身边的生活里目睹的事,是我在自己生活中目睹的事。那些生活里,当有人敲他们的门,白天或是晚上,或是电话铃响了,他们真的会惊慌失措。他们不知道怎么弄到付房租的钱,也不知道冰箱坏了怎么办。有个评论家批评我写的《保鲜》,说:‘好,冰箱坏了——那怎么不叫维修人员来给修好呢?’这是一种无知的评语。请人修最少要花六十美金。可能这个评论家没有注意这点,但有人是花不起钱请人来修冰箱的,就像有人不去看医生,因为自己没有医疗保险;他们牙齿坏掉了,因为没钱去看牙医。集中关注这些人,我不觉得自己和别的作家真的有什么不一样,一百年前,契诃夫就开始写这类被生活淹没的人了。短篇小说作家一直是这样做的。”
“在《新规范》上有人写过一篇很长的文章骂我,说我描绘的美国不是个快乐的美国,说我写的人物不是真实的美国人,说真正的美国人更高兴些,并能在生命中得到更多的满足,说我只是集中展现事物的阴暗面。他们说我对于劳动人民一无所知,说可能我这辈子根本就没有干过任何蓝领工作。这样说,很搞笑。”
“工人阶级,或说是中低下产阶级。后来变成已经不再是‘中低下’级,而成了美国生活里最绝望也最庞大的下层土壤。这些人无法完成他们经济与道德上的义务和职责。就在他们中间,我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
“所有我的小说都与我自己的生活有关。写作是一个建立联系的过程。这一句话,那一个字的。我不会写一个关于我邻居阿特先生的故事,但我可能会写一篇小说,里面的角色就像阿特一样,在门廊上徘徊着念叨:‘我要春季大扫除了。’”
“在任何情况下,我都无法设想自己以一种嘲讽贬低的姿态对待普通日常生活的题材,或所谓的‘俗事儿’。我认为在我们过的生活和我们写的生活之间,不应该有任何栅栏。对于那些不好意思写剃头、拖鞋、烟灰缸、玉米粥这类事物的人,我替他们感到羞耻。”
“要是看到我写的小说,读者能在某种程度上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被它感动,并想到了自己的存在,我就高兴。我还能再奢求什么?我们都要被提醒,自己是个人,这是很重要的。”
“在我的小说中,人物之间往往没什么爱情或是别的某种联系。不过,《大教堂》是个例外。写那篇小说的时候,我知道它与我以前写的任何一篇都不同。这可能也反映了我自己生活的变化。写《大教堂》的时候,我在一种冲动中感到: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写作,就是这些。写那篇故事对我来说也是展开自我的过程。”
“写完《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谈论什么》之后,我有将近六到八个月的时间什么东西都没写。那之后,我写的第一篇小说是《大教堂》。在1982年到1983年之间,我陆陆续续写了十二篇短篇小说,最后写的是《发烧》。这些小说都收在短篇小说集《大教堂》中。我的第一本短篇小说《请你安静些,好吗?》花了我十五年的时间,但《大教堂》前前后后只用了十五个月。在这期间,我自己的生活状态变了很多,显然生活中的变化带动了我写作的改变。《大教堂》中的小说,与我过去的小说相比,都更加丰满一些,文字变得更慷慨,可能也更积极了一些。”
“相比起人物正在想什么,我更感兴趣的是他们正在做什么,他们正在对对方说些什么,什么是他们没有说出口的,什么是他们正在谈论但却没有去做的,什么是他们正在做而没有到处宣扬的。说到底,人物的行为似乎比他们做那些事的原因更让我感兴趣。”
“我在自己写字台旁边的墙上贴着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庞德的一句话:‘陈述的基本准确性是写作的唯一道德。’”
“是什么创造出一篇小说中的张力?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具体的语句连接在一起的方式,这组成了小说里的可见部分。但同样重要的是那些被省略的部分,那些被暗示的部分,那些事物平静光滑的表面下的风景。我把不必要的运动剔除出去,我希望写那种‘能见度’低的小说。”
“这其实又回到了海明威的路子上:只要你自己清楚你都省略掉了什么,那么省略什么都没关系。我想这是海明威说的一句格言吧。我不想这样说,但我真的觉得我知道自己都省略掉了什么。”
“写作,或是任何形式的艺术创作都不仅仅是自我表达。它是一种交流。”
“无论是在诗歌还是在小说里,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去写普通的事物,并赋予这些普通的事物——管它是椅子,窗帘,叉子,还是一块石头,或女人的耳环——以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上看起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
“文学能否改变人们的生活……我小的时候,阅读曾让我知道我自己过的生活不合我的身。我以为我能改变——我得先把书放下,才能改变我的生活。但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就这样,在打一个响指之间,变成一个新的人,换一种活法。我想,文学能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匮乏,还有生活中那些已经削弱我们并正在让我们气喘吁吁的东西。文学能够让我们明白,像一个人一样活着并非易事。至于文学是否能真的改变我们的生活,这样想想当然好,但我真的不知道。”
????摘自《与雷蒙德·卡佛对话》(Conversations with Raymond Carver,威廉姆·斯图尔、马歇尔·詹特里编选,密西西比大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以及卡佛散文《论写作》和《火》。??????New Criterion,纽约政治保守派的一份文学杂志,兼顾文化批判。???
[附录二]
雷蒙德·卡佛生于1938年5月25日,俄勒冈西北部的小城市克拉特斯卡尼的一个蓝领之家。父亲是个锯木工人兼酒鬼,母亲当饭馆招待兼零售推销员。1956年,卡佛高中毕业,立即到锯木厂里和病重的父亲一起工作。1957年,卡佛和博克小姐结婚,那一年卡佛十九岁,博克十六岁。年底,他们有了第一个女儿,转年后的10月,儿子出生了。二十岁以前,卡佛已经有了一个四口之家,全家人住在一个家庭医生的办公室后面,靠替医生清洁打扫抵房租。在这之后的二十来年里,卡佛带着全家从一个城市辗转到另一个城市,打过一个又一个临时工,当过加油工人,清洁工,看门人,替人摘过郁金香。而妻子则给人端盘子,也做上门推销。1964年,他搬到了萨克拉门托,在一家医院里当守夜人兼擦地板,一干就是三年。卡佛就是在这期间开始了酗酒,一喝就是十三年。
卡佛对于文学创作的执著是令人费解,甚至不可想象的。在多年漂泊中,卡佛从未间断过上学和写作,并从1961年开始发表小说,1962年开始发表诗歌。但就像他在成名后的访谈中谈到的,写作并不能给他带来生活的改变,甚至连一点点地改善都谈不到。1967年,他的名篇《请你安静些,好吗?》被选入了当年的《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选》,卡佛被迫正式宣告经济破产,就在同一年,他的父亲死了。从1967年到1976年的十年中,他没有停止写作,也没有停止酗酒。196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诗集《离克拉马斯河很近》,自己却搬到好莱坞卖电影票。1970年,他出版了第二本诗集《冬季失眠》,却被一家出版公司解聘,靠失业救济金活了一年。1972年他的境况稍稍好转,得到了斯坦福大学的奖学金,并在加州伯克利大学代课。那一年,卡佛一家买了自己的第一栋房子。但1974年,严重的酗酒问题让他不得不辞掉工作,第二次宣布经济破产,待业了两年。1976年3月,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请你安静些,好吗?》由纽约的一家大出版公司出版,但那年年底,他不得不把房子卖掉,才付清了他因酗酒造成的住院费。
卡佛的生活是在他1977年戒酒以后好转起来的。同一年,短篇小说集《请你安静些,好吗?》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的提名,他的第二本短篇小说集《愤怒的季节》也出版了。1980年卡佛被聘为塞热库斯大学英文系教授,第一次有了稳定的工作。1981年,后来被尊为简约派文学典范的小说集《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谈论什么》出版,《纽约时报书评》盛赞,并第一次把对一本短篇小说集的评介放在了头版。1983年是卡佛胜利的一年,春天,卡佛获得了美国文学艺术院颁发的“施特劳斯津贴”,他辞掉了在塞热库斯大学的教职,第一次不必再为生计发愁,成为了职业作家。同年秋,小说集《大教堂》出版(日文版和英国版随即出版),旋即被提名普利策奖。
如果说是巴塞尔姆在70年代彻底革新了短篇小说的形式,那么是卡佛在80年代让短篇小说作为可以阅读的文学形式获得了新生。《大教堂》精装版到1984年就已经卖出两万册,在意大利出版时竟成了最佳畅销书。1993年,大导演罗伯特·奥特曼选了卡佛的九篇小说和一首诗歌,改编成电影《浮世男女》,得到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
成名后的卡佛不无自嘲地解释,自己之所以选择写短篇小说和诗歌,主要是因为他只能写坐下来一次就能写完的东西。总是借住在别人房间里的卡佛,“无时无刻不担心自己身下的椅子随时都会被人移走。”在四十岁以前,卡佛几乎从没有坐稳过,一次又一次地被生活拍打得颠沛流离。但就在这种居无定所勉强度日的状态中,就在每一次战战兢兢地坐下来后,卡佛创造了自己艰难生活的镜像,用四本小说集创造了一个让右翼保守派咬牙切齿的世界,一个“无望之乡”。
应该记住的是,在创作《大教堂》以前,卡佛自己一直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干各种底层工作,品尝着接踵而来的失败和失望。卡佛借自己的切身之痛,描绘了一个仿佛可触摸的蓝领美国,而他自己就是这个社会底层阶级的一员。在卡佛的大部分作品中,贫困和绝望不是回忆中的过去时,而是小说人物以及卡佛自己的生活现状。卡佛是真正的蓝领作家,是写失败者的失败者,写酒鬼的酒鬼。在小说中,可以看到一连串底层形象:饭店女招待,车间工作,机械师,邮递员,剃头匠……当然,还有出现最频繁的失业者和酗酒者,他们在与生活的第一轮较量中,便被打得遍体鳞伤。失败不是故事的开始,也不是故事的结束,而是他们故事的全部。生活的变质和走投无路后的无望,不是人物性格命运的转折点,不是通向某种解脱或升华的中转站,而是人物的常态。卡佛不是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作家,而是一个鲜有的能够以悠长的凝视直面无望的失望者。当被人指责在他故事结尾,问题往往得不到解决,人物停留在一种模糊的僵滞之中时,卡佛说:“对于我写的那些人物和那些境遇来说,困难优雅的解决,不仅是不合适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可能的。”
似乎是为了凸显生活本身的贫瘠,卡佛在他的小说中发展了一种被评论家标榜为“极简主义”的文体。就像生活把卡佛小说中的人物毫不吝惜地剥了个精光一样,卡佛把自己的文字削到瘦骨嶙峋。就像他和他的人物要在生活中省吃节用一样,卡佛报复一般地成了文字的吝啬鬼,剔掉了修辞和所有不必要的东西。当评论家赫金格第一次用卡佛标榜“极简主义”小说时,她下的定义是“表面的平静,主题的普通,僵硬的叙述者和面无表情的叙事,故事的无足轻重,以及想不清楚的人物”。小说家杰弗里·伍尔夫更干脆地把卡佛及他的追随者命名为了“减法者”(taker-outer)。在访谈中,卡佛经常提到,一篇小说,他往往要“削”十五到二十遍,一个四十页的初稿定稿时可能只剩下一半。是他对文字毫不宽容的刀劈斧剁,让卡佛成为了作家里的阿尔贝托·贾科梅蒂(Alberto Giacometti,1901-1966,雕塑家)。是他对沉默的尊重和对无言的理解,让卡佛成了小说家里的约翰·凯奇(John Cage,1912-1992,简约派音乐家)。
一些评论家兴奋地指出,极简主义似乎终于带着美国叙事文学,走出了六七十年代以约翰·霍克斯、托马斯·品钦及约翰·巴斯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超小说文字迷宫,找到了新的方向。与他们不同,卡佛不再沉溺于文本间的交叉互文,他重新回到了现实与文字的纠缠中。评论家布鲁斯·韦伯准确地指出,与超小说作家不同,卡佛不再致力于表现文字本身的虚构和生活闹剧一般的武断,卡佛笔下的世界不再是令人费解的,而只是举步维艰地沉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卡佛和卡佛式作家对这种文体欲言又止的时候,恰恰是超小说大师,最有号召力的“加法者”(putter-inner)约翰·巴斯,以一种喜恨交加的语态,为“极简主义”文学做出了最令人信服的定义:“极简主义美学的枢纽准则是:艺术手段的极端简约可以增强作品的艺术效果——即回到了罗伯特·勃朗宁的名言‘少就是多’——即使这种节俭吝啬会威胁到其他文艺价值,比如说完整性,或陈述的丰富性和精确性。”
事实上,卡佛本人一直是很反感“极简主义”这个标签的,而且,他公认的成熟之作《大教堂》,也与他的早期作品有一定的区别,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的文字变得更“慷慨”了。这本至今已经被翻译成近三十种文字的小说集中,收录了卡佛大部分的名篇。《大教堂》被选入《1982年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选》。《好事一小件》获1983年“欧·亨利小说奖”第一名,并被收入《普施卡特获奖小说集,Ⅶ》。《发烧》入选《美国短篇小说杰作选》。《好事一小件》和《维他命》一起被改编进了奥特曼的电影《浮世男女》。《羽毛》也被改编为了电影。
几乎所有评论家都从这本《大教堂》中嗅出卡佛的变化来。在这本创作于1982年到1983年间的小说集中,如果说人物和情节仍延续了卡佛早期作品的灰暗和无法自拔的话,在几篇篇幅较长的作品的结尾,我们可以看到卡佛把自己那扇一直尘封的天窗推开一条缝隙,洒下了一点点光亮。仍然可以读到一系列小人物在生活的泥潭里摸爬滚打:重逢恋人被轰出了刚刚借来的房间(《瑟夫的房间》);生活就像坏冰箱里的食物一样腐臭变质(《保鲜》);奔波的人失望地离开,扔下了曾经挚爱的东西(《马笼头》);父亲在痛苦的回忆中,拒绝下火车去见来接站的儿子(《软座包厢》);甚至有因耳屎堵住耳朵带来的不便和恐惧(《小心》)。交流的匮乏与艰难,成了整部小说集凸显的主题,不管是在父子间、情人间、夫妇间,还是朋友间,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之间,语言和身体的交流成了所有灰暗中最苍白的角落。然而,在《好事一小件》以及《大教堂》中,卡佛正在步履维艰地一点点“远离那威胁性的模糊,朝着希望而不是恐怖迈进”,不管这种希望是多么微弱和渺茫。我们读到了一对刚刚失去儿子的夫妇和一个一直打来骚扰电话的面包师之间的和解;一个男人放下了心里的抵触,在一个盲人的指触下,闭上眼感觉着大教堂。在访谈中,卡佛解释了自己的改变:“我想,现在的感觉乐观了一点。当然在大部分小说中,人物的麻烦得不到解决。人们的目标和希望枯萎了。但有时,而且恐怕是经常,人们自己不会枯萎,他们把塌下去的袜子拉起来,继续走。”
就在《大教堂》出版五年后,也就是卡佛终于可以衣食无忧地生活和写作五年后,一直把戒酒看做自己最大成就的卡佛,可能没想到吸烟毁掉了他的肺,并在1988年8月2日要了他的命。那一年,他正好五十岁。
在一次生前的访谈中,当被人问起他对学习写作的人有什么建议时,卡佛这样回答:
“我以前的写作教师曾经跟我说,‘你做好了忍饥挨饿十年的准备了吗,而且在十年当中,干各种做牛做马的工作,忍受各种回绝、遗弃和挫折?如果这样过了十年,你还在写作,你有可能会成为一个作家。’我不会跟想写东西的人说这些,但我会跟他们说,他们必须坚持写,并诚实地写,写那些对他们自己来说重要的事。如果他们幸运的话,有一天,会有人读的。”
按照卡佛自己的标准,卡佛是幸运的。
我来美国不久,在一家旧书店里碰到了卡佛的书,之后的几年中,断断续续地买到了他全部的小说集。翻译时手中用的1989年版英文本《大教堂》,是在威斯康辛州麦迪逊市一家名叫“节俭的缪斯”的二手书店里淘到的。像卡佛中的人物一样,我在租来的房间里,躺在捡来的床垫上,读着卡佛的小说。对卡佛的喜爱触手可及,因为床垫下面的地板,正在我每一次辗转反侧时,生硬地硌在后背上。非常感谢译林出版社给我这次翻译卡佛的机会,我相信中文版的卡佛会有爱他的读者。最感谢的是我的爱人,我们在两所不同的大学里读书,只有在和她这几年来间断相聚时,我们才会有一点点安稳和家的感觉,让我们知道自己还不是卡佛笔下的人物。
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卡佛自身的经历以及他对写作的态度,我从他的两篇随笔《论写作》、《火》和后人编选的访谈录《与雷蒙德·卡佛对话》中挑选了一些卡佛的自白,附在这本小说集后面。相信读者会发现,卡佛的谈话像他的小说一样朴实而富有叙事性,不仅可读性很强,而且是我们今天文学阅读与写作的一个冷静而富于棱角的参照物。
2006年8月3日于美国芝加哥
????全名是Mildred and Harold Strauss Livings,是一种专给职业作家的奖金。??????Short Cuts,也译作《银色·性·女人》或《人生交叉点》。??????语出卡佛的散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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